八、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
应急办公室电话: 经理办公室电话:
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应急办公室应按事故种类分别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 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⑤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⑥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安全保卫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做好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九、责任追究
1、在事故应急救援中,依照本预案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的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2、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对未及时启动预案、采取响应措施而造成事故扩大的,应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3、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应当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4、应急指挥部有权调动各单位抢救队伍、物资和车辆设施等参与事故救援工作。对以各种借口妨碍预案实施的行为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5、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违反该原则应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附:外部应急救援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1)火灾报警:119
(2)医疗急救:120
附表:主要消防器材和设施
序号 | 器材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室外消火栓 | DN60 | | 常备 |
2 | 室内灭火拴 | SN60 | | 常备 |
3 | 干粉灭火器 | MFZL8 | | 常备 |
4 | CO2灭火器 | | 常备 | |
5 | 消防枪头 | Q219 | | 应急 |
6 | 消防水带 | Φ65-25m | | 应急 |
7 | 室外消火栓扳手 | | | 应急 |
8 | 消防钩 | | | 应急 |
9 | 消防锨 | | | 应急 |
10 | 消防水桶 | | | 常备 |
11 | 消防斧 | | | 应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