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构成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在认识危险,了解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通过对事故后果的预测和估计,针对事故所制定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对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由外部预案和内部预案构成,相互独立又协调一致。对同一种事故后果预计,政府部门根据当地安全状况制定外部预案,生产单位负责制定内部预案。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要求和编写提纲
编写要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求,包括: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的规定、抢险救援技术保障等。编写或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具体描述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的措施,其基本要求是:
(1)具体描述可能的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及其后果。
(2)确定应急期间负责人及所有人员在应急期间的职责。
(3)确定应急期间起特殊作用人员(例如:消防员、急救人员、毒物泄漏处置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4)规定疏散程序。
(5)明确危险场所、物料的识别和位置及其处置的应急措施。
(6)建立与外部应急机构的联系(消防部门、医院等)。
(7)定期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保险机构及相邻企业及住户的交流。
(8)做好重要记录和设备等保护(如装置布置图、危险物质数据、联络电话号码等)。
对事故的处理和救援,国家鼓励“重大事故处理专家系统”的开发。“重大事故处理专家系统”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原始数据和事先预测事故发生后可实施的救助方案进行编制储存,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输入现场数据,经过计算机的逻辑计算和推理,模拟专家思维而作出可行的应急救援措施,优化出所需最佳方案,提供给事故救援指挥者进行事故紧急救援的决策选择。
1.3.编写提纲
(1)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危险目标的数量及分布图。
(3)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4)装备及通讯网络和联络方式。
(5)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和训练。
(6)预防事故的措施。
(7)事故的处置。
(8)工程抢险抢修。
(9)现场医疗救护。
(10)紧急安全疏散。
(11)社会支援等。
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外部预案和内部预案两部分构成。
1)外部预案
外部预案,由地方政府制定,地方政府对所辖区域内危险特点和危险性高的企业、公共场所、要害设施都有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外部预案与内部预案相互补充,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内部应急救援能力不足更需要外部应急救助。
外部预案内容包括:
(1)组织系统。指挥机构、应急协调人(姓名、电话)、应急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救援程序等。
(2)应急通讯。通讯中心、求救信号、电话或呼叫通讯网、求救组织系统等。
(3)专业救援设施。救火车、救护车、提升设备、推土机等。
(4)专业和志愿救援组织。专业救援组织为消防队、志愿救援组织为义务消防员或相关经培训人员。
(5)救援中心。提供事故救援、危险物质信息库、事故技术咨询等。
(6)气象与地理信息。收集事故当日的气候条件、天气预报、水汶和地理资料等。
(7)预案评审。收集同类事故、救援训练和演习、检查和评价预案落实状况、检查本地区外部预案与内部预案的接口、调整外部预案等。
内部预案由相关单位制定,内部预案包含总体预案和各危险单元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