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综合考虑”原则
实际上,应急管理是一个政治性很强的管理活动,因为它所直接针对的就是社会处于不安定时期的突发事件,也就是说是对于政府构成直接威胁的事件。而且这种事件往往是大范围、多领域的交叉,所以就更增加了处理的难度和危害程度。因此,为了尽快平息事态,使突发事件得到满意的解决,必须综合考虑,具体地说就是将政治上的考虑和专业上的考虑有机地结合起来。1983年,美国的国家科学院制定了一套危机分析体系,后来为环境保护部门所采纳。这套体系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是危机评价部分,这一部分包括四个环节:灾难确认、剂量——反应评价、暴露性评价、危机性质,不涉及任何的政治性因素和价值判断,只是从事实出发;二是危机管理部分,这一部分最重要的核心观念就是政治方面的考虑,要从众多的备选方案中寻找出最合适的并付诸实施。我国政府在长期的应急管理实践中,也十分重视将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国际影响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新中国百废待兴的起步阶段,我们就遇到了美国入侵朝鲜这样的严重考验,尽管我们国内尚未平定,经济还没有恢复,人民迫切希望休养生息,但是从世界社会主义阵营的大局出发,从国家安全的长远利益出发,年轻的共和国还是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了“抗
美援朝”的伟大斗争中去,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捍卫了祖国的领土安全,在世界上赢得了尊重和荣誉。
(七)“维护政府”原则
紧急情况的发生一般都对社会的稳定有着巨大的破坏作用,而政府在这样的情况下总是成为矛盾的焦点。为了更好地领导应急管理,必须保障政府自身的安全和正常运转的秩序不受影响。这就要求首先保障作为应急管理首脑机构——政府的自身安全和正常运转。只有这样,才能顺利解决危机。
对政府在紧急突发事件中的保护不是临时性的措施,而要在法律和日常的制度上给予落实。美国政府为了在危机时刻保障政府的正常运转,制定了“持久的宪法政府计划”。其核心就是保障在任何情况下,美国的最高领导层不至于瘫痪。为此,它要求总统和他的可能继任者不能同时出现在一个地点,一旦发生不测,权力移交的顺序依次是副总统、国务卿、国防部长、司法部长等。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9•11”袭击事件发生后,副总统切尼就立刻从公众的视线中消失了。
维护政府的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将政府脱身于具体的事件之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做好社会协调和管理工作。在处理社会危机时,西方的政府总是站在一个相对较为超脱的第三者的立场,这样进行协调和处理就显得游刃有余。而目前我国应急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弱点就是,政府过多地成为应急管理的当事人而不是协调者和领导者,自身成为许多矛盾和冲突的焦点,这样一来削弱了政府领导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二来也严重牵扯了政府的精力,使之不能集中于最重要的事件的处理之中。
(八)“社会动员”原则
现代政府管理的趋势是向“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政府要从以往几乎无所不包的“万能政府”的影子中彻底脱离出来,更多地依靠公民社会的自身力量来实行社会的管理活动,应急管理也是如此。能否充分调动全社会齐心协力的参与是影响应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社会动员的能力虽然和政府在紧急状态来临时的呼吁和影响有关,但更关键的是和这个国家的公民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关,和社会的民主、法制化的程度有关,和国民的综合素质有关。实际上,面对重大的自然和社会危机,没有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想完满地解决危机是不可能的。韩国在遇到金融危机的打击,国家面临支付外债困难时,整个国家发起了“献金运动”,广大民众纷纷自愿捐出自己的金银首饰和银行中的外汇,只买国货,支持国家渡过难关;“9•11”袭击刚过,就有许多美国民众自发赶往事发地点,参加搜救和排队献血。这些成熟的公民行为,显示了社会的强大凝聚力,给了政府以极大的物质和道义上的支持。我国在历次抗洪救灾等抗击重大自然灾害的过程中,也都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才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总之,政府应急管理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它的形成、发展和不断深化说到底有赖于政府公共管理实践活动的推动,而后者又是和社会自身的发展和进步紧密相连的。随着政府应急管理实践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对于它的理论认识也必将不断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