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排油作业
操作组长在再次检查确认各项防火防爆措施、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就实施紧急扑救的消防设施和消防人员全部就位后,下达“排油开始”指令,由专人向电工下达“送电”指令,开始排油作业。
最初,泵舱内的汽油缓慢流入到3号货舱,但是经过5min左右,由于汽油是经过船上油管线进入油舱,船上油管插入装满油的油舱底部,阻力较大,加上从泵舱底部到3号油舱管线入口有6m的高度差,排油泵动力不足,汽油开始停止流动。操作组决定将排油管直接通过油舱观察孔插入油舱液面下(做好固定),改用较大流量排油泵(吸程7m,扬程20m,流量25m3/h)进行排油,汽油顺利进入油舱。经过10多个h的谨慎操作,最终于12月22日24时安全地将泵舱和泵机舱内的汽油全部排回到油舱内,剩余的少量残油,通过向舱内注水清洗抽吸和使用吸油毡得到彻底清除。
排油期间由专人每半小时一次现场测爆,主要测爆部位包括泵舱入口、排油泵周围和码头。
8.消除危险源
进入泵舱及泵机舱内的汽油被安全排出,但此时泵舱、泵机舱和主机舱内已经充满油气,测爆显示,油气浓度仍处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需要进一步清除油气。但由于油气大量积聚在舱底,不易散发,在经过近6个多h自然通风无效的情况下,操作组决定采取强制通风办法,尽快消除油气,并立即调集了一部鼓风机,通过风袋将外部新鲜空气送入主机舱底,风机为非防爆型。根据当天风向情况,将风机安装在处于上风口的码头工作面处。经过约4h的外部强制送风,舱内一部分油气得到排放,但是经过再次的防爆测试,显示剩余油气难以排除。操作组决定通过码头配电设施将电源外接到船上主机舱上部的防爆排风扇,对舱内油气进行抽离,通过送风和抽气同时进行的方法,对舱内气体进行置换。24日上午9时50分,测爆显示,主机舱内的油气浓度降低到安全标准,安全启动船上辅机,带动船上通风系统继续对舱内残余油气进行清除。上午11时,经防爆测试,船舶具备安全启动主机条件,关闭与其相连的泵机舱,启动主机,安全离泊进入锚地,指挥部宣布险情解除。
成功经验
“12·21”油轮排险工作历时3天2夜,共计79h,得到成功处置。总结这次排险经过,主要有以下6点经验。
1.反应迅速,对危险区实施封锁警戒
险情发生后,港方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作出反应,立即停止周边码头泊位的一切作业活动,对海上和陆地实施警戒封锁,组织无关人员撤离,调集消防力量,加强监护,做好随时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2.严格控制火种
易燃挥发性液体泄漏,一旦遇到火源,将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险情发生后 ,现场指挥部要求切断船上一切动力,控制船员行为,收缴船员手机、打火机,控制火种,防止产生明火或人为出现火花,防止爆炸事故。
3.选用合适的防爆型排油设备
所使用的排油泵的防爆等级性能必须满足汽油防爆要求,本次排险根据不同防爆性能的排油泵适用不同的易燃液体、蒸气环境,选用具有消除静电功能的输油管线(管线内有可用于消除静电的软铜线),杜绝使用一般的输油管。
4.消除静电
排油过程一旦静电控制不当,极易造成事故。实际操作中要做到:一是排油管和出油管内的静电消除线要与排油泵可靠连接,同时与船体可靠连接,形成等电位;二是出油管插入舱内汽油液面以下,防止飞溅产生静电。
5.严格落实确认制度,加强过程控制
现场设专人对各项措施进行确认,确保落实到位后下达操作指令,严禁未经允许的任何操作行为,严密控制操作过程。
6.加强现场防爆监测
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防爆监测,掌握油气扩散动态,特别是如果排险需要动用非防爆设备,必须经过指挥部批准,经防爆监测,安放在不会产生爆炸危险的上风口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