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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急救援保障机制的研究

作者:官仁斌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5日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环境等不断发展、前进城市化率已达30%,城市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各种城市灾害仍在不断发生,人员及财产损失也在不断上升。可抗及不可抗的各种因素的各种灾害正严重威胁着安全。有鉴于此,尽快建立以防为主导地位的城市应急救援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急迫的问题。

  一、当前城市应急机制现状:一是体制不顺,救援模式单一,缺乏同意有力的救援指挥系统。目前我国城市的应急救援由多个部门承担,任务交叉、职能分散,涉及消防、交通、环保、气象、地震等多个部门,在救援中往往各行其职、各自为战。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整合机制,不仅造成救援资源的无谓浪费,还由于没能形成合力,只能应对一些一般性灾害事故。二是救援力量薄弱、救援技能单一,综合救援能力差。纵观我国目前城市救援队伍中,单一技能救援普通,具有综合救援队伍十分缺乏,综合救援能力得不到提高。但灾害事故的复杂性、往往两种以上的灾害同时发生或一种灾害发生后,另一种灾害又接踵而至,灾害与目前的救援队伍能力素质极不相称。三是法律法规滞后导致救援效率低下。应急救援机制的规范化、法制化能确保政府在第一时间内由组织、动员和使用各种力量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这类事件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影响,都将起到关键作用。但是,我们目前的应急救援工作中,减灾、防灾的根本大法,缺乏针对各类单一灾种的较为完备的法规、计划,已有的涵盖面也过窄,没有综合应急救援思想,甚至法律之间相互掣肘、相互矛盾以及相应配套的法律也缺乏,严重依赖官僚体系,致使救援、救灾资源不能充分利用。四是预测预警机制缺乏,仓促应战、混乱应战时有发生,给应急救援增加了很大难度。

  二、确立了以集中统一、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是应急救援机制发展的必然要求。应急机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建立一个动态社会环境下有效控制,做到以动制动,以快制快。而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坚持集中统一指挥,决不能政出多门,令出多头,分散指挥。

  建立集中统一、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符合我国的国情。多头付出客观上易导致人、财、物的浪费,使得本来就捉襟见肘的经费矛盾更加突出,这显然不符合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集中统一应急机制,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是上乘之策。

  建立集中统一、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是当前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客观需要。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是指那些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由于突发性使然,突发公共事件往往很难做到事前有效预防,这就要求必须做好事后应急处置,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突发公共事件给公众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损失。

  政府作为应急机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协调处理一些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紧急求助事务方面做了大量实践,积累了不少经验,也为建立应急机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政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动,对于公众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三、是高度重视硬件建设,提高快速救援保障能力。抢险救灾保障主要包括物资器材保障、通信保障和运输保障等。物资器材保障主要是有计划地搞好应付各种情况的物资储备,确保一旦有事能迅速调拨到位。设备和器材的准备,为发生灾害时调集使用做好准备。通信保障要立足现有的通信设备,加强通信指挥自动化建设,建立军地间相互兼容的指挥通信网络,以保障实施快速救援的需要。运输保障就是要科学制定运输动员和保障方案,加强道路、水路、场站、建设,逐步形成立体交通保障网络,并根据救援行动的需要,做好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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