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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灼伤现场救护处理原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19日

 (1)任何化学物灼伤,首先要脱去污染的衣服,用自来水冲洗2~30min(眼睛灼伤冲洗不少于10min),并用石蕊pH试纸测试接近中性为止。灼伤面积大、有休克症状者冲洗要从速、从简。人数较多时可用临近水源(河、塘、湖、海等)进行冲洗。

    (2)选择上风向、距离最近的医务室或卫生所为现场急救场所,安排烧伤外科医师负责接诊、收治登记,初步进行灼伤面积的估计,并根据《化学灼伤的分级标准》(GB 1 637—96)进行初步分类,并别上颜色标记,以便分别进行不同方法急救处理。

    (3)灼伤创面经清创后用一次性敷料包扎,以免二次损伤或污染。对某些化学物质灼伤,如氢氟酸灼伤,可考虑使用中和剂,但注意创面上不要抹有颜色的外用药,以免影响创面的观察。

    (4)对合并有内脏破裂、气胸、骨折等严重外伤者,应优先进行处理,并尽快安排转送去有手术条件的医院。

    (5)对中度以上严重灼伤伤员,应迅速建立静脉通道,以利液体复苏,降低休克发生率或使伤员平稳度过休克关,为以后治疗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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