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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楼工程应急准备和救援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1月08日

  发生紧急情况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疏散人群、紧急抢救、报告总部、拨打救援电话等。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注意收集、整理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的工作记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沟通记录、过程控制记录、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照片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所有分包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或了解到发生传染病,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情况报告给经理部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的日常管理部门即安全管理部,该单位或该个人以及总承包项目经理都有责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总承包项目经理成员、分包单位成员、工人或其家属或其亲密接触的人患有或被怀疑患有传染病,该员工应立即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报告情况,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前往传染病医院就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其接触的环境进行消毒,对其接触的个人采取观察、隔离、就医等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总承包项目经理、所有分包单位和员工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
  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单位报告疫情。
  4、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暴雨、大风等。
  自然灾害发生后,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公司应当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开展自救和互救,并听从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的安排。
  自然灾害发生后,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总部应当迅速与有关单位建立通讯联系,报告灾情,制订抢救方案。
  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应首先清查人员伤亡情况,优先抢救人员。
  自然灾害发生后,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我局总部应该积极安置受灾人员,妥善安排他们的食宿以及其它基本生活条件,保障他们不再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
  自然灾害发生后,单位总部和受灾单位应通过任何有效手段向受害人亲属、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区通报灾情。
  自然灾害发生后,单位总部和受灾单位应该积极组织灾害重建工作,制订重建方案。
  5、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火灾的处理
  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对器材的使用进行培训。
  发生火灾时,火灾所在单位应以最快速度组织抢救,并拨打救援电话119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组织灭火的同时,应尽量隔离易燃易爆品以避免爆炸的发生。
  火灾事故发生后,火灾所在单位应做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化学品泄漏处理
  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争取专业救援。
  若泄漏的化学品属剧毒、高挥发者,应立即安排紧急疏散及救援。
  只有采取了适当个体防护且接受过必要训练的人员才能清理泄漏的化学危险品现场,其他人员应与泄漏现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被化学品物污染的地方,应及时清理。清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污染物,应作为化学废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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