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14个市州中,目前已有6个市州设立了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其中,湘西州安 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州安监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有7个编制,州政府投资建设了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常德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市安监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5个编制,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在建设之中。永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市安监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任高配副处级(由市安监局副局长兼任),有8个编制,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在建设之中。岳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市安监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8个编制,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在建设之中。益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市安监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3个编制,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在建设之中。娄底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市安监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法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3个编制,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在建设之中。上述市州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依法组织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和组织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等等。
三、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应急 建设的几点建议
虽然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向好,但仍处在事故多发期,事故总量依然过大,较大事故时有发生,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繁重。今后几年,是我市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加快安全生产应急 建设进程的历史性机遇期。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全面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尽快完成市、县两级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在全国所有省会城市中,目前还没有成立专门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的仅有长沙和拉萨。省委、省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文件)中要求“加快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合理设置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市委、市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长发[2010]31号)中要求“尽快完成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合理设置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议尽快组建长沙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市安全监管局的二级机构,做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和经费“五落实”。中心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指挥调度和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隐患排查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数据管理系统的管理,实行“四位一体”的筹建方案。同时,在浏阳市、宁乡县、长沙县、望城区等安全监管任务比较重的市、县(区)的安全监管局相应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其二级机构,适当安排人员编制。在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等城区的安全监管局内,单独设立应急管理科室,加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牌子,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要力争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在年度预算中有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投入,有应急演练、宣传、培训、教育等经费投入。可以考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向其“带帽”拨付一定数额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专业救援队伍的基地建设和装备、设施建设,建立起“依托企业、政府补贴”的应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督促事故企业向救护队支付事故救援费用,企业无力承担救援费用的,应由地方财政补偿到位。
3、严格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等制订一套系统的操作规范。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当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市局应急办备案登记。在对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中,要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制定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要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要在作业场所和指挥调度室醒目张贴。预案中要明确规定在遇到险情时,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或调度员具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从业人员依法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要帮助企业提高应急预案质量,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行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演练。
4、认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高危企业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危险性较大的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要通过演练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检验预案、教育职工群众。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同时,各级政府也要按照相关规定牵头组织开展相应响应级别的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加强各职能部门处理危机和事故救援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检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反映的灵敏度,进一步检验预案的适用性和针对性,为预案的修订完善提供实战资料和参考数据。
5、认真开展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应急预案的执法力度,督促检查企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进行编制、修订、评审、备案和演练。对未按规定备案的,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制定应急预案或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