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制度。
5.应急报告
5.1发现触电事故人员立即电话或口头报告单位领导或调度;
5.2事故单位领导或调度接报后要立即上报矿山应急响应组(电话:*****),并根据情况请求矿部援助。
5.3根据事故达到的级别及危害程度,矿山应急组织宣布启动预案的同时,立即报乡镇及县、市政府请求援助。
6.应急处置方案
6.1矿山启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中心,并指挥抢险;
6.2发生触电后,首先要快速采取有效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没法切断电源,把触电者抬到新鲜风流中;
6.3抢救触电者时,在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不要直接接触触电者,抢救者要注意个人防护,最好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
6.4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轻者神志清醒,心跳正常,伤员平卧观察,不要轻易走动,防止继续发生休克;
6.5对稍重者呼吸停止但心搏存在者,则应平卧解松衣服和裤带,采用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或药物进行现场救护;
6.6切不可给触电者打强心针,使用肾上腺素要慎重。
6.7对于局部电击伤口,应早作清创处理,但不宜包扎,以免腐烂和感染。
6.8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必要时立即协调县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治。
6.9在抢险过程中,要尽量保持事故现场原样,确需移动的要画出原样图或进行拍照录像,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以便事故调查。
6.10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应急终止条件时,向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7.应急物资与保障措施
7.1应急物资
7.1.1各电工室配有绝缘手套、绝缘鞋、测电笔、绝缘棒等物资。
7.1.2矿山配备有急救药品、器材,并存放在便于迅速取出的专用药箱。
7.2保障措施
救援人员必须经培训掌握急救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