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有关人员组织乘客尽快离开轿厢,在另行楼梯安全撤离。并将电梯至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轿门并切断总电源;
6、 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疏导乘客尽快撤离,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扑救i;
7、 共用井道中发生火灾情况时,其余相邻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情区,供专业人员或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8、 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立即停梯,以免火灾停电造成电梯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六、电梯漏水时的措施
电梯机房一般处于建筑物的最高层,低坑处于建筑物的最底层,井道通过层站与楼道相连,机房会因房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地坑处因建筑物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外,还会因暖气、上下水管道、家庭用水及因施工不当的跑水等,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轿厢及低坑各设施、电器开关等也会遭遇水淹。发生漏水事故除从建筑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1、 当低坑内出现少量水或渗水较多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终止运行并切断总电源;
2、 当楼层发生跑水,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与进水层的上一层,终止运行,切断总电源,以防止轿厢进水;
3、 当机房或底坑进水较多,应立即停梯,切断总电源,以防止发生短路触电事故;
4、 当发生漏水时,应尽快切断漏水源,以保证电器设备不沾水或少沾水;
5、 漏水电梯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新管线及有关部件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经重新测试符合要求并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6、 电梯恢复运行后,对漏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应记录清楚并存档备案。
七、发生地震时的措施
1、 当接到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临震预报时,由主管领导通知乘客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执行
2、 当地震已经发生,其震级为四级以下,烈度为六度以下时,应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测:
(1)检查 测试电梯供电系统有无异常;
(2)电梯主结构机房、井道、轿厢有无异常;
(3)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发现异常立即停梯,并使电梯停靠在基站,由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
(4)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过程运行若干次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试运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5)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六度以上时,应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无异常现象或对电梯进行检修后方可正常运行;
(6)试运行正常后,应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的专业检测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测,经检测合格领取《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