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刑事案件时能够迅速有序的得到有效处理,减少和降低各类损失。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润世中心大厦内所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的处理。
3.职责
3.1保安部经理为总指挥,负责整个事态的协调和指挥。
3.2保安部当值主管为现场第一负责人,根据总指挥的统一部署,负责对现场的控制;当值保安领班及班(组)长带领保安部全体保安员负责具体实施。
3.3客服部当值人员负责协助调查受害人、受伤者身份,并与其亲属联系,必要时对其实施救护和善后处理。
3.4工程部当值人员负责协助对相应的电气、工程设备实施开启或关闭操作。
4.工作流程
4.1凡在所辖区域内遇有凶杀、伤亡或其它重大刑事案件时,第一发现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报告保安部。保安部当值主管接报后
4.1.1及时上报保安经理,并由保安经理上报项目经理。保安经理及项目经理接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
4.1.2经领导同意后,迅速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中心(拨打电话时要简要说明事发的具体地点、性质、人数、特征、损失价值、伤亡情况及本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并安排人员接应“110”、“120”。
4.1.3立即组织保安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设置现场警戒,保护现场,并认真组织调查,劝阻无关人员离开,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如现场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对其进行严密监视和设法实施抓捕。
4.1.4要求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密切注视各监控点的状况,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并对此区域予以监控录制,以备后查。
4.1.5 如需必要,及时通知工程部对相应的电气、工程设备予以开启或关闭。
4.1.6及时通知客服部,由客服部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助调查受害人、受伤人身份,并与其亲属联系,必要时实施救护,同时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2“110”和“120”急救中心到达后,各部门所有人员应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处理。
4.3 事后,由保安部负责组织写出《特殊事件报告》上报项目经理阅示。
5.相关文件
5.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手册》
6.相关记录
6.1《特殊事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