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数量的危险物质或一定强度的能量,由于存在条件不同,其现实的危险性不同,被触发转换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也不相同。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存在条件分析包括:存储条件(如堆放方式、盛装容器的坚固性、周围环境的障碍物、通风及其他物品情况),物理状态参数(如温度、压力),化学稳定性,设备状况(设备完好程度、设备缺陷、维修保养情况等),防护条件(如防护措施、故障处理措施、安全标志等)。
触发因素可分为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包括个人因素(如操作失误、不正确操作、粗心大意、漫不经心、心理因素等)和管理因素(如不正确管理、不正确的训练、指挥失误、判断决策失误、设计差错、错误安排等)。自然因素是指引起危险源转化的各种自然条件及其变化。如气候条件参数(气温、气压、湿度、风速)变化、雷电、雨雪、地震等。
触发因素虽然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但它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类型的危险源都有相应的敏感触发因素。如易燃易爆物质,热能是其敏感的触发因素;又如压力容器,压力升高是其敏感的触发因素。因此,一定的危险源总是与相应的触发因素相关联。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
因此,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是危险源辨识的重要环节,在进行危险源评价时,应全面考虑这三项因素。
危险辨识是辨识出危险因素,即潜在和固有的危险性、触发条件、存在条件,危险性评价是对辨识的结果做出科学的分析,以确定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程度。
(三)辨识的原则
危险源的辨识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前期的搜集信息工作已经为危险源的辨识提供了丰富的原始资料,经过整理后的资料基本确定了危险源的范围,哪些是重大危险源,即哪些可定为预案编写的依据,要经过辨识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上的原则,因为细小的遗漏也可能对导致重大事故因素的忽略,酿成灾难性的后果,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四)危险辨识的内容
在危险源调查之前,首先确定所要分析的系统。例如,是对整个地域、企业,还是某个车间,或某个车间的其中一个工艺过程。然后要从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性)和危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积累作用)两个方面着手对所分析的系统进行调查。
危险源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区域平面图:总图,包括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布置;有毒、有害、危险物品(或物质)分布;建筑物、构筑物分布;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运输路线等。
•区域的环境条件:周围环境;气象条件;抢险救灾的支持条件等。
•区域的危险源分布,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危险程度、危险源的所属者或管理者等。
•生产工艺过程:物料的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
•生产工艺设备及材料情况:工艺布置;设备名称、容积、温度、压力;设备性能;设备本质安全化水平;工艺设备的固有缺陷;所使用的材料种类、性质、危害;使用的能量类型及强度;特殊单体设备、装置(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油库、危险品库)等。
•作业环境情况:安全通道情况;生产系统的结构、布局;作业空间布置等。
•操作情况:操作过程中的危险;工人接触危险的频度等。
•事故情况:过去曾经发生的事故及危害状况;事故处理应急方法;故障处理措施。
•安全防护:危险场所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燃气、物料使用安全措施等劳动组织、管理措施。
(五)危险辨识方法
危险辨识就是找出可能引发事故导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工厂的特征。因此危险辨识有两个任务:第一是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第二为识别可能引发事故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工厂特征的过程。
事故后果可分为对人的伤害、对环境的破坏及财产损失三大类。在此基础上可细分成各种具体的伤害或破坏类型。可能的事故后果确定后,可进一步辨识可能产生这些后果的材料、系统、过程或工厂的特征。
在危险辨识的基础上,可确定需要进一步评价的危险因素。危险辨识的方法主要有:
•分析材料性质的方法;
•分析生产工艺和条件的方法:
•相互作用矩阵分析法;
•利用安全评价和分析方法;
•利用经验。
下面对以上方法进行简单介绍。
1、分析材料性质
了解生产或使用的材料性质是危险辨识的基础。危险辨识中常用的材料性质应分析:急毒性、慢毒性、致癌性、诱变性、致畸性、反应性、暴露极限、生物退化性、水毒性、环境中的持续性、气味阈值、物理性质、自燃材料、稳定性、燃烧、爆炸性。
初始的危险辨识可通过简单比较材料性质来进行。如对火灾,只要辨识出易燃和可燃材料,将它们分类为各种火灾危险源。然后进行危险评价工作。
有关材料性质的数据可来源于供应商、制造商或行业协会、专业组织及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按照GB一16—87《建筑设计防水规范》(97修订版)进行分类。毒性物质可参考国家标准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性危害程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