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危险化学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及其它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清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
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控制危险源。为防止事故恶化,应尽早、最大程度地控制危险源;2.抢救受害人员;3.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4.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5.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媒介提供翔实情报;6.保存有关记录及实物,为后面事故调查工作做准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政府和企业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时也称为应急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为国家或区域性预案和企业预案。本讲主要探讨区域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和编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协同各部门和企业共同编制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区域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调查研究、危险化学品评价和重大危险源辨识、预案编制、预案演习和修订、审核实施。
一、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第一步。在制定预案之前,需要对预案所涉及的区域进行全面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普查。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督促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析,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制度,摸清危险化学品在某地区生产、储存、使用情况,包括这些单位的地理位置,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规模和相关的生产、储存、使用信息。
2.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和人口分布特点。
3.社会公用设施、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和资源现状。
二、危险化学品评价和重大危险源辨识
对普查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危险性评估,鉴别分类。实施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普查),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及其状况,包括潜在事故的发生、发展情形和可能的危害情况(包括对人员、环境、社会秩序的不良影响),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
三、预案编制
在完成本地区的危险化学品普查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以后,地方政府就可以着手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基本情况。本辖区的地理、气象、环境、人口、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社会公用设施和应急救援力量现状。
2.应急组织。设立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简称化救委)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委员会和指挥部由辖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公安、环保、卫生、交通、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为:
(1)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组织与协调,就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汇报。承担辖区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组织编制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
(2)公安部门。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公安系统所担负的抢险、消防、交通和治安工作。研究、配置适用于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消防装备和技术,必要时对消防力量进行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