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设施发生较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设施发生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3) 国家《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0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分级规定。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特别重大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区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O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已经危及海洋石油作业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较大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已经危及海洋石油作业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过程中,发生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已经危及海洋石油作业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2. 响应程序
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 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2) 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 通知有关专家、队伍、人员、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4) 向事故发生地上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
(5) 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
(6) 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7) 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3. 指挥和协调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启动企业预案,组织救援。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相关处置预案,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救援。
4. 现场紧急处置
针对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中出现的井喷失控、油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特点,在对事故实施应急救援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 做好现场疏散工作、保护作业人员安全。
(2) 立即调集作业现场的应急力量进行救援,同时向有关方面发出求助信息,动员相关力量,保证应急队伍、设备、器材、物资及必要的后勤支持。
(3) 制定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4) 确定警戒及防控区域,实行海域渔船、交通管制。
(5) 对可能受到威胁的环境敏感区和易受损资源采取保护措施,保护周边生产装置和设施,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灾害。
(6) 迅速组织医疗救援力量,抢救受伤人员。
(7) 尽力防止出现石油大面积泄漏和扩散对环境造成灾难性污染。
(8) 立即通知事故可能波及区域的人民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9)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省(区、市)、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国务院决定。
5.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6. 保障措施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
同时,政府要根据需要及时协调使用各类救援装备和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消防公安等救援资源,保障应急救援的顺利进行。
五、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事故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包括组织内部评审和外部专家评审,必要时请上级应急机构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和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进行正式发布和备案。
六、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经批准发布后,应急预案的实施便成了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急预案的实施包括:开展预案的宣传贯彻,进行预案的培训,落实和检查各个有关部门的职责、程序和资源准备,组织预案的演练,并定期评审和更新预案,使应急预案有机地融入到政府的公共安全保障工作之中,真正将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七、政府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应注意的问题
政府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应特别注意的问题如下:
(一) 明确预案种类及核心救援内容
政府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安全应急预案,不是综全预案,也不是现场预案,而是一项专项预案,其应急救援的核心内容,是参与应急指挥,配合企业采取疏散群众、交通管制、调配相关应急资源、维持社会稳定等企业难以完成的救援行动。
(二) 预案编制格式合理规范
1. 章节有序,条目清晰
应合理地组织预案的章节,以便每个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信息。
2. 内容连续,结构一致
保证应急预案各个章节及其组成部分,在内容上的相互衔接,同时,应急预案的每个部分都采用相似的逻辑结构来组织内容。
3. 格式规范,相互兼容
应急预案的格式应尽量采取与上级机构一致的格式,以便各级应急预案能更好地协调和对应。
(三) 加强预案修订
紧紧围绕应急工作体制、工作运行机制和法制建设等方面制定、修订应急预案。体制方面主要是明确应急体系框架、组织机构和职责,强调协作,特别要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运行机制方面主要包括:预测预警机制、应急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决策协调机制、应急公众沟通机制、应急响应级别确定机制、应急处置程序、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应急资源征用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同时,应急预案工作要与加强法制建设相结合,要依法行政,努力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在预案制定和修订过程中,要按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专家的意见。
应急预案要及时修订,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都要进行预案的重新评估和修订。
(四) 预案配套,资源共享
协作配合部门或单位制定的配套预案,可作为主管部门预案的附件,建立跨部门的信惠与技术资源共享机制。
(五) 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结合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各类资源,影响区域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启动预案的级别。
(六) 规范信息发布
对相关信息要及时上传下达,准确沟通。对新闻报道,要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