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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0年注安考试4月1日-10日报名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23日

关于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10]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2002年9月3日)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二、考试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1寸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或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单位报考全科人员,到湖北省劳动保护教育中心(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6楼;电话:027-87237161)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市州以下报考全科人员,经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州职改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报考全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做信息审核通过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三)免试科目人员

  符合免试科目的新老报考人员,均须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或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职改办现场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州职改办现场资格审查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4月1日9:00—4月10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4月1日9:00—4月11日16:00(双休日除外)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省直网上缴费确认时间为2010年4月1日9:00—4月12日16:00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0年9月1日—9月3日。

  (五)考试时间

  2010年9月4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10年9月5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各地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点学校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及办证,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33、注册安全工程师    4、考4科    01、注册安全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3、安全生产技术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考2科    01、注册安全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七、考区设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八、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3科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按每人70元收取。

  九、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

  201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工作,请与省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路8号(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6楼),邮编:430071,联系电话:87237161,联系人:刘越。

  各地人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省直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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