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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提高至30%

作者:李美娟  来源:新华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1月01日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31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会议上说,“十一五”期间,我国共投入各类资金500多亿元,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提高至30%,有的地区超过了50%。

  据介绍,2009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责任机制和监管机制。对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连续3年实施以资源枯竭型城市为主要对象的“百矿换新颜”工程。

  汪民说,“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129亿元,带动地方财政、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共500多亿元,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迅速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不但治理了因采矿造成的地质灾害,复垦了土地,恢复了植被,促进了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结合矿山公园建设为矿区居民提供了优美的居住环境和休闲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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