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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九省市出现浓雾 含20多种有毒物质影响健康

  来源:CCTV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1月03日

  北京世纪坛医院呼吸内科马迎民主任继续说到,因为这个雾天,空气当中的漂浮物比较多,也比较难散出去,人体的呼吸道的影响是比较明显的,大家觉得嗓子不舒服。因为我们这个呼吸道的组成成分,嗓子,也就是咽喉部是重要的一个关口,可以说是保护呼吸道的一个重要的门户。空气啊,食物啊都会从嗓子那通过,所以不论是什么样的东西、物质来刺激那个嗓子都会感到不舒服。

  马迎民说,据他们了解,雾中有包括硫酸盐、铅、锰等在内的20多种对人体有害的细颗粒有毒物质。这些物质会对人体的呼吸道产生影响,可能会引起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感冒)、急性气管支气管炎及肺炎、哮喘发作,诱发或加重慢性支气管炎等。此外,还会阻碍正常的血液循环,导致心血管病、高血压、冠心病、脑溢血和呼吸系统疾病。针对大雾天气,以后遇到这种雾霾天气,尽量避免剧烈的户外活动,以防吸入更多空气中的颗粒物,尤其是中老年人应适当较少晨练。在饮食上,应以清淡、易消化的食物为主。有慢性呼吸道疾病的患者,雾霾天气对他们的影响更为严重。因此,在秋冬季节,大雾天气状况下,慢性呼吸道疾病急性加重的病例也会增加。对于这些病人来讲,外出可以采取诸如佩戴口罩的措施进行防护。此外,在干燥的秋冬季节,尽量保持室内空气湿润,且适当的开窗通风也是有必要的。

  颗粒物质的浓度上升导致产生大雾的重要原因

  以北京为例,眼下的大雾天有一个专用名词叫“灰霾”,空气悬浮物是重要的元凶。而在历史上,这样的雾天曾经有过惨痛的教训:就在1952 年冬天,由于大气污染,英国伦敦有一周浓雾不散,这一周有4700多人因呼吸道病而死亡,浓雾散去之后又有8000多人死于非命。这就是震惊世界的“雾都劫难”。虽然这次大雾还没有酿成这样的悲剧,但是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重视。究竟这次笼罩将近半个中国的大雾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我们也采访了相关专家。

  邹骥,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多年来一直从事环境与气候变化领域的科研工作,在他看来这次全国大部分地区频发的大雾天气不仅与秋冬季节的气象因素有关,还存在其它原因。他告诉记者,这种阴霾大雾的天气主要是成因,应该是一个是大气中的精细颗粒物质,这种颗粒物质的浓度上升是比较重要的原因,这种很多是由于你的汽车尾气,你的工业生产过程会产生这样的精细颗粒物质,应该说可以把它看成是一种空气质量的问题。比如说北京,我们北面和西面全是山,你如果没有风的话,北京这么大,将近一个2000万人口的一个城市聚集地,它每天要排放出多少的汽车尾气,有多少这个这种各种各样的挥发物产生出来。

  在邹教授看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气候事件发生的几率进一步增大,我国每年的极端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和强度都在增加。

  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的邹教授告诉记者,从过去50年来的统计数据看,极端气候事件的频率是在上升,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有观测数据证明的。然后如果这种这个频率继续上升,而且我们人类的这种固定资产,这种财富的累积量也越来越暴露在极端气候事件的面前,那么这种损失肯定是会丧失的。

  据统计,1991年至2009年,我国平均每年因各类气象灾害造成近4亿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4840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亿元。

  邹教授继续告诉记者,我没做过全面的评估,但是农业、交通,像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包括电网这种基础设施,包括医疗卫生,就是健康,保险。还有水业,那么包括海岸带的管理,海岸带的相关的产业,海岸的捕鱼、养殖,包括防波堤这些建设等等。另外呢,像林业、草原、牧业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由于近年来全球性的极端气候事件频发,有一种观点认为这种异常天气的发生将走向常态化,对于这种说法,邹教授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说到,不好说常态化,但是它会出现更大的不确定性,会出现更高的频率,就是说如果我们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和大气中我们不希望看到有害物质的浓度在上升,如果这种趋势不得到遏制的话,那么它带来的损害会加剧,所以我们要一方面减缓气候变化,通过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通过控制能源的使用。另一方面就是要适应,要采取各种措施来适应这种气候的变化,那么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们老百姓,让人类在气候变化面前,这个受到的损失最小。

  大雾成为恶性交通事故的间接杀手

  近年来,我国气象灾害呈现种类繁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的特点,我国70%以上的国土、50%以上的人口以及80%的工农业生产地区和城市,每年不同程度受到气象灾害的冲击和影响。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在2000亿元以上。大雾成为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几乎所有的气象灾害都出现过,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总量的71%左右,包括台风、暴雨洪涝、高温、干旱、冰雹、沙尘暴、雷电、暴风雪、大雾、龙卷风等。我国70%以上的国土、50%以上的人口以及80%的工农业生产地区和城市,每年不同程度受到气象灾害的冲击和影响。

  对高速公路而言,大雾无疑是隐形杀手。据统计,因大雾等恶劣天气造成的交通事故,大约占总事故的四分之一以上。很多司机开车在混沌中行走,开足雾灯也无济于事,一旦发现前方有障碍物时,因为相距太近来不及避开,就容易发生轧人、追尾、撞车、翻车等事故。近几年因雾发生的几桩特大车祸,令人触目惊心。

  1997年7月12日,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段,大雾弥漫,能见度只有几米。大雾中,连续发生两起追尾相撞事故,40余辆汽车报废,造成9人死亡,34人受伤。

  2000年2月19日,广州笼罩在雾霭中,由于能见度低,道路湿滑,接二连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近百人受伤。9月4日,浓雾使京沈高速公路发生一起重大车祸。近百辆汽车追尾相撞,其中34辆严重受损,造成5人死亡。同年12月14日,扬州大雾,绕城公路发生5起车祸,造成2人死亡。

  2004年3月2日,京珠高速粤北段气温骤降,出现大雾,恶劣能见度导致2辆车追尾相撞,造成1人重伤1人死亡。4月20日,日照境内一场大雾诱发两起车祸,造成7死8伤。

  2005年1月23日夜里到24日上午,河南出现大范围大雾天气,连霍高速郑州段发生连环车祸,27车相撞,致6死22伤。京珠高速公路漯河段40辆车追尾,致7人死亡17人受伤,1辆满载有毒化工液体四氯化钛的罐车泄漏。

  2006年12月25日,郑州在17个小时内发生车祸30多起,400辆车堵塞3千米。新107国道与开洛高速公路交叉口向北1千米处,三辆卡车连环相撞,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新柳路一建筑工地,司机雾中倒车时将1名男子撞倒在地,不治身亡。

  半小时观察:

  针对这次像大气污染一样的浓雾,北京市环保局说这是秋冬转化季节华北地区容易出现的天气状况,并解释说雾天不代表污染天,北京的空气质量自己和自己比有进步。我们看到,按照北京市的监测标准,近十几年来北京的空气质量的确有进步。但是研究显示,大气悬浮物中对健康危害最大的是直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按照这个监测标准,那么北京市的空气质量是否有了很大的提高就要打一个问号了。

  空气质量事关每一个人的健康,数据监测不能为了数据而数据,而是应该为了改善大家的生存质量。不光要和历史比较,还要进行横向比较。当监测数据和公众的感受出现了明显差异的时候,有关部门的当务之急应该是探讨如何改善,而不是质疑公众的判断出现了问题。我们需要的不光是数据,而是数据背后的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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