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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河道综合治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赵伟良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1月11日

摘要:河道综合治理属于一项非常复杂并且艰巨的工作,因为治理面涉及广,施工的周期较长,综合治理的工程涉及到内容也比较多,例如河道的拓展、黑臭水的清理等,导致整体治理难度较高,质量也很难保障。对此,为了更好的推动河道生态长远发展,本文简要分析河道综合治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希望可以为相关工作者提供理论性帮助。

关键词:河道;综合治理;治理问题;改进对策

0、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的持续性加快,城市当中人口数量不断增多,同时污染废水的排放也在随之提升,如果无法及时对这一些污染物形成有效控制,必然会导致城市污染问题的持续加重,最终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以及城市形象。对此,在城市发展进程中,河道的综合治理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属于文明城市、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参考指标。对此,探讨河道综合治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具备显著实际意义。

1、河道综合治理中的问题

首先,治理实效性较差。从当前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环境角度来看,近些年工业生产进度持续加快,工业生产污染排放问题也在不断的加重。工业生产量不断提高,排污量与排污类型也在随之增多,在具体的治理工作中很难保障治理整体效果。其次,环境监测工作重视度不高。在环境监测工作方面对于监测工作的重视度并不高,虽然有专职部门或人员负责河道治理工作,但是在具体实施期间监测工作水平比较差,部分地区的监测工作甚至是在出现举报后才进行勘查和治理,导致监测工作整体效果较差。另外,针对监测的线路,普通存在复杂的现象,尤其是监测的线路选择不合理、混乱现象突出[1]。在行政管理期间,针对网络化管理而言很难实现高质量的管理,水质环境监测在实施期间也很容易形成管理方面的问题,针对不同的区域很难保障监测数据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导致监测结果误差的形成。另外,随着工业经济的持续性发展,导致有机物的排放量不断的增多。但是,在部分中小型河流的监测实施期间,无机污染物仍然具备较高的占比[2]。水域的污染问题越严重时越难实现全面且准确的监测,监测效果较差,整体监测难度较高。

2、河道综合治理改进对策

2.1强化综合治理实效性

为了在进行工业生产时能够将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需要保障治理工作的落实效果的到有效提高。一方面需要确保资金投入的合理性,以地方政府为例应当重视重点河流、污染严重性较高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在这一些项目中强化资金投入,强化环境监测工作性。另一方面,为了有效减少治理工作复杂性与困难程度,需要将治理工作尽可能提前,以早期治理为主,例如做好工业生产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从而减少河道治理难度。针对工业生产的生产,让其生产更加规范更加科学合理,在生产的选址上,需要有严格的规定[3]。例如生产选址要避开自然保护区域,风景名胜区和地质遗产以及野生动植物较集中的地方。但是在实际的生产中,很多没有考虑这些因素,严重的影响了周边的发展和生态环境,所以需完善生态化生产相关的法律制度,并做好监督工作,减少违规的发生。加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科学评估的前置程序,对项目生产及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影响形成全过程动态监督,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到实处。

2.2强化环境监测工作水平

为了更好的提高企业在参与的河道综合治理主动性,需要积极提高环境监测的工作整体水平。

河道综合治理部门也需要将环境监测工作作为工作体系的首要任务,持续性改善环境监测工作的相关法律规定,河道综合治理部门还需要将环境监测的相关细节实行细化与统一性管理,保障管理的实效性推动监测工作高质量开展。另外,目前仍然有许多人认为环境监测属于简单的工作形式,实际上环境监测属于一种难度较高的系统化,在缺少物质保障的基础上很难促使环境监测工作循环发展下去,即使是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但是整体效率并不理想,相对较低。对此,需要及时强化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应当尽快实行责任、规范化的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借助相关的措施实现环境监测部门的责任制高效率落实。借助自动化监测系统的应用,例如在沿线生产企业的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促使排污物的污染情况可以及时被监测出,从而提高监测整体工作水平。监督部门需要在环境监测工作中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并保障管理规定本身可以适用于所有的工作人员。有效的提高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责任意识,为了更好的保障环境监测的数据准确性,环境监测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必须按照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从而提高河道综合治理的工作质量[4]。

2.3强化水质环境监测监督工作

首先,需要持续强化环境监测实施力度。环境监测的实施必然需要建立在较强监测力度基础上,同时需要在工作中持续性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在具体的水质环境监测工作期间,需要强化监测部门的资质认证,并保障监测部门可以更好的满足项目发挥的实际需求,满足资质与能力的要求,同时保障资质的有效性评定,预防假冒性的资质问题。并且还需要由管理部门或人员承担具体的项目实施职责,针对监测部门的工作落实技术水平的评估,同时在审批之后监测期间实行多次性的审查,保障监督部门的作用与价值。其次,需要积极强化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创新。在当前水质环境监测工作期间,技术层面上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按照这一要求,需要高度重视经验与技术方面的改进,从实际的层面上来看,需要强化检测仪器设备,强化监测设备的研发工作,同时在监测数据方面需要充分体现全面性与准确性。最后,需要完善配套方法,制定统一规范。在推动标准方法的同时,需要尽可能保障水环境质量的相关标准和巩固贯彻落实,并将标准化分析方法进行系列化的处理,按照所针对的水源、地表水、废水等类型实行标准化分析。同时完善实验室内的质量保障以及控制,落实全程质量保障以及质量控制。当前水污染监测在方法方面缺少监测规范,同时环保与水利系统不相容,标准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或重复性。对此,生态环境部门的技术规范需要针对地下水的监测提供明确的规定,并在水利部门的监测规范中进行适当的调整。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水污染和排污收费的现状标准,可以适当的融合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监测方法与标准,并将污水和废水的监测工作交给生态环境部门实行,促使水污染治理工作可以更有序、更及时的进行。

3、结语

综上所述,河道的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高质量运行不仅是决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的关键,同时也是推动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河道工程中,加强河道的综合治理需要重视环境保护和城市生产生活的排污处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生态护岸,不断提高河道的防洪泄洪和水循环中的调节作用。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设备,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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