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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芦苇湿地污水处理绿色生态工程初论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16日

    三、《芦苇湿地污水处理绿色生态工程》的技术可靠性
    芦苇湿地处理工程》对污水中污染物有较高的去除效果。它包括了土壤一植物、过滤、吸附、与生物氧化等十分复杂的过程。对污水兼有土壤截留,发生物理化学吸附、化学分解、沉淀及微生物的氧化降解,实际上污水中的有害物质在湿地中被芦苇富营养植物吸收,消除了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得到了芦苇资源。净化后的水再于种植养殖,技术可靠,易操作只需加强管理即可达到预期目的。
    四、《芦苇湿地绿色生态工程》的可能性与紧迫性
    根据国内外大量研究资料,通过对芦苇湿地处理污水能力,水力负荷,有机负荷,停留期以及季节等与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去除率之间规律性的研究《芦苇湿地污水处理系统》是一种高效、便利、廉价的污水处理方法。采用此方法不仅适合国情,同时也适合区情与市情,工程投资仅为机械处理的五分之一,具有“三高三低”的特点,即高效、高适应、高承受力及低投入、低运行费、低维护费。生活与工业污水,经《芦苇湿地处理系统》处理,BOD攬5攭去除率为90%,SS去除率为91%,T-P去除率为87%,T-N去除率为84%,出水水质可达到《渔业水质标准》要求。新疆沿天山南北荒地资源丰富,完全可以给本项目提供充足的用地,而且,区域自然环境适宜并完全具备施本项目条件,故而完全可能。
    采用《芦苇湿地污水处理绿色生态工程》:
    ⒈可以使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得到最佳的综合利用,彻底消除水污染,达到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⒉可以改善与恢复区域自然的生态环境,形成优美的湖泊生态系统,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之地。
    ⒊可以建立轻工业原料基地,使造纸行业生存与发展有了新的高质量的原料基地。
    ⒋可以开发为旅游区与风景点,在县、市一无名胜,二无古迹的先天条件下,为县、市经济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
    因此建设《芦苇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是迫在眉捷的可行性高、紧迫性大、利国利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观的生态效益最优的跨世纪工程。
    五、《芦苇湿地绿色生态工程》的环境影响
    工程排水方案,拟采取隔栅──管网──沉沙──芦苇湿地
    排水过程中,污水封闭在管网中,不会下渗,故而对沿途环境无影响。
    污水的异臭气味影响只发生在降解前,可在沉沙后采用好氧曝气除去异臭气味。芦苇湿地仅对浅表层地下水有一定影响,不会对深层承压水造成任何影响。
    项目选址远离城镇,大片芦苇湿地增加了绿地面积,可减轻风沙对市区的侵袭,环境影响最小,优于任何方案。
    六、《芦苇湿地绿色生态工程》的规模与投资
    ⒈根据县、市实际情况选择项目规模:建设芦苇湿地5000-20000亩,日处理污水50000-200000立方米。
    ⒉项目分二期建成:前三年建成芦苇湿地2500-10000亩,日处理污水2.5-10万立方米,年处理污水912.5-3650万立方米。湿地需水量,按灌溉定额780立方米/亩,湿地系统总需水量195-780万立方米,每年可得净水(达到养殖标准的水)717.5-2870万立方米。
    后三年再建成芦苇湿地2500-10000亩,达到日处理水量5-20万立方米,年处理污水1825-7300万立方米,可得净水1435-5740万立方米。
    ⒊工程总投资:项目拟总投资预算6000-120 00万元,从初始阶段开始建设需投入三年即可达到最佳效益。
    《芦苇湿地污水处理工程》包括:
    ⒈污水排放管网工程拟投资3000-6000万元;
    ⒉隔栅及沉淀池工程拟投资500-2000万元;
    ⒊湿地工程,拟投资1000-3500万元;
    ⒋不可预见费125-500万元;
    七、资金来源与筹措
    建设《芦苇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的资金来源与筹措。
    ⒈拟引进资金:60%万元。
    ⒉拟自筹资金:40%万元。
    八、投资效益
    ⒈社会效益:
    实施本项目彻底消除了水污染产生的纠纷,树立了政府为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污水处理后,达到了辖区水环境功能需求,增加了净化水资源,可以为县、市发展经济创造新的增长点。
    ⒉经济效益:
    ⑴芦苇产量按1000公斤/亩计算,每吨芦苇约480元,可以获得收入240-960万元。
    ⑵湿地净水有偿使用费:每立方米按0.5元计,1435-5740万立方米,共计71.75-287万元。
    ⑶若开发进行养殖或其它种植经济效益另计。
    ⒊环境效益
    采用芦苇湿地处理污水的技术方案,可永久性地彻底消除水污染向农村漫延,大面积的芦苇湿地可以改善西北部区域荒漠生态环境,并能减轻风沙对市区的侵袭,环境效益最佳。
    九、还贷措施
    ⒈拟每年从湿地芦苇经济收益中提取50%;
    ⒉拟每年从获得的净水经济收益中提取50%;
    ⒊拟每年从排污单位交纳的污水处理费中提取50%。
    十、结论
    ⒈《芦苇湿地污水处理绿色生态工程》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盛行多年,我国“七五”与“八五”期间进行重点科技攻关开展了多项有关研究和示范工程,不论从投资、处理效果及污水资源化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及可靠性、可行性分析等方面对新疆凡是有荒地、荒漠资源的区域都是一个好项目。
    ⒉本项目投资小(是现代机械污水处理的五分之一),处理污水容量大,适益区情。
    ⒊实施本项目建成轻工原料基地,或养种植基地,把解决造纸原料、养殖、种植与污水处理结合起来,是保障县、市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最佳措施。
    ⒋全疆八十七个县、市若能选择《芦苇湿地绿色生态工程》可节省投资与运行费数十亿元,建成数百万亩芦苇湿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将是无法估量的。
        本项目可行性程度高,效益显著,建议尽快立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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