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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施工企业与施工班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考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12日

 对建筑施工企业与施工班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考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黄伯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构建和谐社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终归宿。《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主要任务;把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组长李铁映在北京进行执法检查时指出:“以人为本,就要以广大劳动者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就要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所以说,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对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筑施工企业与施工班组劳动关系现状

  
  (一)劳动关系现状
  
  劳动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劳动关系双方都力求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市场经济下劳动关系的矛盾已逐步成为主要社会矛盾之一,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危害和影响社会稳定。在劳动领域遵守国际上公认的劳动标准,尊重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权利,已成为人类社会普遍认可和接受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目前,建筑施工企业与施工班组的劳动关系是典型的“三有三无”状况,即:有劳动无关系,有关系无合同,有合同不规范。施工项目部只与施工班组的包工头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施工班组的农民工不用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所有劳动关系只和包工头有关。包工头把农民工作为纯粹的雇佣劳动者,没有任何保障与福利,劳动条件极差。农民工收入低,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恶劣,职业病导致劳动力过早丧失。由于利益的严重分化,加上包工头将工程层层转包,常出现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劳动纠纷或其他由此而导致恶性欠薪和工伤事件。
  
  (二)管理模式与行业特点
  
  施工企业一般实行三级管理:即总公司—分公司—施工项目部。总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市场拓展和对各个分公司日常管理、业务指导等工作;分公司主要负责对各个施工项目建设的管理;施工项目是直接从事工程施工建设第一线的经营管理单位,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
  
  建筑施工项目的主要特点是:
  
  1、产品固定,人员流动大。建筑施工项目点多线长面广,产品较为固定,生产周期较长,有的持续数月或一年,有的需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这就造成了在固定的施工现场集中了大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机械操作、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进行施工作业。人员流动大,不仅体现在一个工程中,当一个工程完工后,要转移到新地点去。
  
  2、露天高处作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由于长期暴露在严寒酷暑的施工条件下作业,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加上安全意识差,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现象十分普遍,发生各类工伤事故多。
  
  3、工程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和谐因素随工程形象进度变化而变化。各工程项目由于地理条件不同、结构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用工方式和劳动关系不相同。因此,工程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施工现场不和谐劳动关系因素随着工程形象和进度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建筑施工工程是一项要求十分严格的综合施工系统工程,所以每个施工项目都必须配备若干个专业施工班组才能完成。
  
  施工班组的主要特点是:
  
  1、人员流动大。施工班组中绝大多数施工人员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他们不但要随工程流动,而且还根据季节的变化(农忙、农闲)进行流动。一个普通的施工项目通常都有5—10施工个班组,每个施工班组根据施工工期要求和工程量大小而配备人数不等,一个项目班组人数最多可达1000—2000人。
  
  2、从业素质低。这些农民工绝大多数没有技术专长,由于农民工队伍职业培训严重不足,从业素质低,给工程建设质量带来隐患。
  
  3、安全意识差。安全意识差,给安全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发生违章操作事故、工伤事故屡见不鲜,由此造成劳动纠纷案例高居不下。
  
  4、劳动保护意识差。由于缺乏对职业健康安全、职业病危害等认识,劳动保护意识差,包工头为节约成本,不给农民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由此引发的职业病、职业伤害、工伤等案例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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