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建筑物温度伸缩缝的间距除应满足《砌体结构设计规范》BGJ3-88第5.3.2条的规定外,宜在建筑物墙体的适当部位设置控制缝,控制缝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4.2防止主要由墙体材料的干缩引起的裂缝可采用下列措施之一:
4.2.1设置控制缝
?4.2.1.1控制缝的设置位置
?(1)在墙的高度突然变化处设置竖向控制缝;
?(2)在墙的厚度突然变化处设置竖向控制缝;
?(3)在不大于离相交墙或转角墙允许接缝距离之半设置竖向控制缝;
?(4)在门、窗洞口的一侧或两侧设置竖向控制缝;
?(5)竖向控制缝,对3层以下的房屋,应沿房屋墙体的全高设置;对大于3层的房屋,可仅在建筑物1-2层和顶层墙体的上述位置设置;
?(6)控制缝在楼、屋盖处可不贯通,但在该部位宜作成假缝,以控制可预料的裂缝;
?(7)控制缝作成隐式,与墙体的灰缝相一致,控制缝的宽度不大于12mm,控制缝内应用弹性密封材料,如聚硫化物、聚氨脂或硅树脂等填缝。
?4.2.1.2控制缝的间距
?1对有规则洞口外墙不大于6mm;
?2对无洞墙体不大于8m及墙高的3倍;
?3在转角部位,控制缝至墙转角的距离不大于4.5m;
4.2.2设置灰缝钢筋
?1在墙洞口上、下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灰缝,钢筋伸入洞口每侧长度不应小于600mm;
?2在楼盖标高以上,屋盖标高以下的第二或第三道灰缝,和靠近墙顶的部位;
?3灰缝钢筋的间距不大于600mm;
?4灰缝钢筋距楼、屋盖混凝土圈梁或配筋带的距离不小于600mm;
?5灰缝钢筋宜采用小螺纹钢筋焊接网片,网片的纵向钢筋不小于25,横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6对均匀配筋时含钢率不少于0.05%;局部截面配筋,如底、顶层窗洞上下不小于38;
?7灰缝钢筋宜通长设置,当不便通长设置时,允许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
?8灰缝钢筋两端应锚入相交墙或转角墙中,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0mm;
?9灰缝钢筋应埋入砂浆中,灰缝钢筋砂浆保护层,上下不小于3mm,外侧小于15mm,灰缝钢筋宜进行防腐处理;
?10当利用灰缝钢筋作砌体抗剪钢筋时,其配筋量应按计算确定,其搭接和锚固长度尚不应小于75d和300mm;
?11不配筋的外叶墙应设控制缝,控制缝间距不宜大于6m;
?12设置灰缝钢筋的房屋的控制缝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4.2.3在建筑物墙体中设置配筋带
?1.在楼盖处和屋盖处;
?2.墙体的顶部;
?3.窗台的下部;
?4.配筋带的间距不应大于2400mm,也不宜小于800mm;
?5.配筋带的钢筋,对190mm厚墙,不应小于2ф12,对250~300mm厚墙不应小于2ф16,当配筋带作为过梁时,其配筋应按计算确定;
6.配筋带钢筋宜通长设置,当不能通长设置时,允许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45d和600mm;
?7.配筋带钢筋应弯入转角墙处锚固,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5d和400mm;
?8.当配筋带仅用于控制墙体裂缝时,宜在控制缝处断开,当设计考虑需要通过控制缝时,宜在该处的配筋带表面作成虚缝,以控制可预料的裂缝位置;
?9.对地震设防裂度≥7度的地区,配筋带的截面不应小于190mm×200mm,配筋不应小于410;
?10.设置配筋带的房屋的控制缝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4.3也可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如场地土及地震设防裂度、基础结构布置型式、建筑物平面、外形等,综合采用上述抗裂措施。
参考文献
〔1〕肖亚明,砌体结构裂缝与控制问题研究综述,第三届全国工程学术会议论文集,1994
〔2〕苑振芳,砌体结构的局部配筋对裂缝控制和伸缩缝间距影响的讨论,《工程建议标准化》1996.2期
〔3〕配置灰缝钢筋砌体的裂缝控制,第10届国际砌体会议论文集,1994.P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