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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建筑结构设计中安全度问题分析与探究

作者:陈立斌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11日

  三、根据国情合理选择结构设计安全度
  我国在解放初期, 财政状况和物资供应均很困难, 国家对外需要备战, 对内需要建设, 我国从事建筑结构设计、施工和研究的科技人员在过去非常困难的历史条件下, 为我国建设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在材料供应和投资经费均很困难的情况下采用了可能是世界上最低的结构设计安全度, 为国家建起了尽可能多的建筑结构物。而且这些结构已经受了几十年的考验。这是应该肯定的。但是从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 我国的经济形势和综合国力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现行的建筑结构设计安全度是否适应国情的需要, 值得探讨。目前的情况是:
  1.结构造价占整个建筑造价的比例愈来愈小。过去, 因为建筑装修和设备都比较简单, 没有地价、拆迁、城建等大笔附加费。建筑物的造价以结构造价为主, 而目前以商品房为例, 中小城市的售价约为2000 元/m2, 其中土建成本费仅 700~ 800 元/m2, 结构造价大约不到 300 元/m2。
  2.对结构使用功能的要求愈来愈高。现在建筑物内各种设施和财产的价值愈来愈高, 对结构的安全度自然会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更新, 人们要求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更能适应功能变换的需要, 因此, 也要求结构安全度有更大的储备。
  3.建筑物已成为商品。国家不再是城镇物业的惟一投资者和拥有者。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过去业主只是国家, 国家不堪统建城镇房屋的重负, 只能采取低安全度的设计原则。现在业主中有了普通百姓, 百姓买房时总希望安全些好, 更何况提高结构设计安全度又不会过多增加费用。
  4.结构材料已能充分供应。钢材、水泥的供应并不紧张, 合理地多用一些钢材不仅可提高结构性能, 而且还能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综上所述可知: 根据目前我国国情, 历史遗留下来的结构设计低安全度已不能适应当前和今后的需要, 如果继续执行低安全度的政策既不符合国家眼前和长远利益, 也违背了投资者的意愿。从国际上来看, 我国现有的结构设计标准由于安全度太低而不能进入国际市场, 有损我国的形象。从商品质量的观点来看, 既然建筑物是商品, 安全度高低应该是商品质量的一种标志, 总不能把低安全度的建筑物说成是高质量商品。
四、结语
  建筑结构作为特殊商品, 确定其设计安全度的高低不再是纯政府行为, 目前至少会有房屋开发商、保险业和用户参与。开发商应该对其出售建筑物的安全质量负责, 在影响售价不多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提高安全度。更高的安全性能应作为房屋开发商促销和竞争的一个热点。我国现行结构设计标准的低安全度原则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国情, 提高我国建筑结构设计的安全度水平将有利于生产、生活水准的改善, 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 也符合建筑物业主的利益和要求。从提高结构安全度出发, 为了改善结构物的安全性, 要提倡合理地多用钢材, 而不再是挖空心思地节约钢材。
  参考文献
  [1]黄兴棣.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 北京: 人民交通出版社, 1989
  [2]王兴远等. 抗震结构的最优设防烈度与可靠度. 北京: 科学出版社, 1999
  [3]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桥梁及结构工程学会第七届学术会议论文集.工程结构可靠性,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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