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西安地铁施工现场常用起重机械日常管理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探讨如何高效、安全的发挥起重机械的作用。
关键词:起重机械;存在问题;建议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按照全国“两横三纵”城市群布局,西安在未来西部城市群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这给西安市发展带来了重要的历史机遇。同时,随着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推进,西安发展进入了加快提升的阶段,对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地铁是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重要途径。力争在2017年前使全市地铁开通运营6条线路总里程达到215公里,形成比较完备的地下交通网络。根据最新西安地铁线网规划已达17条线路,总长将达626公里。目前建设的是二号线和一号线,其中二号线于2007年10月全面开工建设,全长33.6公里,计划于2011年9月28日试运营通车;一号线2009年初全面开工建设,全长33.2公里,计划于2013年试运营通车。目前二号线已进入紧张的综合联调阶段,一号线18座车站中16座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17个区间已进入大规模土建施工阶段。三号线和四号线也正在加紧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地铁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特点是施工技术涉及面广、工序多、施工场地狭小、材料用量大、存在不良地质风险高、施工条件差等。同时各类结构物形式多样,既有地下隧道、车站,也有地上桥梁、涵洞、房屋等,施工当中使用到的施工机械种类也十分繁多,当中尤以起重机械使用最为广泛。合理使用起重机械对于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针对如何安全、合理的使用起重机械,预防和减少起重机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企业的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也是是其他参建责任主体都必须高度关注的,容不得丝毫懈怠。地铁施工由于场地限制,材料倒运工作量比较大,施工现场的材料倒运主要依靠汽车吊、龙门吊、电动葫芦及塔吊,所述前三种起重机械使用更为普遍,如果日常检查、监管不到位的话很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做为一名西安地铁的建设者,我也目睹了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起重安全事故,有一些思考和想法,供大家交流。
1、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现状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是以间歇、短时、重复的工作方式,通过吊钩、吊笼等取物装置,对重物进行起升、下降或水平移动的机械设备。建筑起重机械是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机械化,降低建筑施工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不可缺少的物流运输设备。从中不难看出,起重机械主要进行的是重复动作,和机械本身、司机、指挥人员及所吊物体关系密切。地铁施工中地下车站和盾构施工主要使用龙门吊和塔吊;暗挖区间施工主要使用电动葫芦;房屋施工主要使用塔吊;汽车吊在各施工项目中都或多或少使用到。龙门吊和电动葫芦基本上为施工单位采购自专业厂家,并由厂家负责安装和取得准用证,塔吊和汽车吊采用的是租赁方式,一般由租赁公司派出司机,施工单位配备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
2、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在对地铁各标段的起重机械检查及西安市当地通报的起重机械事故了解后发现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通病:
1)、选择的设备安装队伍良莠不齐,拆装队伍的素质底,持证作业人员不足。(安拆过程中事故发生比重大)
2)、安装后忽视安装质量验收,未取得准用证就投入施工生产;
3)、片面追求施工进度,不重视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对于吊钩、钢丝绳等关键部位检查记录不齐全或应付差事;
4)、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5)、操作人员进场后未进行有效地
和交底;
6)、擅自拆除或损坏后不及时更换设备的安全装置,埋下事故隐患,比如吊钩上的防脱落卡簧等;
7)、违章操作。
以上起重机械的使用问题贯穿于施工的从始至终,如何有效预防和降低这类事故和故障发生的概率,我在通过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的管理办法、日常检查及参建单位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梳理和总结了以下一些关于地铁起重设备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1、严格控制起重设备进场关
这一点施工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到位,从源头上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不论是新购机械、租赁机械还是重复使用的都要把住质量关,选择可靠的质量产品。现在市场上产品种类繁多,价格高低不一,使用单位的设备采购人员和决策人员一定要从企业长远利益出发,从降低风险角度出发去选购好产品,不要走入低价购置的误区。对已使用一段时间,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老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现行标准不断对其进行改造,及时清除隐患。有问题的设备,没有处理好绝不能进行组装和投入使用。除了设备采购人员外,施工方的安全监管人员和监理方的工程师必须加强相关资料的审核,
2、把好设备安装、拆除过程关和操作人员关
通过事故案例学习不难发现现在很大一部分起重机械事故是发生在安装和拆除过程当中,这主要是由于安装队伍在人员配置、技术管理和所配备的安装工具及设备上存在一些问题,安装人员素质偏低,有的甚至使用未经正规培训的农民工进行安拆作业。鉴于此安全监管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资料所报内容与现场进行抽查核实,主要是核实人员及方案与上报资料是否一致,这一点尤为重要。目前各类施工方案通过各种渠道很容易查到,一些单位不从实际出发,照搬照抄,导致方案无针对性,漏洞百出,不能指导施工;另外人员流动频繁,实际到场人员与方案不一致,人员未进行安拆安全技术交底,有些人员还无证上岗。
3、严格执行制定的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这一点也是有效杜绝事故发生的手段之一。目前参建的各家施工单位都是大集团、大公司,资质都很高,对于起重机械的管理制度也都有详细规定,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具体落实到现场,很多情况下制度仅仅是挂在墙上或写在纸上,没有有效地落实到操作人员和其他施工人员行动中。检查中经常发现起吊物下有人通过、指挥人员信号传递不通畅、违章指挥和操作等。这些安全操作规程中明令禁止的动作或行为在一些人员的心目中被认为是无所谓或没问题,究其根本原因,我认为是管理人员未尽到监管责任,未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安全职责不明确,对违规行为处罚不彻底,存在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