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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19日

摘要:论述了新时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介绍了建筑业的施工特点及建筑安全管理的特点,分析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指出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是个系统工程,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引起高度重视。
        关键词:建筑施工,施工安全,管理
        abstract: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in the new period of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 work,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features of the construction and building security management characteristics, analyzed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points out that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problem is a systems engineering, is the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is the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he attention to.
        keywords: architecture construction, th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当前, 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 国家对建筑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法律的角度上规范和约束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为, 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目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建筑安全事故频发,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为新时期的建筑安全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下面就针对目前建筑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联系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实际进行探讨。
        1、建筑施工及安全管理的特点
        1.1建筑业的施工特点
        1)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建筑业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劳、 分散注意力、误操作多,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2) 露天作业多。建筑物的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不同气候以及阳光、风、雨、冰雪、雷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危害。3) 高处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分,建筑施工中有 90% 以上是高处作业。4) 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结构复杂,工期较紧,必须多单位、多工种相互配合,立体交叉施工,如果管理不好、衔接不当、防护不严,就有可能造成相互伤害。5) 临时员工多。目前在工地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50%-70%, 有的工地高达95%。
        以上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个危险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因此必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及机构。从以上分析可知, 建筑安全管理应具备以下特点。
        1.2建筑安全管理的特点
        1)流动性。首先是施工队伍的流动性。建筑工程项目具有固定性,这决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的生产是随项目的不同而不断地流动的,施工队伍流动性大,生产周期长,作业环境复杂,可变因素多。其次是人员的流动。由于建筑企业绝大部分工人是农民工,人员流动性也较大。再次是施工过程的流动。建筑工程从基础主体到装修各阶段,因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不同,施工方法的不同,现场作业环境、状况和不安全因素都在变化中,作业人员经常更换工作环境,建筑项目的流动性特点存在不确定性,要求项目的组织管理对安全生产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2) 复杂性。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建筑企业数量众多,其规模、资金实力、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情况的复杂使得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也变得复杂起来。另外,工程建设有多个参与方,管理层次比较多,管理关系复杂。
        3) 密集性。目前,建筑业工业化程度较低,需要大量人力资源的投入,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建筑业集中了大量的农民工,很多都是没有经过专业技能培训,这样的劳动密集型给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
        一些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规避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少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抢工赶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现象。尤其是政府督导的形象工程以及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工程,存在着很多政府监管不力的地方,虚假招标、暗箱操作现象,甚至存在发包方与承建方本为一经济实体的严重违背建筑法的现象。
        2.2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不够明确
        工程建设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采购供应单位以及设备租赁单位,拆装单位等。安全责任不够明确,或者知道安全责任而没有得到切实履行,根本原因是责任主体领导不够重视。参与建设的各方没有真正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处理好质量安全、效益、发展之间的关系,一些参建单位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没有把质量安全工作真正摆在首要的位置来抓,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
        2.3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薄弱,监督力度不够
        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安全运行长效机制。2) 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愈来愈年轻化,相对缺少安全施工经验,安全意识普遍薄弱,以及施工单位各专业技工少,操作人员缺少安全生产规范的学习,因此,安全施工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等。3)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待遇也相对较低。目前,许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仅仅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检查上,而缺少日常的具体监督管理和强制性措施。具体表现在安全监督管理队伍素质差,法律法规常识不熟悉,原则性不强,监督管理任务不明确,监督管理手段不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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