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有四种:人、物、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本文对这四大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探讨,为下一步相应措施的采取奠定基础。
关键词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影响因素
Abstrac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accident, usually consists of factors, one of the most basic factor has four kinds: people, goods, natural environment and social conditions. This article probes into the four factors and relations between them is analyzed and discussed, the specific measures for the next take lay the foundation.
Key words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Quality;Safety;Influence factors
一、序言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的过错,使得建筑物在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给建设单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建筑工程中具有普遍性的常见质量问题被称作质量通病。多年来,为了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有关人员动了不少脑筋,花费了不少气力,虽收到一定效果,但质量通病依然是工程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有四种:人、物、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人的因素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差异,这是工程质量优劣最基本的因素;物的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更加复杂、繁多;质量事故的发生也总与某种自然环境、施工条件、各级管理结构状况以及各种社会因素紧密相关。由于工程建设往往涉及到施工、建设、使用、监督、监理、管理等许多单位或部门,因此在分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对以上四大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探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个人认为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在于:以往的治理仅针对施工阶段,或加强施工管理,或改进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这对因施工因素造成的质量通病的确有一定的“疗效”,但对那些因非施工因素引起的质量通病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我们知道,工程质量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从规划设计到招投标选择施工队伍,从建筑材料的采购到工程的具体施工, 每一环节都影响着工程质量。因此,要提高工程质量,彻底治理工程质量通病,就必须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着眼,找出每一环节中对实现既定工程质量目标不利的因素,然后对症下药,进行综合治理。
二、建筑材料方面的因素
建筑材料是构成建筑结构的物质基础,建筑材料的质量好坏,决定着建筑物的质量。但在实践中由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造成质量事故的比比皆是。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会给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在实践中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质量问题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一)使用不合格的钢材
钢材是建筑工程中三大主材之首,也是一种性能良好的建筑材料,在各类建筑均有广泛应用。一些施工企业看重效益,不看重质量,低价购买一些不合格的钢材如地下小炼铁厂、黑工厂生产的螺纹钢或圆钢,或者是从废品回收站买来生锈钢材,致使钢结构强度和韧度达不到要求,为建筑安全埋下隐患。但是,如果在选材、使用、保护不当时,也会发生如下种种质量问题:
(1)强度不合格。在钢筋混凝土工程中,所用的钢筋材质证明与材料不配套,进场钢筋不按照施工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后再使用,因此使不合格的钢筋被用到工程上。如重庆市某宿舍工程使用的钢筋,根据材料仓库提供的材质证明,其屈服强度、极限强度、延伸率等指标均合格,施工人员未作检验就直接用于工程。事后经过复验发现,左右试件的极限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而且屈服强度与极限强度比较接近,是典型的不合格钢筋,最后只好采用补强加固措施。
(2)钢材出现裂缝。钢材出现裂缝,不仅有材质本身的问题,而且还有加工质量问题。如某构件预制场进一批冷拉!" 钢筋,在加工时发现钢筋弯钩附近有横向裂缝,取样作拉伸试验时,又发现在试件的全长出现横向环状裂缝,裂缝的间距,施工规范明确规定有冷弯裂缝的钢筋不予验收,对于出现裂缝的钢筋应作降级使用。
(3)钢材发生脆断。钢材发生脆断是一种严重的质量事故,其原因既有材质的问题,也有施工不当的问题。工程实践证明,使用低质钢和沸腾钢,很容易发生钢材的脆断,钢筋的脆断经常发生在粗钢筋电弧点焊后。对于钢结构中钢材的脆断质量事故,在我国很少报道,但国外有此类工程质量事故的实例。
(二) 砂石集料
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而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掺杂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齐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合要求,容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顶部开裂渗漏等问题。
(1)砂石集料的岩性。有些砂石中含有活性氧化硅(如流纹岩、安山岩、凝灰岩等)。这类集料若与含碱量较高的水泥一起配制混凝土,则水泥中碱性氧化物水解后会形成氢氧化钾和氢氧化钠。它们与集料中的活性氧化硅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不断吸水、膨胀、复杂的碱) 硅酸胶体。这种胶体会造成混凝土开裂,并使其强度和弹性模量下降。
(2)粒径、级配与含泥量。砂石集料的粒径太小、级配不良、空隙率大,都会导致水泥用量和用水量加大。工程经验证明,混凝土选用中砂比较适宜,如果使用特细砂配制混凝土,不仅会增大水泥浆的用量,而且还会使混凝土产生比较严重的收缩裂缝。在碎石中,石粉、石屑的含量也影响混凝土的质量,如果粉屑含量超高,不仅造成单位用水量与水泥用量加大,而且还影响水泥石与集料的粘结力,使混凝土抗裂性能明显下降。砂石中含泥量高,更加影响混凝土的质量,其不仅影响混凝土的强度,而且还影响混凝土的抗冻性、抗渗性和耐久性。很多工程的混凝土出现质量事故,大多与集料的含泥高有关。
(3)有害杂质的含量。如山西省曾生产的一批空心板,用含有大量有害杂质的集料制成,结果造成空心板大面积的酥裂、破坏和塌落事故。经过对集料检验证明,粗集料试样中的三氧化硫超标,有的含量超高。
(三)水泥
(1)安定性不合格。我国的水泥年总产量居世界首位,但小水泥厂生产的水泥使用仍较为普遍,其中有的安定性指标并未经过严格检验,如果将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用于工程,就可能造成严重的质量事故。如重庆市某单层工业厂房,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在柱吊装前就发现基础崩裂。经过认真分析和试验,组成混凝土的其他材料和施工工艺均无问题,最后复验水泥安定性为不合格。
(2)强度等级不足。我国明确规定,生产的水泥出厂时应有一定的强度贮备。但是由于质量管理不严或试验误差,会造成出厂的水泥强度等级不足。如果不再复验而直接用于工程,水泥砂浆和混凝土的强度必然下降。这是产生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如武汉某工厂的混凝土挡土墙工程,其试块强度仅达到设计强度,经复检水泥强度,(原硬练标号)水泥的实际标号未达标,因此造成了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
(3)袋装水泥重量不足。我国生产的袋装水泥的标准规定,每袋的重量为50kg, 但是,一些水泥生产厂家只顾经济利益,而无视国家规定,袋装水泥的重量普遍不足。如江苏徐州市和连云港市反映,袋装水泥最重的为48kg,少者只有40kg 左右。在配制混凝土或砂浆中,工人习惯用袋计量的方法,由此造成水泥用量不足,使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4)错用水泥或混用水泥。我国生产的水泥品种很多,不同品种的水泥,其性能和用途是不同的,决不能错用和混用,不然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如北京市某高层建筑为框架剪力墙结构,由于施工中同时使用大厂和小厂的水泥,各种水泥堆放时没有清楚地分开,又没有明显的标志区别,导致了错用水泥和混用水泥,因此强度要求高的达不到设计要求,强度要求低的反而超出太多。
(5)水泥受潮或存放过期。水泥的实际强度,除了与出厂质量有直接关系外,还与水泥的保管条件、贮存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有些施工企业在使用受潮、结块或过期水泥时,事先不测定水泥的实际强度,仍按原强度进行配制混凝土和砂浆,结果造成混凝土或砂浆强度严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