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定有关责任者的安全职责。虽然市场机制在天然气供应安全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政府和其他责任者也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义务。例如,能源部(DOE)负责制定美国能源政策中的天然气供应安全规定;天然气管道公司的管输费率须由州或联邦当局批准,并要随时证实其运营是公平、公正和负责的;地方配气公司必须向用户,特别是民用户和有特别需求的用户(如医院和学校)提供公平服务,还要给州管理当局报告冬季高峰期的供应计划;可停供气用户需要维持一定数量的天然气库存(如15天的需求量)并要接受检查。
(2) 制定应急机制。美国的《天然气法》和《天然气政策法》规定了天然气供应紧急或短缺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紧急情况下,美国能源部可授权进口天然气,下达天然气配送命令,优先供气给有特别优先用气权的用户等。另外,每个州有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预案。
(3) 加强储气库和调峰供气设施的建设。美国是世界上储气库数量最多和储气容量最大的国家,现有在用地下储气库397个,工作气容量约1200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总量的20%。天然气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和一些大用户都建有天然气储气库。为满足严寒的高峰用气需求,一些地方配气公司还储备有丙烷气和LNG。此外,美国还有96座LNG调峰储气站,储气能力30亿立方米。
(4) 用户需求侧管理。需求侧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优先用户(如居民用户和特殊工业用户)持续、稳定的天然气供应。通常的做法之一是管道公司和地方配送气公司与发电用户或工业用户签订可停供气合同。现在,一些医院和大型综合建筑也开始签订可停供气合同。
2. 加拿大
尽管加拿大政府认为,健康、开放的天然气市场是天然气供应安全的保证,但政府的“能源供应紧急法案”仍规定了出现天然气供应紧急情况下的对策,核心内容之一是强制分配能源供应。其天然气供应安全管理的措施还有:
(1) 加强储气库或储气设施建设。不仅天然气生产公司和地方配气公司建有储气库,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商和管道公司也在开发和建设地下储气设施。
(2) 预测供需短缺,制定应急措施。买卖双方的应急措施包括:生产商与销售商及上游储气库和下游储气库之间的相互支持协议;当事人交换天然气后备供应资源(如储气库或气田)等。
(3) 提高短期供应量。在没有天然气剩余供给能力的地区,许多生产商和销售商在其天然气供应结构中加大了短期或现货销售的比例。此举不仅更加有助于天然气供应商满足其长期合同销售量,也可利用天然气价格短期走高获取更大的效益。
(4) 多元化天然气供应源。虽然加拿大有大量天然气资源,也向美国出口大量天然气,但一些大用户(包括加拿大中部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地方配气公司)也从美国寻求天然气供应,丰富其天然气供应结构。
(5) 发展可停供气用户。加拿大的可停供气合同十分普遍,预计可停供气量至少占工业用气量的20%,或总用气量的10%。
3. 法国
法国天然气供应量的98%需要进口,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份额为14.8%,远低于其他西欧国家。法国能源政策的核心是确保不中断担负公共服务责任的用户(政府部门、商业小用户和居民用户)的能源供应,国家在天然气长期供应安全采取主要措施是:
(1) 天然气供应源和供应路线多元化。
(2) 签订长期天然气供应合同(长期合同量占国内需求的85%)。
(3) 强化天然气基础设施(包括长输管道和天然气地下储气库)建设与作用。
(4) 利用可停供气合约。
(5) 节约用气。
事实上,法国是世界上天然气供应源最多的国家。不但从荷兰、挪威、俄罗斯、英国、德国、比利时进口管道天然气,还从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进口LNG。除了进口源和进口形式的多元化外,法国还注意合理分配进口源的比例,以减少对一个国家进口天然气的依存度,避免供应风险。2007年,从挪威的进口量最高,但也只占需求总量的30.5%。
储气库是法国保证天然气供应的重要手段,既用于平衡季节性需求,也作为战略储备。目前,全国共有15个地下储气库,工作气总量达117亿立方米,约占国家年消费量的四分之一。
法国约有一半的工业用户签订了可停供气合同。但与其他许多国家所不同的是,冬季通常不会停止供气,可停供气的主要目的出于战略考虑,只在天然气严重不足或中断的情况下使用。
4. 俄罗斯
俄罗斯是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气生产国和出口国,天然气探明储量居全球前列。俄罗斯国内的天然气消费量仅低于美国,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高达57.1%,天然气供应基础设施,如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地下储气设施完善和健全。因此,俄罗斯天然气供应不存在政治风险,安全供应考虑的重点是技术问题,如压缩机站的储备能力,多条并行输气管道的安全运行问题等。
尽管如此,俄罗斯仍通过以下措施来提高天然气供应系统的灵活性:
(1) 储备天然气生产能力。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的关井产能达到了400亿立方米/年(或1.1亿立方米/天)。
(2) 提高储气库回采能力。俄罗斯储气库的回采能力达5亿立方米/天。
(3) 发展可停供气用户。俄罗斯的可停供气约为6000万立方米/天,但俄罗斯的可停供气属于管理性质,而非合同要求和商业目的,需要停止供气的用户必须储备3天以上的替代燃料。
(4) 利用输气管道储气。俄罗斯输气管道可储存约70亿立方米天然气。
5. 日本
日本天然气需求的96.3%依赖进口LNG,特殊的市场供应结构使日本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重视天然气供应安全。为确保天然气市场稳定,政府赋予城市燃气公司独家经营权,但要求公司承担天然气供应安全的义务,有应对极端气候条件、市场失灵或主要供气源中断的措施和手段。通常,大型城市燃气公司都自动留有20~30天的LNG储备。另外,城市燃气公司在紧急情况时可相互补给LNG供应。
日本城市燃气公司预防天然气供应中断的对策或措施有:
(1) 供应多元化。目前,有13个国家向日本供应LNG。日本城市燃气公司的供应(国)商一般都不止一家,如大阪燃气公司就与6家供应商签订了9份供气合同。
(2) 长期合同。长期合同将供应商和用户的利益连接在一起,供应安全成为其共同的目标。事实证明,长期合同是管理供给稳定的基础。
(3) 模块化供应系统。在日本的LNG进口链上,天然气液化厂通常有多条独立的生产线(平均每个出口终端3~5个);每份合同签约数条运输船(平均4~5条);大部分天然气进口公司不止一个进口终端(平均2~3个);进口终端的卸载码头不止一个。这样,一个供应链发生事故或中断供应,对供应总量的影响有限。
(4) 供应灵活性。大部分天然气供应合同都有5%~10%气量弹性,或者写进合同,或者以“尽最大可能”为基础。
(5) 共享天然气供应。虽然相互联网的天然气管道极少,但许多LNG进口终端都由城市燃气公司和电力公司共同使用,公司之间可相互调配供气商的富余气量。
(6) 燃料转换。日本40%的天然气发电能力可以使用原油或燃料油发电。燃料切换几乎不存在任何后勤保障问题。电厂一般都建在沿海,有相当规模的替代燃料储备和处理能力。
(7) 生产合成气。日本城市燃气公司用石脑油生产合成天然气的能力大约为每年140万吨。
(8) 天然气储备。虽然日本几乎没有地下储气设施,却建有大型地面储气库,总储气能力达20亿立方米,相当于32天的正常消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