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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建造承包模式在燃气工程项目的实践

作者:魏亮  来源:澳门美丰石油有限公司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4月06日
5 承包合同的计价分析
在设计—建造模式下,燃气分包合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计价方式: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
5.1 总价合同
在总价合同的计价方式下,投标者按照业主在招标文件内提供的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基础,考虑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报出一个总价,在此价格下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此种计价方式对项目的要求十分明确,招标图纸要达到施工图的深度,技术规范也要明确。投标者在投标时须按标书的全部要求,认真核实工程数量,由于需要承担全部风险,并为不可预见的因素付出代价,因此一般报价略高。此种方式对业主较为有利,可以较好地控制工程费用。一方面可以了解投标者在投标时的总价是如何计算得来的,便于工料测量师审查标价;另一方面当通货膨胀物价上涨时,工程变更仍按已经确定的单价计算。但燃气分包商对整个工程的决策和运作有很大的控制权,通过高效的组织管理和节约成本来赢利。
5.2 单价合同
虽然控制费用是工作的重点,但业主通常都希望项目能够尽快完成,特别是商业开发项目,业主可能不会等到全部设计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如果由于招标的工作范围未能完全确定和招标图纸的设计深度因时间仓促未能详尽,而工程量不能准确确定时,业主则采用单价合同的计价方式。投标者在投标时,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各项的单价,以此单价并根据招标图纸的计算工程量或工程量清单已有的数量计算出的总价作为投标报价之用。中标后实施工程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在工程全部完工时以竣工图和现场度量的工程量为依据作最后决算。对业主而言,单价合同可以减少招标准备工作,缩短时间,较快地实施项目,也鼓励投标者发挥自身的专业和经验优势来提出替代方案以提高工效。对业主而言,风险是工程总价在工程最后决算前都是未知数。对投标者而言,在对工程量计算规则完全了解的基础上,可以将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相互关系及冲突充分发掘、合理利用,既可以降低标价也同时埋下伏笔,以便在施工期间赢利,风险相对总价合同而言会小。
6 招投标及报价分析
6.1 招投标
在澳门,多采用有限竞争性选择招标,招标先对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通常在投标前一个月,由工料测量师发信给市场上的燃气承包商,这样做一是明确被邀请的燃气承包商愿意参加投标,可以避免出现承包商拒绝投标或承包商不想投标但又不愿拒绝而报一个肯定比最低价高出许多的天价的情况;二是审核愿意投标的承包商是否有投标资格。
资格预审的一般要求包括:
①投标者的财务状况及其记录;
②投标者在其领域的综合经验和信誉;
③投标者在同类项目上的经验;
④投标者的专业技术水平、人员素质及质量保证;
⑤业主与投标者之间已有的业务关系等。
通常有4~5家公司通过预审进入短名单。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使所有被邀请投标的投标者具有或大体具有相同的综合实力与履约能力,都能按业主的要求完成项目,在此前提下,就只能通过价格来定标。如此安排,减少和避免了在决策过程中出现和发生过多个人行为和影响,保障了招标程序的公平和公正,又符合经济效益原则。
投标报价的决策过程就是在赢得项目与获得最大利润这两者之间作出平衡,投标者报价很高时,中标概率很低;报价降低,中标率提高,最高中标概率约50%左右;但是当报价低于评标人认为的报价极限时,随着报价的降低,中标概率反而降低。极其低的报价用于:打入一个市场(地域或技术上的);挫败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获得一个优势项目及赢得某个业主。高报价用于:由于工作饱和或想避开此类项目而避免赢得项目,但仍然显示对投标有浓厚的兴趣(与拒绝投标相反);预计有高成本、高风险的因素存在;利用特权或优势来获得额外利润。在商言商,本着基于市场经济的理性做决策的原则,投标者要考虑两个因素:保证项目有利可图,竞争对手中可能报的最低报价。
如果投标者期望中标,则最高投标价格应该是缩小与第二低标价的差距,即险胜第二标。
6.2 报价策略
6.2.1不平衡报价
为了使项目赢利更多一些,投标者可从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定价来得到因现金流量的变化而产生的额外收益。如果一个项目的合同总价已定,那么对于承包商来说,在合同期限内,越早获得尽可能多的资金越有利。因此,投标者普遍以前高后低的形式不平衡报价,前期实施的分项定价高,后期实施的分项定价低。但是这种做法也有一定风险:
①如果不平衡报价过分明显,将会导致业主和顾问对投标者财务状况或动机产生怀疑,以至于将工程授予其他投标者;
②如果业主和顾问按折现现金流量进行计算,会发现如果以现值为基础,没有使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者的报价会更便宜一些;
③如果定价高的分项被减少甚至取消或定价低的分项有增加,投标者中标后赢利程度就会降低。
为了成功使用不平衡报价,投标者必须结合具体项目的类型、业主及顾问的经验,深入分析研究招标文件,以期望发现那些可能变更加大的分项,对其中可能增加的分项定价高一些,对其中可能减少甚至取消的分项定价低一些。
6.2.2替代方案
在投标时,针对业主要求,经分析研究招标图纸,在占标价比重大的施工内容上,结合投标者的特长和对该项目的创造性解释和理解,对原设计进行修改、优化,考虑替代方案来满足工程原本目的,可大幅地降低标价,提高中标概率。投标者在回标文件中可不作替代方案的建议而待中标再提出,或只出示替代方案的原则性结论,不必详细但方法可行及可以量化。预先减去部分因替代方案而省下的工程成本,待中标后才跟业主正式提交详细设计。替代方案须满足以下原则:
①替代方案要有十足的把握获得政府批准。如果替代方案不能得到政府批准,或需满足诸多附加条件才批准,则项目无论是在工期上还是成本上都会风险大增。
②替代方案要有较高机会获得业主和设计顾问的接受。替代方案节省资金较多,成本降低显而易见,业主心仪,设计顾问难以拒绝。
③替代方案根据投标者以往经验切实可行,投标者有足够的资料支持,有信心准确地估算成本。而且不牵涉投标者不熟悉的材料、设备或施工工艺。
替代方案获得业主接受后,对该部分施工内容就很难再提出索赔,无论是时间还是资金。投标时由于时间紧迫,方案策划仓促,投标者在竞标心切的情况下,把表面上可行的替代方案可省下的成本部分或全部在标价中减去,这个风险还是极大的。因此,替代方案的成功及其质量真正反映承包商的综合经验和技术实力。
任何投标定价方法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当的商业行为,存在着风险。实践证明,只有使用得当,才会给承包商带来较大的赢利。
7 设计和施工流程分析
在设计—建造模式下,燃气工程指定分包商在收到业主的中标函后,就正式开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工作了。
7.1 设计
项目设计工作主要有两部分,一是项目的设计报建。燃气工程指定分包商将业主的建设要求转化为设计图纸及文件,并提交政府部门审批并获得批准及施工许可;如果政府部门不批准或有条件批准,则需根据审批意见作出修改后再报批,直至完全符合政府部门的全部要求。在项目竣工时,向政府部门提交竣工图,申请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政府部门发出使用许可。
项目设计工作的另一部分就是设计深化。设计深化是在招标图纸和报建图纸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施工的需要制作施工详图,还包括进行综合管线图和综合土建图的协调。
综合管线图是按事先统筹的绘图规则,将楼宇设备设施中各种管线(通常包括通风空调、消防、供电、给排水及燃气)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叠合在一张图上,对于管线复杂的部位在平面不能完全表达清晰的情况下还要绘制部分剖面图,然后对各管线路径及标高进行协调,协调完成后的图纸再返回给各楼宇设备专业分包商进行确认,经调整及最终确认后,将综合管线图报送建筑师审批。经批准后,各分包商据此施工。综合土建图功能类似,在综合管线图的基础上,把楼宇设备各专业管线的管井及穿越建筑结构楼板、墙身及横梁时需要预留的孔洞的准确位置叠合在一张结构平面图上,进行统筹和协调并获得结构工程师的同意,并将该图纸提交建筑师批准后指导施工。
设计深化的目的就是要确保建筑资源能最有效地被利用。各个专业自身的设计思想在深化设计中加以协调,建筑师考虑的是空间布局和美学效果,结构工程师关心的是整体结构形式和安全性,楼宇设备及燃气设计师则着眼于系统的安全可靠和持续有效。通过建筑师、结构、楼宇设备及燃气专业设计师的共同努力,致力谋求技术与建筑的和谐,其中包括将楼宇设备和燃气系统纳入所建空间之内,楼宇设备和燃气系统与所处的环境之间的协调,楼宇设备和燃气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完美协调,做到布局更合理,功能更完善,商业价值最大化。
7.2 施工
工程施工的流程及工作包括:计划、报审、协调、施工、验收、付款及交付等。
7.2.1计划
施工计划是燃气分包商根据总承包商的总进度计划向建筑师提供燃气系统施工计划表及材料、图纸和施工方案的报审计划表,经建筑师批准后,成为一个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文件。
7.2.2报审
施工报审是燃气分包商根据报审计划的安排,将施工资料提交给建筑师审批,使得施工合法化,有据可依。建筑师则按报审资料对施工进行管理与监控。施工报审一般包括材料报审、图纸报审、施工方案报审等。
材料报审是指按照合同中技术规范所载明的规格,对项目所使用的材料设备,逐一向建筑师提供相关的产品目录、质量证书、产地、工程业绩参考甚至样板等资料。材料只有获得建筑师的书面批准后方可下单订货,组织送货到工地,申请验货及收货,并在工程中使用。
图纸报审是燃气分包商根据施工计划表、现场进度及图纸报审计划表的安排,进行设计深化并制作施工图纸,并将施工图提交给建筑师审批。
施工方案报审是燃气分包商提交工程施工执照、注册燃气工程师执照、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管理人员履历、施工人员资格(如焊工证)、焊接工艺规程、施工方案、吹扫程序、测试程序及安全计划书等文件给建筑师进行批准,施工中按批准的文件执行。
7.2.3协调
协调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有关施工计划、报审、图纸、材料、方案、质量、安全、验收、付款等具体事项作出协商和执行,正式协调方式有:召开会议,包括定期工地会议和工作坊形式的小组讨论;联合工地巡查;文件协调方式则是根据合同的规定,分包商就具体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这种方式有其固定的格式和特点,便于记录和跟进。协调文件包括:要求建筑师提供设计资料的函件、对驻工地建筑师或驻工地楼宇设备工程师的口头指示加以确认的确认函、工地备忘录、进度报告及施工日报等。
7.2.4施工
施工是组织人力、工具及材料,根据项目的进度,在工地上安全有序地开展工程作业。在大规模施工前,燃气分包商需按合同先完成一个工程样板。工程样板是根据批准的施工图,在临时样板房中完成一个燃气所有设备(燃气管道、阀门、调压器、燃气表及所有配件)的安装;在样板房的一个示范厨房内完成相关燃气管道、阀门、热水器及其烟管等安装;在裙楼内一组楼宇设备管线中安装一段燃气管道,包括管道支架及防腐油漆等。完成工程样板的目的是检验分包商的用料和做工,并订明工程验收的标准。工程样板若不符合建筑师的要求,则须按其意见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工程样板获得建筑师批准后,作为检验员现场验收的标准。每一项工作在完成并自检合格后,燃气分包商向建筑师发出检验申请表,并附上经批准的施工图及自检报告,提出验收申请,由建筑师指派检验员到场验收。若其认为合格,则在检验申请表上签署,如不合格则会签发不合格报告,燃气工程指定分包商需要整改,完成后再申请检验,直至合格。施工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费用在预算内并保质按期完工。
7.2.5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申请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中期付款或里程碑付款),由燃气分包商提出完成的工作量明细及证明文件,要求业主付款。工料测量师在收到申请后,根据驻工地楼宇设备工程师对现场完成工作量的签证而作出评估,按照到期的所有款项减去之前已支付的款项和保固金,并与分包商达成共识后向建筑师提交支付建议书,由建筑师通知业主付款,总承包商在收到业主支付的有关款项后14d内,支付款项给燃气分包商。一般总价合同进度款的支付是按照工程的完成形象进度百分比来确定,对工程量的测量无需特别精确,而单价合同进度款的支付则必须以完成的工程量来精确计算。
相对而言,中期付款花费了业主和分包商较多的时间和资源,但无助于工程进度,反而可能制造冲突,结果是双方各出奇谋,分包商总是千方百计多计量以便早收款,业主总是想方设法少计量以便迟付款。
里程碑付款方式指按项目进度设置一定数量的进度里程碑作为合同分段目标和支付时间点,一般在开工前支付一笔预付款。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双方都清楚什么时候付多少款,有利于资金筹措和简化付款程序。
对有关工程变更的索赔,燃气分包商每月向总承包商(抄送建筑师及工料测量师)提交一份索赔额外费用的账目及上月内发生的建筑师指令所引起的额外费用。燃气分包商同时提交有关索赔及额外费用的详细资料及账目拆分。当工料测量师要求时,燃气分包商还需提供承包费用的订货单、发票、收据等证明文件,以便核对。
工程变更是项目永恒的话题,变更引致工程成本变化,作为分包商来讲,也是一个赢利的机会。一般来说,变化越大,赢利的机会越大。索赔是一种有据可依的合同履行活动,是寻求合同双方风险的重新分配,当合同双方对索赔依据、内容、方式有争议时相互协商,通过有效的沟通、谈判达成一致。对有关变更的索赔,逐渐成为工程管理合同各方,尤其是分包商必不可少的维护其经济利益的最重要的管理行为。工程索赔的成功及其质量反映燃气分包商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7.2.6交付
在完成施工、测试及调试合格、通过政府验收后,燃气分包商按合同的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和维修保养操作手册。用户进驻后,对用户进行培训,并修补所有缺陷,建筑师签发完工证书,开始计算保固期。
8 承包模式对比分析
在澳门,不少政府项目仍然沿用传统的设计—招标—建造承包模式,燃气承包商是总承包商下属的分包商。在设计—招标—建造模式下,设计顾问与承包商的利益分歧,常常导致设计顾问与承包商之间形成一种类似“友善的敌人”的微妙关系[1]。实现给定设计方案的施工方法对成本有极大的影响,一个经验丰富的承包商通常是处在有利的位置上,知道哪些材料设备容易采购和安装,哪个设计方案的可建造性最高。这些知识对工程成本有很大的影响。然而,由于承包商和设计顾问之间的“友善的敌人”关系,可能导致对设计成本的有用信息交流渠道缺失。
任何一个项目的实施过程,都可以看作综合项目参与各方的观点和标准的过程,后来的参与者的决定和行为范围都受到以前决定和行为的限制。在传统设计—招标—建造模式中,承包商基本上不能对设计发表意见,设计顾问也无法征集承包商的意见。过于繁琐的设计细节约束也捆绑了承包商的手脚,使其难以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及服务。设计—建造模式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该模式的优点就是设计团队和施工团队的不同意见和争端在同一个公司内部解决,这样就减少了两个或更多公司在实施同一个项目时产生的不同意见,减少了设计和施工之间的争论。在设计—建造模式下,燃气分包商的项目管理团队具备对商业压力作出迅速反应的能力,采取有效的方式去协调设计和施工团队之间的分歧和争执,如果问题不被解决,将可能导致其利润的丧失和由于糟糕的表现而被雇主解雇[1]
由于在同一个公司且具有交叉的职能,设计和施工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得到加强,设计一建造模式增强了设计者与现场施工者之间的联系,使设计方案不仅增加了可建造性,而且提高了施工效率。燃气分包商在利益驱使下,不断修改完善设计方案,使项目不仅在项目寿命周期内保持良好功能,并且提高了施工过程的效率[1]。私人项目的业主对设计—建造承包模式青睐有加,显然,只有具有很强设计和施工能力的燃气承包商才能很好地提供设计—建造的一体化服务。
9 结语
燃气项目的设计—建造承包模式越来越流行,行业的形象也大为改进,而合同的品质也大为加强。承包商的工作越来越多,业主对于承包商的工作介入越来越少。工程承包商不同于制造业公司,无法依靠产品的大规模复制来赢利,所承包的每个项目在设计和建造上都是别具一格的,因此更多地依靠专业人员的能力,这对燃气工程师提出了更高的执业要求。业界的工程师一贯持有客观务实的立场,加上科学分析的专业精神,已经具有很强的规划决策能力,把工程技术的策划扩展到项目管理,顺理成章,而高科技、高投入、高风险和高回报的事业,更是要求从业者具有高视野、高理念、高情感和高责任。
 
参考文献:
[1]HALPIN D.Construction management[M].Fourth Edition.Hoboken(USA):John Wiley&Sons,Inc.,2011:5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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