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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农村供电所安全管理工作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27日

9 加强检修现场安全管理

检修现场要做到“四明确、四检查、四把关”。

(1) “四明确”是指检修前要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地点,明确临近带电部位,明确安全措施、危险点及注意事项。

(2) “四检查”是指检修人员工作前要检查设备

名称、编号是否与工作票相一致;检查设备电源是否确已断开;检查工作地点与带电设备距离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要求;检查工作地点是否在接地线保护范围之内。

(3) “四把关”是指检修工作人员工作时要把好

开工关、转移关、间断关、收工关。也就是在履行开工许可手续后,方可进入工作现场;工作转移必须经过工作负责人,由工作负责人将工作人员带到新的检修设备位置,重新详细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工作间断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重新带领检修人员到检修现场;工作结束时必须使设备恢复原样,做到谁拆谁动谁恢复,严禁单人重返检修现场。

10 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

(1) 加大电力执法工作力度。供电所应积极主

动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加强防范,遏制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对在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调动有关执法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2) 每季度召开1次防范、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的研讨会,及时总结通报相关单位、个人的工作情况和信息,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积极性。

(3) 深入开展电力法规的宣传教育,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规,除供电所通过适当的方法进行宣传外,地方政府也应将其列入普法内容进行深入宣传。沿线群众法制观念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广为宣传,使沿线群众家喻户晓。供电所安全员、宣传员、巡线员既要做学法、用法的模范,更要做好宣传法律、法规的带头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职工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按规定护线的职工要进行批评教育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 供电所要定期对巡线员进行线路结构、巡视重点、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提供交流经验的机会,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护线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农村供电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抓住重点,区分轻重缓急,谁主抓谁负责,不搞责任共担。要做到心中有数,并要下功夫、花时间、花精力、长抓不懈。一方面要教育职工艰苦奋斗,任务不能减,标准不能降,干劲不能少,学习不能松;另一方面,要加强检查监督,加强考核力度,奖罚分明,重奖重罚,用严格的管理根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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