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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击对变电所电子设备的危害及其防护

作者:朱维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6日


  
  三、变电所防雷措施及对电子设备保护的不足

  
  3.1避雷针
  
  为免遭直击雷破坏,变电所一般设有独立避雷针和构架避雷针,有些峡谷地带变电所则采用避雷线保护。其结构均分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体,防雷原理相同。
  
  为了防止反击,要求避雷针与被保护设备之间空中距离不小于5m,地中距离不小于3m。构架避雷针一般用于110kV及以上,且装设集中接地装置后与主地网连接。
  
  独立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对地面为1.5h(针高),对超过针高一半的空间其保护范围只能在45°角内校核。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一种滚球法理论校核独立避雷针的保护范围比较符合实际。滚球法理论认为直击和绕击与雷云带电量有关,能量越小的雷越易产生绕击。可形象地解释为一个半径与雷云带电量成比例的以雷云先导为圆心的球,滚落在地面上,到碰到避雷针尖为止。球与地面接触点到针尖这段弧,如果碰不到被保护物体,则被保护物处在保护范围内。如中等强度的雷云(U0=50MV),按雷电先导的闪击距离公式rs=1.63U01.75,可得球的半径为133m。在此情况下得出的保护半径比有关设计规程的大一些。按防雷规范校核保护范围,一般110kV中等规模变电所采用3~5根,35kV变电所1~4根30m左右避雷针,以覆盖全所被保护区。
  
  微波塔也是一种独立避雷针。对于所内设有微波塔的,规程规定微波塔必须与通信室地网连接。通讯室和主控室地网一体,雷电流通过主控室地网泄放。按前面分析,如果高压配电室、主控室、通讯室内保护、监控、计量表、RTU等接于相距较远的地网,且之间又有电的联系时,所内电子设备遭受的反击机率更大。
  
  避雷针的年雷击次数,可按经验公式N=0.015•n•k(l+5h)(b+5h)10-6计算[4]。其中n为年雷暴日数,K为校正系数金属结构取2。l、b、h分别为建筑物的长、宽、高。按该式在年雷暴日为40的地区,35kV室外终端变电所,母线构架5.5m高,受雷击概率为每年0.000454次,而加1根30m高避雷针后,则每年将受0.027次雷击。如果一个变电所有4根针,每边相距50m,雷击概率则为0.048次/年。
  
  避雷针大大增加雷击概率,使得依附于一次设备的目前正在大量更新的保护、监控、综自及通讯等微电子设备感受雷害的机率大大增加,损坏方式也多种多样,使电力生产带来很大的损失。
  
  3.2避雷器
  
  为了防护感应雷和输电线路的雷电侵入波的危害,变电所采用了避雷器。以前装设的避雷器大多为装在线路端的管型避雷器和装在母线、设备处的阀型避雷器,目前均由性能更好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所取代。
  
  由于雷电侵入波主要对35kV以下系统危害较大,变电所着重对35kV和10kV线路入侵波进行防护。对35kV架空进线,一般是采用进线段1~2km的架空避雷线配其两端的管型避雷器进行防护。对10kV线路,则每条进线均采用一组阀型或氧化锌避雷器进行防护。对3~10kV配电变压器,一般只规定了高压侧采用阀型避雷器的保护,对多雷区外送的Y/Y0连接的变压器的只规定了装设以防变波及低压侧雷电入侵波击穿变压器高压侧绝缘的避雷器。
  
  上述防护措施未考虑低压部分过电压,未考虑雷电入侵波或危险电位通过进所金属管线引入构成对电子设备的威胁。
  
  3.3建筑物内的防雷措施
  
  室外变电所的建筑物一般有高压室、主控室、通讯室以及部分附属住宅楼办公楼等。按建筑物防雷等级划分,变电所生产性建筑物一般被划分为第三类工业建筑。由于设计时一般将此类建筑物置于变电所避雷针保护范围,因此除通讯室按相关标准进行过防雷处理外,其它部分因不设屋面避雷针和避雷带,故均压带以及利用建筑物钢筋作分流线和组成法拉第笼屏蔽网等措施均未采用。对于防雷电波入侵,引入建筑物内的缆线等一般均通过与接地网连成一体的电缆沟支架和电缆竖井支架引入,且部分电缆作了两端屏蔽接地处理。
  
  由于以往建筑物防雷未考虑当今大量电子设备的防护问题,致使许多已建和在建的建筑物,存在严重的防雷先天缺陷。电子设备防感应雷基本上靠机壳和内部措施,使其可靠性下降。
  
  3.4建筑物的地网及金属部分处理
  
  由于变电所建筑物未考虑直击雷泄流通路,其地网处理一般是与所内主接地网相连。虽然许多规程中分出了防雷地、交流地、直流地、保护地、数据地,但是执行起来很不易,一是条件苛刻,场地狭小;二是所用设备规模不大,没有必要分得太清,于是造成了事实上的联合地网。现代研究认为,这种联合地网经济有效,并且可以解决各地网在内外过电压时产生的电位差,造成对耐受水平低的电子设备的反击。不过联合地网必须通过合理布置接地线和等电位处理技术及装置本身的电磁兼容防护来解决设备的安全问题。
  
  目前变电所的联合地网从主控室到高压室以及到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因为距离远、面积大,各种电子设备之间的联系复杂,地网各点电位不同易造成设备工作出错和损坏。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高频电缆、长距离导引电缆、控制电缆,以及就地布置电子设备与主控制室之间的网络线等。
  
  建筑物内金属门窗、玻璃幕墙、吊顶龙骨架、灯线、管线等,常常予以忽视,未作接地。还有二次回路使用的直流蓄电池作浮点运行(特别是旧式电池体积庞大),这些都是雷电二次效应的推波助澜者,是电子设备潜在的杀手。
  
  四、变电所加强防雷措施
  

  变电所传统防雷措施对高压电气设备的防护是有效的,但对电子设备的防护并不恰当,为了适应智能化变电所的发展要求,必须在原定防雷措施基础上,更进一步进行防范。采取措施的原则是分区防护、三级过压保护、多重屏蔽、均衡电位、浮点电位牵制。根据1992年国际建筑物防雷会议上IEC/TC81中提出的防雷保护区的新概念,对变电的的防雷化分为三个区进行分级防护,根据设备的敏感性和重要性进行加强屏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1第一级防护区为全所范围内的高压设备部分和高压线路的进线段保护范围。主要措施为独立避雷针、构架避雷针、架空避雷线、高压避雷器、设备引下线、主接地网和微波塔及其接地。其主要任务为引雷、泄流、限幅、均压,完成基本的防雷功能。
  
  由于避雷针的采用增加了雷击概率,感应雷对电子设备的危害机率增加。为了减轻雷击感应幅射,有些工程采用了带屏蔽作用的引下线,有的采用多条引下线分流,这些措施均可起到一定作用。
  
  另外有些变电所以前选用了导体消雷器、半导体消雷器、少长针消雷器等多种类型的无源消雷器。其评价褒贬不一,不过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消雷器的保护范围至少与同等高度避雷针一样。对于消雷器的运行,只要其接地满足防雷规范要求,空间和地中安全距离以及保护范围满足规程要求,就应当继续使用作好观察记录。如能够消雷或部分消雷,都将会对电子设备有益。
  
  4.2第二级防护区包括进出变电所管线、二次电缆、端子箱、所用电系统及微波天馈线。其主要任务是防感应雷过电压和侵入波过电压的传递,以及危险电位内引外送。
  
  4.2.1进出所管线处理
  
  进出所管线包括水管、煤气管、热力管、电源线、纵联保护导引线、信息传输线等。进所金属管类均应直埋进所,并与地网分几处连接,且宜在进所前经绝缘管道隔离后引入。所用电源一般不外送,如内引应经隔离变压器引入,引入前穿管直埋15m进所。仍采用纵联导引线保护的,导引线应按部颁反措经隔离变压器后引入,进所部分穿管直埋。进出所的信息传输线缆应穿管直埋入所并经保安单元或相应的数据避雷器后引入机房。有金属线的光缆穿管直埋入所先经接地汇接排后才能引入机房。接地的波导管本身具有良好的防雷作用,不需加避雷器,按规程沿路接地即可,对同轴电缆天馈线应加装相应高频避雷器,避雷器的地线就近与机房的接地汇接排相连。
  
  4.2.2二次电缆及端子箱
  
  直接与电子设备屏柜和装置相连的控制信号电缆、电流、电压回路电缆都应该采用屏蔽电缆,且屏蔽层金属保护层及备用芯均应两端接地。端子箱及断路器机构箱、汇控柜等不管内部是否安装电子设备均应避开避雷器或构架避雷针的主要散流线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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