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根据工程防洪措施实例的综合分析,提出火力发电厂防洪应根据工程具体条件,因地 制宜地采取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分析,确定适 合工程条件的、技术上可行的、经济上合理的最佳方案。
关键词:火力发电厂;防洪
“水火无情 ”,无 数次肆虐的洪水给我们的家园带来了毁灭性的破坏,给国家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国家每 年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对江、河、湖、海进行治理和防护,以提高其防洪标准。尽 管如此,防洪标准还是不能满足个别防洪对象。对于不同的防洪对象,根据其在国民经济中 的地位、等级、规划的使用寿命等,其防洪标准也不尽相同。比如,城市防洪、水库防洪、 铁路防洪、公路防洪、工矿企业防洪等,都有不相同的防洪标准。
作为耗资巨大、关系人民生活安全稳定的火力发电厂,按照不同的等级划分,防洪标准也有 所不同。Ⅰ级火力发电厂(规划容量≥2 400MW),防洪标准≥100、200年一遇的高水(潮 )位(对于风暴潮严重地区的特大型海滨发电厂取200年);Ⅱ级火力发电厂(2 400MW>规 划容量≥400MW),防洪标准≥100年一遇的高水(潮)位;Ⅲ级火力发电厂(规划容量<40 0MW),防洪标准≥50年一遇的高水(潮)位。火电厂防洪设施标准应高于相应高水(潮) 位加0.5m的安全超高,并且宜在初期工程中按规划的规模一次建成。对于靠近江、河、湖、 海且不满足防洪要求的火力发电厂厂址,就需要采取适当措施提高电厂防洪标准。
1 火力发电厂的防洪措施
防洪措施包括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非工程措施。
1.1 防洪工程措施
防洪工程措施在于改变洪水天然运动特性的措施,主要有堤防、河道整治工程、蓄滞洪工程 和水库等,通过这些工程手段扩大河道泄量、分流、疏导和拦蓄洪水,以减轻灾害;
1.2 防洪非工程措施
防洪非工程措施在于辅助工程措施发挥功能、协调人与洪水之间关系、缓解洪水灾害影响的 措施,主要包括洪水预报、洪水警报、蓄滞洪区管理、洪水保险、河道清障、河道管理、超 标准洪水防御措施、灾后救济等,通过这些非工程措施,可以避免、预防洪水侵袭,适应各 种类型洪水的变化,更好地发挥防洪工程的效益,从而减轻洪灾损失。火力发电厂根据其防 洪标准应采取以防洪工程措施为主,防洪非工程措施为辅的防洪体系,可因地制宜地采用防 洪堤、排洪沟、河道整治、水库、挡水围墙、场地整体垫高等构筑物来防御洪水的威胁。防 洪堤主要适用于远离城镇,地形开阔的工程建设中,就近有充足的土石方来源,并且洪水位 较高;排洪沟主要是对自然形成的沟渠进行整治与连通,要求有地势较低的排泄源,能快速 将洪水排泄;河道整治和水库工程是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的,火电厂建设工程位于上述工 程规划的防洪范围之内,且防洪标准能满足电厂工程的防洪要求,电厂可利用其防洪;挡水 围墙适用于洪水位较低、场地条件有限、土石方来源较困难的工程,并且适宜于要求形象较 高的工程中;场地整体垫高主要适用于洪水位较低的工程。
具体采取什么样的防洪措施,要根据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周围环境、洪水来源及影响程度 等因素综合考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得出最佳方案。
2 实例分析
下面将结合几个火电厂工程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2.1 亚能辰光电厂2×600MW机组工程
本工程电厂厂址距呼和浩特市仅20km,厂址内地形平坦开阔,自然标高在1 016.52~1 019.98m之间。厂址100年一遇设计洪水水位为H1%=[CM)]1 016.61m,厂址应予以考虑暴雨 产生的雨洪。
对于这样局部位置自然地面标高小于设计洪水位标高的厂址,可行的防洪措施有局部垫高、 挡水围墙和防洪堤。但挡水围墙和防洪堤所需的地上、地下结构材料为浆砌片石或混凝土, 产生的费用较大,并且厂区各个出入口处的挡水构筑物不可能封闭,还需独立采取一定的防 洪措施。而本工程采取局部垫高方式,在自然地面标高小于1 016.61m(设计洪水位标高) 加0.5m(安全超高)的位置进行垫高,使厂区设计标高控制在1 017.11m以上。综合考虑厂 址地形条件和厂区排水,厂区竖向设计依据自然坡度标高控制在1 017.36~1 018.25m之间 ,发生的土石方工程量为:填方233 000m3,挖方8 900m3。考虑到厂区基槽余土约有15万m3,不足土方74[KG*2]100m3可从该电厂平原灰 场取土。这样即可满足电厂填方需要 ,达 到防洪要求,同时扩大了灰场的库容。
因此,本工程采取局部垫高的方式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经济上是合理的。但是,本工程经 过技术经济比较后认为:在防洪堤、排洪沟、挡水围墙等防洪措施上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