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安全注意事项 |
1 | 进入电厂工作必须有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严禁酒后进入电厂工作。 |
2 | 必须在电厂工作人员带领下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
3 | 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系紧下颌带。必须穿着符合要求的全棉工作服和具有防砸防穿刺功能的劳保工作鞋。 |
4 | 开工前必须认真听取工作负责人的工作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并签名确认。没有接到工作负责人的开工命令前,不准擅自开始工作。如果您不完全明白工作负责人的安全交底或工作负责人未对作业风险进行现场指认和讲解,请拒绝开工。 |
5 | 特殊工种(包括焊接、起重、搭架、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
6 | 遵守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范围,不准超范围工作,不准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区域,特别是已经进行围拦或挂有警告标志的危险区域。 |
7 | 严禁擅自触动或操作生产现场的任何开关、阀门、按钮等。 |
8 | 所有的工器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合格方可使用。电动工具和起重工具需要贴有“试验合格”标签并必须保证合格标签完整,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否则禁止使用。使用电动工具前还应检查工具保护接地(零),连接正确,电源线绝缘良好无破损。 |
9 | 检修电源必须取自检修电源插座,严禁在应急照明灯上取电源。需另行拉接临时电源线必须由电厂监护人员申请,由电厂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拉接,严禁承包商人员自行拉接临时电源线。临电源线应架空行走,不妨碍人员通行。所有的接线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决不允许出现裸线。 |
10 | 必须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电动工具打磨、切割工件时要戴护目眼镜;打大锤时不得戴手套;高噪音区域必须佩戴耳塞等。 |
11 | 所有拆卸的零部件和使用的工器具等不准直接放在场地上(做到三不落地),应放在事先准备的橡胶垫或彩条布上。现场物料的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影响人员通行,不得阻塞消防通道。禁止将系统中的余水、余液直接排到厂房地面上。 |
12 | 起重作业时,必须有具有资质的专人指挥。工作人员不得从起吊物正下方通过与停留;严禁借助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等非起吊设施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起吊物件。 |
13 | 距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周围无固定围栏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防止人员或器材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禁止上下抛掷器材或物品,高处作业时工器具应有防止坠落措施。 |
14 | 上脚手架工作前必须检查该脚手架经验收合格,严禁携带工器具或设备等任何物件攀爬脚手架或垂直爬梯,必须使用工作绳进行物件的上下传递。 |
15 | 必须使用合格的梯子。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不准将梯子安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工作,梯子上有人工作时,禁止移动梯子。移动梯子子使用时与地面的夹角应保持在60°左右,梯上站立的高度不要超过梯顶向下的第三根横木。 |
16 | 进入密闭场所工作需进行登记,并定期测量和记录密闭空间内的空气质量。无人监护不能进入密闭场所内工作。 |
17 | 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安全许可后,在监护人员在场时进行。除了动火安全区域,严禁无票动火。 |
18 | 气焊或气割时应注意保持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在8米以上,气瓶必须垂直放置且可靠固定。气管不能与电焊线、电源线交杂在一起。 |
19 | 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整理和清洁,确保工作区域摆放整齐,整洁卫生。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所有垃圾、废料、废液均必须投放到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堆放或排放。 |
20 | 在任何时候,当你认为你的人身安全受到危险或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无法保证你的安全时,你都有权利停止工作,撤离危险区域并立即向你的带队领导或电厂安监部报告。 |
21 | 在工作现场,你有权利制止任何人的不安全行为,有义务立即纠正或向电厂安监部报告任何不安全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