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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启示

作者:位鑫 樊晶光 王宇航 金龙哲  来源:中国安全科学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05日


    4 继续教育

     香港立法会2002年6月5日通过《2001年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导员)(修订)规例》。该《修订规例》订明安全主任的注册有效期为4年,但可续期或重新确认生效。同时规定,安全主任应按照《注册安全主任专业进修计划指引》,在申请前的4年内,已完成总共不少于100小时关于职业安全及健康的专业进修计划的情况下,才会批准将其注册续期或重新确认生效。其中,专业进修计划是指与注册安全主任的需要及专业水准相关的,且能提高注册安全主任专业才能的课程、讲座、研讨会或其他研习计划,包括远程教育。

    4.1 专业进修计划的要求

     《注册安全主任专业进修计划指引》认可的专业进修计划应满足以下的要求:

     1)专业进修计划必须和职业安全及健康有关,并与安全主任的需要及专业水准配合。

     2)该计划能够提高注册安全主任的专业能力。

     3)该计划应有一套清晰的目标。

     4)该计划应具备正统的结构,以发展或传授专业知识(例如:讲座、课程、研讨会、简报会或参观等)。

     5)该计划应由政府、与政府有关的机构、专业团体、教育机构、顾问公司、雇员组织或雇主正式举办。

     6)该计划应需要安全主任的参与(例如:以学生、会议代表或者讲者身份参与)。

    4.2 专业进修计划类别模式

     《注册安全主任专业进修计划指引》认可的专业进修计划一般可分为以下类别:

     1)持续教育课程

     包括面授课程和远程教育课程。由政府、与政府有关的机构、专业团体、教育机构、顾问公司举办的教育课程(包括短期课程),或由雇主举办,并由公司内部培训人员或外部培训机构负责授课的公司内部培训课程,或上述两种课程的混合课程,只要以面授讲课及讨论的形式进行,均获接纳为这类别下的面授课程;可接受的远程教育课程包括由政府、与政府有关的机构、专业团体、教育机构或其他课程主办机构举办的有系统的自修课程。这些课程可透过函授、录音带、录像带、电视广播及网络的方式进行。

     2)专业会议/研讨会

     包括会议、研讨会、座谈会、论坛、简报会及参观等各类专业活动或聚会。这些活动提供合适的场地和环境,以进行与安全行业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料交流。

     3)发表专业文章及创新

     凡在刊物、期刊及书籍发表关于职业安全及健康的著作,以及创新安全科技和管理,皆可在这个类别下取得专业进修时数。

     4)专业服务

     指安全主任参加由法定团体或专业团体设立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的咨询委员会、技术或研究委员会,或特别工作小组的工作。

     5)制定安全及健康策略/训练计划

     包括为一个机构制定安全及健康策略或训练计划的活动。负责制定上述策略或训练计划的安全主任有资格取得此类专业进修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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