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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启示

作者:位鑫 樊晶光 王宇航 金龙哲  来源:中国安全科学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05日


    4.3 专业进修时数的计算方法

     《注册安全主任专业进修计划指引》认可的专业进修计划形式多种多样,最终能够被劳工处认可需要转化成进修时数,以确认是否可以续期注册或重新确认生效。为保证专业进修的有效性,香港劳工处对于上述各类进修计划的最高许可时数和转化方法都作了规定(见表3)。

    

     在持续教育课程类别中,面授课程计算的专业进修时数为上课的实际时数;远程教育方面,专业进修时数应根据课程主办机构公布的规定修读时数来确定。

     在专业会议/研讨会类别中,可计算为专业进修的时数只限于出席该等活动的实际时数。

     在专业服务类别中,可计算的专业进修时数只限于出席上述提及的有关团体、委员会或小组会议的实际时数。

     在发表文章及创新类别中,发表的专业文章每500字可计算为一小时的专业进修时数,而每项创新则最高可计算为50小时的专业进修时数。

     制定安全及健康策略/训练计划类别中,每项策略或训练计划可计算的专业进修时数最高为10小时。

    5 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启示

    5.1 加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立法

     与香港安全主任制度相比,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法规制度不完善,现有制度法律效力层次较低,配套政策不健全,部分规定需要进一步调整和细化,制度实施力量薄弱。参照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的做法,应尽快出台与之地位相对应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提高执业资格制度的法律地位,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有效地发挥作用。

    5.2 通过强制配备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

     参照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的做法,结合企业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实际需要,首先应在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和中央大型企业强制性配备适当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同时,从当前实际情况出发和遵照《安全生产法》立法初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动用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促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中小企业服务始终是该项制度实施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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