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事故调查与分析
通过对近3年的事故资料分析[1],确定两处为事故多发路段:
1)某路段,该路段平纵线形较好,通过实地踏勘以及参阅原竣工资料,事故发生原因为:
①由于路线纵坡小(局部小纵坡路段与超高缓和过渡段重合)、超车道局部沉陷造成路拱横坡平缓、局部行车道车辙等原因造成路面积水引发交通事故;
②道路两侧树木高大、枝叶繁茂,驾驶员看不到路侧远处的景色,心理上比较单调、有种压抑感,特别是在夏季天气闷热、高温时节,由于驾驶员易于疲劳、瞌睡,引发交通事故。
2)某立交匝道,匝道现场如图4,图4(a)、
图4 某立交匝道
图4(b)、图4(c)、图4(d)为由远及近。事故原因主要为:
该匝道设计标准低、转弯半径小,而主线车速较快,同时驾驶员进入匝道前不注意匝道转向标志牌而转向突然,且强行变道,易造成追尾事故,如图4(a)、图4(b);
该匝道上驶出与驶进高速公路的车辆由于视距不足,容易会车,如图4(c)、图4(d)所示。
2.4 设计符合性及安全评价清单评价
结合制定的该高速公路安全评价清单,进行现场调查及设计符合性安全评价,发现安全隐患如下:
1)K28+266.790~K28+661.223路段圆曲线半径为3800m,小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4000m,而未设置超高(速度协调性分析结果表明此处逆桩号方向车速差较大)。
2)行车道存在车辙现象,个别超车道路段存在车辙和路面局部沉降的现象;全线纵坡偏小,且在局部路段小纵坡与缓和曲线超高过渡段重合(同事故调查与分析结果)。
3)个别路段标志牌设置过于集中;部分路段路侧护栏设置不连续;部分位于中央分隔带上的桥墩未设置护栏防护等。
2.5 安全评价结果
将以上4种方法的初步评价结果分析整合,就可以得出该高速公路的运营安全评价结论(略)。
从以上综合安全评价的工程实例可以看出,各种方法既互为验证,又互为补充,单独使用时难以得到全面的评价结果。速度协调性分析得出全线无速度协调性不良路段。事故调查与分析确定了两处事故多发路段;设计符合性检查及安全评价清单发现了3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3 结论
1)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速度快,事故数也随之增加,而事故死亡人数增长速度更快。
2)我国高速公路事故率远远高于国外发达国家,也大于我国普通公路。
3)各种道路安全评价方法各有其优缺点,单独使用时难以得到全面的评价结果。
4)提出了适合我国高速公路运营安全评价的运用速度协调性分析、事故调查与分析、设计符合性检查以及运营安全评价清单的综合安全评价方法。该方法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有机的结合起来,能互为验证、互为补充,最大程度的发现事故隐患所在。
5)某改建高速公路的运营安全评价结果证明了综合安全评价方法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