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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管理与安全事故防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2日

  (二)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表现形式

  1.脚手架(本工程采用带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其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1)操作平台未经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无计算书及图纸或未计算书和图纸编入施工组织设计,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移动平台高度超过5m,面积超过10m2;(3)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不牢固或不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超过80mm;(4)未进行定期检查;(5)作业时轮子未制动或其制动装置失灵;(6)操作平台四周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7)操作平台上部堆积荷载超出其承载力要求;(8)作业时台面未满铺脚手板,脚手板支撑点不牢固;(9)作业现场未设安全警戒区。

  2.施工用电。(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未按照用电组织设计和用电工程图的要求布置线路和用电设备;(2)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未经批准和签认,用电工程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3)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配电不符合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要求;配电箱、开关箱装设不端正、不牢固;(4)操作电工未经国家现行标准考试合格就持证上岗,进入现场后未经相关 培训和技术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就上岗作业;(5)施工现场用电线路过道路时未按规定架空或埋地并设防护;(6)电缆线路未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3.安全防护和高空作业。(1)作业人员患有不适宜高出作业的疾病或违章酒后作业;(2)作业人员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3)临边、洞口、操作架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4)攀登作业所使用的工具不牢固;(5)不按安全程序组织施工,地上地下并进,多层多工种交叉作业;(6)安全设施无人监管,在施工中任意拆除、改变;(7)高出作业的作业面材料、工具乱堆乱放;(8)暑期施工无良好的防暑降温措施。

  4.机械施工。(1)手持电动工具。1)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任意拆除或接长,插头任意拆除和更换;2)工具中运动的危险部件未按规定装设防护罩;3)一类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未做接零保护和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在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使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2)电焊机。1)电焊机的接零保护、漏电保护和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等装置失效、不齐全;2)在电焊机施焊现场10m范围内有易燃易爆的物品;3)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未穿管保护,长度超过5m,焊把线长度超过30m或有接头,一、二次侧接线端柱无防护罩;(3)气割用氧气瓶和乙炔瓶。1)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的间距小于5m,气瓶距离明火的距离小于10m,且未加隔离防护措施;2)现场施工的气瓶未按标准色涂色;3)气瓶的防振胶圈、防护帽等装置不齐全或失效;4)施工现场气瓶未集中存放,不同种类气瓶存放无隔离措施,存放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存放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且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5.拆除工程。(1)拆除工程未做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存在缺陷;(2)拆除工程施工时,场内各类管线未切断、迁移或加以保护;(3)拆除工程施工时,未设安全警戒和派专人监护;(4)拆除施工中,在作业面上人员过度集中;(5)采用人工掏挖、拽拉、站在被拆除物上猛砸等危险作业;(6)拆除施工所使用的机械在其工作面不稳固;(7)被拆除物在未完全分离的情况下,采用机械强行吊拉。

  6.营业线施工。(1)封锁施工前准备工作不充分;(2)没有按规定登销记,没有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尽到职责;(3)防护员未带齐防护备品,靠近既有线施工未设置安全防护警戒线;(4)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现场把关;(5)每道工序施工前,未按“作业队长组织、作业对技术负责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在施工队内进行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技术交底,或交底后未严格控制。

  7.文明施工。(1)施工现场出入口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和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制度牌设置不规范或不全;(2)施工现场未实施封闭管理,施工场地四周未采用封闭围挡;(3)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不合理,物料器具未实施定位管理标准化;(4)施工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密目式安全网与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材料制品;(5)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堆放区等不按施工平面图布置设置;(6)施工现场未建立现场防火制度和火灾应急响应机制,无防火措施、未配备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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