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应急演练,强力提高校园危机处置能力。要按照校园安全系统建设的内在需要和国家法制规定要求,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师生员工、校园外有关方面,开展自然灾害、公共危机、治安事件、安全事故等的应急演练,及时发现校园事故应急系统存在的缺陷,及时改进,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尤其是学生的应急能力和行为意识。从而提高校园危机处置能力。
⑤综合治理,强力建设校园安全保障机制。校园安全体系必须纳入校园外系统要素,动员校园内和校园外的全部力量,综合治理,才能建立全面的立体的校园安全保障机制。
⑥潜移默化,强力塑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校园安全体系建设是一项循序渐进、滴水穿石的长期而艰巨的浩大工程。对学生成为“安全人”的教育工作更是如此。必须通过校园内外安全文化的长年累月的不断熏陶,才能实现。因此,通过各种途径、方式、手段、载体,塑造浓烈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是至关重要的和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
四、改进校园安全工作
在校园安全系统理念指导下,改进校园安全工作的途径有哪些?这是我们在目前严峻的校园安全形势面前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
1、校园事故危险识别。分析近年来我国校园安全事故的有关统计资料,归纳起来校园常见的事故主要有以下11类。
(1) 不当活动事故:学生在课余时间相互追逐、戏耍、打闹时不掌握分寸和方式方法,使用笔、石子、小刀、玩具等器械造成的伤害。
(2)挤压、践踏事故: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门口等黑暗和狭窄的地方互相争先而造成的挤压、践踏等事故。学校楼房走廊栏杆的高度不符合要求;校园设深水池;体育设备不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有些危房在带病使用;校园设施老化。
(3)交通事故: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马路、强行超道、高速骑车等造成的交通事故。乘坐货车或超载车辆而造成车翻人伤亡的事故。
(4)体育活动事故:体育活动或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动随意,体育器械使用时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
(5)劳动或社会实践事故:在劳动或社会实践中安全意识差,教师没有将安全事故的预见性放在首位。
(6)校园暴力事故: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学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哥们义气拉帮结伙;为小事摩擦使用武力;盲目消费导致偷盗;不良交往拉人下水;少数教师有体罚行为。
(7)消防事故:学生取暖、用电、饮食不当而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一是侥幸心理严重,导致老化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仍在凑合着使用、消防器材不足、楼房过道设计不符合消防规定等等。二是消防知识缺乏,大多数师生不会使用灭火器,消防课极少上,发生火情更不知如何处理。三是管理措施松懈,如学生随便使用电器,煤气,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
(8)学生身体特殊事故:因学生特殊疾病、特殊身体素质、异常心理状态受到意外冲击而造成的伤害。
(9)自然灾害事故: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差,遇到暴风雨、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无法有效防卫造成的伤害。
(10)卫生事故:学校卫生管理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卫生设施差等问题仍很突出,已成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隐患。
(11)设施事故:学校没有定时检查设施,导致学校里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2、总体改进思路。知行并重,理论探索与实践结合,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教育事业。依法治安,确保校园安全;严格责任,增进危机意识;强化教育,养成安全习惯;整治隐患,提高保障能力。
3、科学防范,提高安全工作的预见性。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治安的观念,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依法作好校园安全管理和
工作。
(1)依法确保校园安全。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系统运行正常,学生身心健康不受到侵害,学校教学秩序正常,国家已经初步形成了从法律、行政法规到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校园法制保障体系。如《教育法》有26条、45条、72条、73条等对学校基本安全保障条件、校园外系统对学校安全的义务和责任、校外人员侵害学校安全的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责任人员因渎职造成校园事故的责任追究等作出了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涉及校园安全的法律还有《义务教育法》(有7条)、《未成年人保护法》(有10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0条);行政法规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10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规章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这就为我们依法保障校园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和武器。
(2)依法依规建好校园。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学校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安全管理和
职责。是学生
、管理、保护的主体。
(3)搞好校园事故预防体系建设。学校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实际,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 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进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校园事故预防体系。
4、严格管理,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和合力。
(1)政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将行政区域内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纳入监管范围。
(2)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管理、明确责任。①进一步落实学校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 ②将加强学校管理和安全工作纳入各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加强力量,健全制度,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制度上形成更为有力的保障。③指导学校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④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学校的治安、卫生、饮食、交通等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学校的宿舍、食堂等建筑用房建设和使用标准严格把关,不留建筑上的安全隐患。⑤认真抓好学校防火、学生食堂和宿舍管理、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坚决防止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⑥组织开展面向本地区全部学校的安全检查,逐一检查这些学校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校舍、食堂、自备水源、厕所等易发事故环境的隐患排查情况,做到制度预案不健全不放过,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指导督促学校把上级部门对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及时将督导检查情况向当地政府反馈,并在行政区域内进行通报。把督导检查结果和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指标。
(4)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切实履行学生
、管理和保护主体责任。①加强安全检查和教育、消除隐患。
、隐患排查和及时消除是学校是否履行法定安全保障责任的主要认定依据。在春、秋季开学前,普遍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学校应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
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学生进行
、管理和保护,应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组织力量编制符合国情校情的
大纲和教材,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途径、形式和方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并积极组合校外各方力量建设良好的校外大安全环境。②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 。建立健全校园内安全管理制度,如:健全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档案 、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5)加强合作、齐抓共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公安、安监、卫生、文化、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及时沟通情况,解决重点问题,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把中小学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会同卫生部门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6)突破难点,改善校园大安全环境。①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②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③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④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⑤在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⑥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⑦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⑧对学校、幼儿园组织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职责。
(7)狠抓重点,建设校园安全保障系统。①认真落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②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③每逢开学、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
,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④学校每学期对校车的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⑤寄宿制学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⑥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5、常抓不懈,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与当地公安机关和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密切配合,围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主题,深入组织学生开展“中小学生
日”、“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
活动,使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学校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积极参加逃生演练,逐步掌握救护技能,培养良好安全习惯,共同维护校园安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等事故的教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分批组织开展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培训。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培训计划,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园长培训内容,通过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提高校园安全保障和事故处置能力。
五、结语
总之,校园安全是一件忽略不得的大事。只有树立校园安全系统理念,构建校园安全体系,改进校园安全工作,做到“人安全”与“安全人”有机统一,校园内外群防群治,才能营造充满生机的和谐安宁的校园文化环境,让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的安全意识、丰富的科技知识、熟练的劳动技能的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2012.12.于内江)
主要参考文献:
1.隋鹏程、陈宝智、隋旭编著:《安全原理》 ;化学工业出版社,北京,2008年1月第1版。
2.芮杏文、戚昌滋主编:《控制论方法》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5年版。
3.战俊红、张晓辉编著:《中国公共安全管理概论》 ;当代中国出版社,北京,2007年1月第1版。
4.陈元晖:《“一般系统论”与教育学》 ;《教育研究》 ,199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