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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研究

作者:张修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5日


3.市场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
这一模式又可称“物业管理模式”。它是在城市综合开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以下内容:⑴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合同对统一规划开发的新建设住宅小区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以经营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向居住人提供多方面的消防服务。⑵小区消防管理通常采用签订消防承包责任书和承诺的方式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位管理人员身上。⑶对住宅小区中消防方面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消防等有关方面配合进行。
物业管理模式在消防方面的优点是:⑴能体现市场经济竞争、公平、效率原则。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是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它的地位是很明确的,责权利是相统一的,避免了社区消防服务和建设方面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现象,提高为社区居民服务水平,为社区“安全、方便、舒适”的优良消防环境的形成提供了保障。⑵社区消防的基础设施(志愿消防站、室外消火栓、消防器材、消防宣传教育栏等)的资金有了保证。由于投资的主体(房地产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必须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为此他们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吸引更多的社区居民前来居住,消防作为基础建设的一部分,投资主体必然加强社区消防的硬件建设,这也减轻了政府投资建设的负担,降低了社区居民对消防硬件不满意的程度。⑶社区的建设允许产权多元化,易于形成竞争的格局,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态势,因而这种市场主导型管理消防模式具有很强的生命力、竞争力。这种模式的不足之处在于物业管理公司或投资者更多注重的是经济效益,常会忽视社会效益,因而社区消防建设可能出现被忽视的现象,作为政府必须加以干预。物业管理是一种市场行为,政府对物业公司的消防管理不应是微观层面的,更多的应该通过有关法规来实现对整个市场的有效管理,使物业消防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最终让物业管理公司走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的轨道,真正发挥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消防管理中的作用。
4.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
这一管理模式可称自治模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其他各种主体(非政府组织、新经济组织、企业、个人)一起,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
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的基层民主形式.在社区中以居委会为核心,挖掘社区中各项潜在的消防资源,共同建设社区消防,为社区的消防建设服务。社区内的各项社区消防事务由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成员按社区的各项规则办理,社区消防的管理经费由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国家对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以社区内各种组织、团体等为载体,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从宏观上对社区消防的工作进行指导,引导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
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的特点是:其一能调动社区内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积极性,真正发扬社会主义的民主,使社区居民真正地成为社区消防管理的主人,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这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基本一致;其二居民是社区消防事务的主体,广泛参与社区消防事务,易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局面,有利于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的认同感、归属感的形成,有利于“社区是我家,消防建设靠大家”的良好风尚在社区内实现;其三由于社区各种主体广泛参与到社区消防建设中,形成“民建、民管、民用、民受益”的良好态势,因而大大减轻了政府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负担,有利于“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政府管理体制的形成,有利于政府转变自己的职能,使政府从繁杂的社会事务解放出来。其四是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消防事务,使社区消防的建设易于落到实处,有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这种管理模式在很多方面也有待于改进。社区内主体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导性的发挥必须依靠政府去引导,社区政府必须保证社区主体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行为有法可依,依法行事。另一方面,社区政府通过自己的政治领导和思想教育的优势,调动和发挥社区居民主体参与社区消防事务建设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把群众组织起来,建立有效的消防管理机制,这是消防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一条很好的经验。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类型的社区消防管理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点和不足,为此我们在选择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时,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吸收各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优点,摒弃它们的不足,加以综合,形成适合自己特点的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现代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发展方向是:政府主体、社会主体、市场主体三者有机结合,在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的基本原则,让市场主体参与到社区消防管理中来,发挥各种社会主体的作用,使政府行为主体、社会行为主体、市场行为主体在社区消防管理中分工合作,在实践中探索最优化的组合形式来适应社区消防的管理和建设。

二、外国社区管理模式分析
      “社区”研究起源于西欧,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的《社区和社会》标志着社区研究的开始和社区理论的诞生。美国的社区理论研究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因而可以看出西方的社区理论、社区研究已有上百年的历史。西方的社区理论和建设趋于成熟、完善,有着一套行之有效的社区行政经验,其中社区管理模式具有如下特点:
(一)社区与政府相结合,但以社区自身力量为主,政府力量为辅。目前国外的社区呈现出了政府重视、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局面,但社区内部的力量仍占主导地位,社区事务自治处理水平仍相当高,这就是国外社区管理模式的典型特点。社区本身是有自治性的人类生活共同体,社区工作主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区自身力量的作用,善于挖掘社区内的各种资源。政府对社区的作用仅限于为社区工作、社区居民的福利和权益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同时政府给予社区一定的经济援助并鼓励社区内成员互相帮助,互相合作,让社区内的工商企业、学校、医疗机构为社区提供资金和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政府参与社区管理应以法律的、经济的、间接的方式为主。政府对社区事务的管理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政府的各职能部门直接参与到社区组织中去,新加坡政府为了把城市或社区环境建设好,从三个方面直接干预社区事务:一是政府对社区的建设有周密的计划、严格的规定;二是政府在社区建设中投入资金,建立公共性设施;三是加强对社区的环境管理和监督。这种社区建设与管理,主要体现在政府在社区的环境形成中所起的作用。另外一种间接参与,政府通过社会中介组织、自愿形成的社团间接向社区提供服务。美国政府并没有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管理,恰恰相反,它是通过积极培育和推动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来承担许多具体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工作。在美国社会舞台上,主要有三大角色,即政府、营利部门和非营利部门,其中非营利部门又称非政府组织或者称为社会中介组织。营利部门主要致力于经济的发展,非政府组织主要致力于社会服务和管理,政府是在这两者之间,站在更高层次上,通过政策调节,制定法律和财政支持,来实施宏观调控和客观管理。②
(三)充分利用社区内现有的资源,让它们共同参与社区管理。“社区是家庭各种生产经营单位、各种社会团体和机构组成的有机体,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建设是社区行政工作重心之一”。③社区内的非政府组织对在社区行政中沟通政府和居民之间的关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社区内的非政府组织对社区行政起着积极作用:⑴对社区服务功能的开拓,服务体系的建设,起到了组织管理和推动的积极作用。⑵对政府摆脱社会事务的具体服务,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⑶带动社区的各种服务业的全面发展,为提供充分就业,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社区主体的广泛参与社区的管理,政府的负担大大减轻,克服了资金、技术、人员方面的障碍,有利于政府对社区的宏观管理。
(四)西方社区管理模式的产生有它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在分析国外社区管理模式时不能忽视历史、文化因素对国外社区管理模式的影响。国外自古以来文化传统中重自由、民主等个性发展的因素,作为社区个体更加注重个人的自由,追求自身的个性解放,而社区内的团体的自治倾向更加明显,因而外国政府在管理中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它们发展的社区管理模式。国外社区管理体制以松散性为主,主要发挥社区主体的自我管理的作用,体现了一定的自治性。而我国由于二千多年来封建专制行政文化的影响,社区管理模式中行政性色彩较浓,从纵向看,区政府是结构严密的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是一个功能齐全、结构完整的“准政府”,连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也承担许多政府的行政职能,其他横向组织、团体被社区的政府纳入行政范畴,成为社区政府管理的左右手。
    从国内外社区管理模式比较中看出,外国的社区管理模式中有很多的优点、长处,我们在探索、创建社区管理模式时,可以大胆地去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社区管理方面取得的经验,做到洋为中用,提高我们的社区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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