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国内外的火灭案例的研究分析,笔者认为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主要原因是安全疏散设施设计存在严重缺陷或管理不善所致,从而对安全疏散设施的防火设计作进一步的探讨。
〖关健词〗建筑安全疏散、安全疏散设施、防火设计
引言: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室内人员大多因火烧、缺氧窒息、烟雾中毒和房屋倒塌而造成伤亡。国内外群死群伤的大量恶性火灾事故的统计分析表明,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可靠的安全疏散设施和管理不善所致,惨痛的教训不胜枚举:1994年11月27日,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发生火灭时,两个安全出口中一个宽1.80m的门被封堵,300多人只能从从另一个只有0.80m宽且内外须上下五步台阶的门逃生,结果烧死233人,烧伤21人;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发生火灾时,正门和南北两侧共七个疏散出口只有一个正门开启,南北两侧的疏散门加装了防盗推拉门并锁闭,观众厅通向过厅的八个过渡门也有两个上锁,结果烧死323人(其中中小学生288人,教师和管理人员35人),烧伤130人;1971年南朝鲜汉城21层的“大然阁”饭店因第二层的咖啡馆液化石油气瓶爆炸起火,从着火层烧到顶层,建筑内装修、家具、陈设等全部被烧光,楼内的近300人中能靠一座敞开楼梯间流散,火势很快蔓延,楼梯间内充满浓烟,结果死亡163人,伤60多人;1974年2月1日,巴西圣保罗25层的“焦玛”大楼发生火灾,因安全疏散设施的设计管理存在严重缺陷只有一座敞开楼梯间,没有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造成死亡227人.伤300多人。这些惨痛的火灾案例表明,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大部分都没有可靠的安全疏散设施,人员不能及时疏散到安全的区域而造成的。因此,必须根据建筑物不同的使用性质、不同的火灾危险性,对其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合理设计,才能保证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疏散,这是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内容,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
1.安全疏散路线
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路线应尽量连续、快捷、便利、畅通无阻地通向安全出口。设计中应注意两点:一是在疏散方向上疏散通道宽度不应变窄,二是在人体高度内不应有突出的障碍物或突变的台阶。
2.安全出口
为保证使用人的安全,建筑物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建筑设计中应密切结合安全疏散的路线布置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分散设置,易于寻找,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剧院、礼堂、体育馆的观众厅等公共建筑以及多层通廊式居住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及半地下室等的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当建筑物层数较低(3层及3层以下),占地面积较小,使用人数又不多的时候,也可设一个安全出口。例如,当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以只设一个出口。
3.疏散门
疏散门是安全疏散路线中的最后关口,也是防火设计的重中之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疏散门的形式、宽度、开启方式与方向等都作了严格限定。开启方向:单、多层民用建筑及厂房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门的形式,疏散用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库房门应向外开或靠墙的外侧设推拉门;但甲类物品库房不应采用侧拉门。门的宽度,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观众厅的入场门、不应设置门槛,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4m;靠门口1.4m内不应设置踏步,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其宽度不应小于3m。高层建筑物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建筑物直通室外的门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防护挑檐。
4.疏散楼梯
疏散楼梯的设计是组织安全疏散路线中的重要环节,疏散楼梯应设于明显易找的位置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电梯不能作为疏散用楼梯。疏散楼梯的数量与形式疏散楼梯的多少,可根据规范中规定的宽度指标(1m/百人)进行计算,并结合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的数目确定。
5.安全疏散距离
建筑物内允许的疏散时间,即保证大量人员安全地完全撤离建筑物的时间。为保证缩短疏散时间,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距离不应太长。
6.消防电梯
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以便更为有效地进行扑救。消防电梯应满足防火、灭火需要的一些特殊要求,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为保证及时、有效地分区扑救,消防电梯宜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2)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以便在前室内安装火场照明及灭火工具使用的火灾事故电源、消火栓、消防通信及呼唤扩音喇叭。前室也是布置专用消防设施和抢救伤员的基地。前室的面积为:居住建筑的不应小于4.5m2;公共建筑的不应小于6.0m2。当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则前室面积为:居住建筑的不应小于6.0m2;公共建筑的不应小于10m2。
(3)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水卷帘。
(4)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向室外的通道。
(5)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建筑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确定。
(6)为保障消防电梯的安全可靠,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他的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如在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7)消防电梯应有消防队专用的操纵按钮和通信设备,并将这些设备装在底层的电梯门外。起火时,消防员操纵按钮,控制一些装置,使之立即停止运行,同时使一些专用装置启动,随之,消防电梯降到底层,供灭火使用。
(8)为防止大量的灭火污水流入电梯井,影响电梯运行,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00m3。
二、设计是关键
1、疏散设计:
一般高层建筑将楼梯作为人员疏散首选。根据“高规”规定,高层建筑中的电梯有两种运行方式,一种是在火灾时客梯迫降至电梯首层,并停止使用;另一种是消防队员通过消防电梯进入着火层实施扑救和人员救援。“9·11”之后,利用电梯进行辅助疏散已作为一项研究内提了出来,超高层建筑中大量的疏散人群和烟气垂直蔓延的迅速使得人员疏散问题格外突出,特别是对于残障人员的疏散。实际上,相关规范之所以禁止利用电梯疏散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电梯本身的安全性,这包括火灾时电梯电气线路、部件的防火安全以及电梯机械部件是否受热失效等等;二是电梯运行环境的安全。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由于轿厢的“活塞效应”和井道的“烟囱效应”,极易将楼宇中的烟气吸入电梯井道,危及电梯内乘客的安全。因此,如果解决了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再加上合理的逻辑控制方式,超高层建筑利用电梯进行疏散不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