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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隐患的成因及其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14日

        (三)消防工程产品质量缺陷
        消防产品的质量优劣,对消防系统能否正常运行起着关键作用。然而由于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法规不健全、技术检测手段等原因,消防产品的生产和售后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消防企业的短视。一些企业存在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靠偷工减料来降低成本。有些建设单位为了压缩成本,故意购买质次价廉的消防产品。
        消防产品售后服务薄弱。消防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一些企业已不生产一些老型号的产品,加之企业售后服务又跟不上,一些早期消防产品一旦发生故障,使用单位很难买到相应的配件,消防系统难逃瘫痪厄运。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不力。有的企业生产的火灾自动报警器误报率高,使用单位经历了多次的虚惊后,产生麻痹思想,有的索性停用消防设施。
        4.消防工程验收缺陷。验收是消防工程最后一个环节,现在的消防工程验收大部分是施工单位委托中介组织或单位进行验收,而他们全部是经营性企业,以经济利益为主,只要给钱,有的验收企业就放宽标准,消防工程的质量无论是合格还是不合格都能通过。如大部分验收企业验收时只注重系统是否满足消防功能,忽视了施工的安装质量,这样问题非常严重,由于忽视安装方面的质量要求,往往会造成系统运行不可靠,发生烧毁设备的严重事故。一是消防设计规范与验收规范不配套。按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要求应当进行防火设计的内容,仅有部分制定了验收规范,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其它大量设计内容无配套的验收规范。二是消防工程整体消防验收规范未出台。现行仅有的几部消防验收国家标准中,均为单项技术标准,而针对消防工程整体的综合验收规范未出台,消防验收具体实施办法不明确。三是隐蔽工程消防验收标准不完善。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中将被下一道工序掩盖工作结果的工程,具有完工后不可见、无界定标准和验收资料不规范的特点。
        二、建筑消防工程隐患整改对策
        首先,要抓好消防工程设计关。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国家特设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设计单位应取得相应资质的设计证书,同时设计单位及其具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其业务水平,不要越权设计;必须了解消防技术规范、规章的要求,必须明确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设备、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使用程序合法,实体合格的消防产品及其辅助产品。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即法定代表人要对消防设计负管理责任,总工程师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具体设计人员对消防设计负直接责任。
        其次,应全面提高消防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单位首先要在消防工程施工的监督上“提早介入、高标准、严要求”,严把消防工程的消防审核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设计进行施工,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其次要严格执行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发现违规和缺陷要及时报告消防部门,不能明知有问题而带“病”施工,要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善主体消防设计,特别是消防工程专业内容,要对消防工程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辅助产品、材料进行复核检查,做好记录,不合格的坚决不能使用。切实做到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安装施工。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要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施工质量方面的教育,并协助建设单位选择质优价廉的消防产品。另外,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施工经验,施工单位应当培养对整个消防系统具有整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材。工程质量的高低牵扯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供货方等诸多方面,一定要分清责任,各负其责。
        第三,要把好消防产品质量和消防验收关,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监理,实行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动态管理,加大抽查力度,根据施工单位进入市场的验收情况和验收范围随时进行调整,要把动态管理考核的重点转向验收质量和单位的社会信誉上来。二是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成立消防设施检测专门机构,并通过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来推动消防工程公司的发展,促进消防工程公司员工素质的提高,才能保证消防工程的验收质量。三是要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消防工程交付使用后,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要
        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采用履行经济合同的形式,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要对那些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取巧,忽视工程质量,消防安全的企业,不满足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吊销营业执照。四是要依法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并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对忽视消防安全,久脱不改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决不能养患成灾。
        建筑消防工程在设计、施工、产品质量和消防验收等环节存在的缺陷,导致了隐患的产生,其整改对策是通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公安消防机构相互协调与配合而共同完成的,消防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消防安全,同时,要加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等单位对消防安全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确保消防工程质量,才能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3]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
        [4]公安部消防局.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技术[M].北京:新华出版社,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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