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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04日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第三产业公众聚集场所得到良好的发展。同时,一些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只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忽视消防安全管理,导致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频频发生。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不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的政治影响和社会的不安定。因此,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就显的尤为重要和突出。
关键词 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安全 问题 对策
我国每年发生的数万起火灾中,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占有相当的比重,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由于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以后损失太过惨重,社会影响极坏,所以防止和控制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是现在消防工作的重要目标和迫切任务。如2000年12月25日发生在洛阳市东都商厦火灾,火灾是由一层违章电焊引起。大火就从地下二层一直向上烧,由于消防部门的全力扑救,火势蔓延得到控制,大火只烧到地上一层,然而,却有309人死亡在四楼舞厅里,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商场的消防疏散设施存在严重隐患:其一是商场的4个安全出口中只有一个敞开,其余三个全部被铁栅栏锁死,大量的恐慌人员同时涌向仅只有的一个出口,很快就将出口堵死,结果困在舞厅内的人都被烟气熏死;其二是舞厅内没有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停电后大厅内一片漆黑,也影响人员疏散。又如1993年2月14日发生的河北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大火,火灾也是违章电焊引起,当楼内的人们发觉后,急忙逃生,但大多数人跑到楼内的疏散通道时,这时大火已完全将疏散通道、楼梯、出口完全封死,就再也无法前进,调查发现,火灾之所以迅速蔓延到疏散通道,是因为商场的疏散通道上也采用了大量可然材料装修。更令人惊讶和奇怪的是2002年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这起火灾的着火面积仅95平方米,属于典型“小”火灾,但却导致25人死亡,事后查明该网吧仅只有的一个出口被全封闭式防盗门封堵,所有窗户都安装了防盗护栏,致使网吧内的人“跑没地方跑,跳楼也没地方跳!”。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近十年来,我国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近100起火灾中,三分之二以上的起火场所都存在消防安全问题。
1.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
人员密集场所多为公共集聚娱乐场所,人员集聚数量多、密集度大,线路敷设复杂、用电荷载大,可燃物数量多,室内设计装修有着特殊的规范。在发生火灾时,消防安全设施应起到引导和帮助人们逃离火场的作用。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部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
大多数人员密集场所沿街设置或由其他建筑改造而成,尤其是不少较小规模的场所没有经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往往导致建筑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疏散设施不符合要求、自动报警和喷水等消防系统欠缺等难以整改的先天性火灾隐患,经营条件与消防安全标准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2.2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场所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漠视消防安全,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于不顾,防火意识淡薄。这些场所除了平时没有进行必要的消防经费投入,在经营过程中还常常出现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安全出口上锁,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用等等,甚至由于经营上暂时的需要,擅自拆除、停用自动消防设施,严重妨害消防安全,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
2.3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严重欠缺
场所经营业主自身安全素质不高,单位员工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欠缺,单位内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这些单位往往在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等固定消防设施后,由于欠缺必要的消防专业知识,未落实专人管理,固定消防设施长期得不到有效的维护保养,损坏老化现象严重,一旦发生火灾,难以正常发挥作用。
2.4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多发
人员密集场所由于顾客流动量大、电气设备多、可燃物品集中,管理难度较大,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的现象屡次发生。有些体育场馆因大型活动需要,临时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过负荷用电,违规操作,极易引起电气火灾。另外,部分场所内部管理混乱,用火随意,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化学物品,酿成火灾的现象也较为常见。
2.5部分原先经过消防审核和验收的人员密集场所擅自进行改、扩建,形成新的火灾隐患
这些人员密集场所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擅自进行经营场所的改、扩建,并在建设过程中,有的擅自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美观装修,降低了建筑整体耐火等级;有的违规取消防火隔断,或进行防火分隔不合理,妨碍了正常的消防安全疏散;有的改变了原先电气线路设置,破坏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势迅速蔓延,致使火灾损失扩大。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治理对策
通过对当前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导致火灾发生主要原因分析,我个人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验收工作
对凡未经审核验收合格的建筑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审核验收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止建筑出现“先天性”消防安全疏散设施隐患;禁止在易燃、可燃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必要时应做阻燃处理方可。
3.2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抽查检查力度
对消防部门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的单位,实施严格仔细的监督检查,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营业的特点,适时组织开展巡查行动,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场所营业期间疏散通道、出口畅通。
3.3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督促隐患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根据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要依法实施严厉的处罚,该停产停业的责令停产停业,绝不能姑息迁就。
3.4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员工岗位和定期消防 培训。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二是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埋压圈占。
三是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擅自接临时电线,违章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四是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广播系统应符合规定,严禁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有人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五是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超员使用,应当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3.5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跟踪报道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及时曝光,督促整改。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可乐的方式方法,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各级政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安全利益的一件实事来办,切实抓紧、抓好,并形成制度。
3.6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整改隐患
一是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机制,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和“谁负责、谁整改”的原则,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期限、措施和责任,由其法人代表负全责。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处罚外,还要对负责人采取必要的济济制裁手段;对逾期不整改导致火灾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二是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通报和公开机制,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通报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撤销有关许可手续。
三是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机制,通过公布电话、投诉信箱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积极性,鼓舞和引导全社会同消防违法行为作斗争,形成人人关注火灾隐患,人人协助查处火灾隐患的社会氛围。
四是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凡经有关机构和专家论证确认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当地政府均应进行挂牌督办,要与隐患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时限,实施跟踪督办直至彻底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当地政府应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意见》  江西消防  2004年6月
2.《全省疏散通道消防专项整治全面展开》 吴国林、王天瑞  河南消防  2003年7月
3.《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  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0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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