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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五矿矿井事故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

作者:王应德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3日


  
  现场的指挥者都有两方面的责任:一要完成当班的生产任务,二要负责当班的安全任务。本班做到了安全生产,但是生产任务没有完成,指挥者肯定要受到各方面的批评指责,于是,冒险蛮干,重生产轻视安全违章指挥现象自然便会发生。矿井一名基层施工的队长在接受调查时表示:“作为基层的领导,首先应该考虑到的是如何做好安全工作,但是,更重要的是考虑全队职工工资问题,我从未想过要去违章指挥,但我确实做过违章指挥的事,一半是侥幸,另一半是无奈”。
  
  根据事故的发生原因和人的心理、安全管理、安全体制等方面因素,对矿井的部分科队干部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管理者(55.93%)都存在不安全行为,65.3%的人认为“生产任务太重”是引起违章指挥的主要原因,81.7%的人认为“以产量计资制度”是现象产生的根源,88.1%的人认为违章现象可以避免,说明生产任务过重和现行的分配机制导致了管理者不安全行为的产生。
  
  2.2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行为多在个体中发生,产生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次数为89起,占事故总数的72.36%,造成154人伤亡,占伤亡总数的31.82%,即占伤亡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其表现形式是不遵守规定、执行措施不到位甚至不执行措施等。
  
  2.2.1违章作业原因分析
  
  (1)临时的思想观念
  
  煤矿企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长期以来井下直接参与原煤生产的人员有相当一部分是农民工。尤其农民工存在的临时思想严重---农忙是在家干农活,农闲时到矿上做一段临时活挣些工资贴补家用。他们根本不愿学习业务,协议工张某某学习时说:“我今天在这里挖煤,明天回家种我的责任田了,学那些枯燥的东西干吗”。他的话是一个典型代表。他们工作中自然会有违章作业现象发生,不安全的行为随之产生。
  
  因此,临时的思想观念是产生不安全行为原因的原因之一。
  
  (2)工作环境差和劳动强度大
  
  煤矿属于高风险行业,工作环境和安全环境都非常差,工人工作的时间长,劳动强度大。职工干一个班后,处于极度疲劳状态。但是矿井的运输条件跟不上,部分职工便冒险扒车,坐皮带,以图省些力气。在调查过程表明:部分违章职工对自己的不安全行为不是不知道,也知道自己所做的这些(不安全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伤害,但由于上述原因他们便抱着侥幸的心理,总觉得自己偶然一次,不会有事的,职工刘某在接受调查时表示:“谁不晓得扒车危险,可在掌子头干一个班,特别有时还得延点,下班时斜巷一千多米还得爬,又没有人车(斜巷中用于运送人员的交通工具—作者注)谁受得了啊。”在侥幸心理的左右下,不安全行为的产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可见,煤矿企业的工作环境差和劳动强度大是职工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之一。
  
  (3)现行工资分配机制
  
  煤矿现行的工资分配机制也是造成职工不安全行为的原因之一。煤矿的一线职工,其所得的劳动报酬不是以其所付出的劳动量支付,而是以其所获得的劳动成果进行支付。职工在岗一个班,如果因其他因素影响,尽管当班付出了巨大的体力损耗,但当班没有获得产量或进尺,那么对于该班而言可以说是劳而无功的―他们当班不能得到劳动报酬的。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职工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自然的会采用一些冒险的做法来完成当班任务。在对矿科队级管理者进行的调查中,就“你认为违章现象产生的根源”一题的回答在进行的60份问卷中,49人认为“以产量计资制度”是现象产生的根源,占81.7%。
  
  (4)生产任务重
  
  对107名曾经有过违章经历的职工进行了抽样调查,42名职工认为由于生产任务重是引发不安全行为的原因,占39.5%,5人认为以资计量制度引发不安全行为的原因,占4.9%。可见,生产任务较重,职工着急赶工作量,也是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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