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论文>> 矿山安全论文>>正文

浅谈地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18日

摘 要: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的生命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有效的落实是地方政府和地方煤矿企业的重要工作,对于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地方煤矿为例分析现状,思考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寻求促进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和制度落实的有力措施。
关键词: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大部分是由于企业业主以追求效益最大化,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现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足,防范和管理工作疏忽大意造成的。地方煤矿企业要从根本贵州省盘县煤炭局羊场煤管站浅谈地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上改变企业负责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成本,提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就需要明确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贯彻落实到位。让煤矿企业各个岗位的人员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与心存侥幸心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大幅减少地方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本文针对当前地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普遍问题,抓住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关键问题,谈谈如何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来预防地方煤矿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一、当前我国地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不断,2010年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1403起【3】、死亡2433人【3】,同比减少213起、198人【3】,分别下降13.2%和7.5%【3】,虽然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其提高到与省市级分管领导负责制的高度,从2005年以来,全国煤矿企业死亡人数和事故起数逐年下降,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地方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2010年的地方煤矿发生事故970起【1】,死亡1700人【1】,分别占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9.14%和69.87%。在全国所有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中,其中地方煤矿事故属于重灾区。 2011年一季度,全国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较大以上事故17起【2】,死亡113人【2】,其中:地方煤矿共发生事故14起,占全国煤矿事故起数82.35%,死亡101人,占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89.38%。以上数字表明,当前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依然严峻。这些事故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我国地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1、地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不具备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致使地方煤矿企业的法人(矿长)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当前,我国的地方煤矿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大小和质量优劣参差不齐,有些地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和安全意识都很差,企业自身内部的管理混乱,缺乏管理制度,特别是考核评比制度的落实相当滞后,更甚是有的地方煤矿企业还未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同时,在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突飞猛进的时代,政府监管部门从计划经济的角色向宏观调控者的角色转变,让地方煤矿企业自主发展的权利和空间逐步加大,使得地方煤矿企业管理上缺乏有效的监督。于是我国地方煤矿企业只顾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不顾企业的安全生产,甚至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忘记在脑后,致使安全生产管理成为恶性循环。
2、我国地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为形式,煤矿企业未建立健全执行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保障体系。有些煤矿企业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和验收,从网上下载或者从其他煤矿照抄一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本挂到墙上,检查或验收过后就成为一纸空文,平时也未建立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保障机制。这样的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事故发生后,是无法执行到位。同时,这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没有职工的参与,没有企业领导与职工的研究分析,全矿人员没有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达成共识。导致地方煤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为挂在墙上无用的空文。
3、很多地方煤矿企业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时候总是“虎头蛇尾”,在制定的时候很认真,执行的时候得不到具体的落实。地方煤矿企业的法人或矿长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重视程度不够,总是把“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挂在嘴上、贴在墙上,用会议传达会议,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企业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的实际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让企业各岗位形成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还有一些地方煤矿企业在具体出现责任事故时,处理起来不按照企业自身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处理和追究,讲人情,不处理人,从而又导致企业本身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为空文。
4、地方煤矿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科学,缺乏实际意义,不能保证制度的执行力。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对企业员工的一种制约;对安全生产行为规范的执行力,具有强制保障性。任何一个团队,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结合企业实际的规章制度,没有制定出赏罚严明的激励措施,就难以保证安全生产行为规范的执行力。试想,如果煤矿企业没有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特别井下一线的从业人员自由散漫,无规可依,赏罚不明,管理者的意图如何贯彻,决策如何执行等问题?不具备明确的方向。所以,特别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强调制度化,必须使从业人员明确,只有个体服从全局,才能增强团队安全生产行为规范的执行力,才能实现的安全生产,最终保证个人利益。一些地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条款笼统模糊,与企业实际工作脱节,在落实的时候责任不明确,互相扯皮。同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本身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在实行的时候企业领导的个人操作空间有弹性过大,处理和追究责任可大可小,造成处理结果不公平公正,严重挫伤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5、我国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不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煤矿企业大大降低了安全生产的管理成本,精简或不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导致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不能开展,更甚的是部分地方煤矿企业撤销了安全检查人员的编制,改由煤矿班组长兼任;其次,地方煤矿企业不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带班入井制度》,让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成为了空档。同时一些地方煤矿企业的监察人员以及上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人员对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工作的态度马虎,缺乏严格的检查与核实;同时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抵触等都没有认真检查,检查时只限于看看有没有责任制而已。客观上造成了煤矿企业对责任制度的制定工作不认真。
三、地方煤矿企业高效落实责任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 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权利与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之间的平衡关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是煤矿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权利与承担安全生产责任是对应的两个方面。煤矿企业能够承担什么样的安全责任,具备了承担责任的能力,才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安全生产权利。否则安全生产的权利与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不对等,将会导致地方煤矿企业责任制的落实成为空话。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