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论文>> 矿山安全论文>>正文

浅谈地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18日

其次,如何保证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落实能力呢?从煤矿企业来看,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准入的前置性条件,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批中,要严格落实行业安全准入的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以及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大安全专项投入、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等管理要求。通过这些措施,目前在进行煤炭资源兼并重组的时期,可以排除一些条件不具备安全防范能力和履行安全责任能力较差的企业进入煤炭行业内,这样就完全可以避免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先天不足。对于煤矿企业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到位是一道有效的保障线。当前,一些地方小煤矿,一些农民工出现安全事故较为频繁,主要原因是其责任制度的落实不到位,责任主体得不到有效的落实,甚至事故出现后,部分企业主体逃脱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从地方煤矿企业的内部来讲,也要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同时明确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的相应的安全责任,同时明确其担负责任的大小程度,做到责任不交叉,不含糊。
2、 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赔偿标准,让企业能自觉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安全意识是促进企业领导和职工抓好安全工作的前提,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的基础。当前,国家已经对安全生产责任下移,把控制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当成安全生产的重心,在国发[2010]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新声明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突出地位。对于企业与其生产经营的负责人应该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予以明确,并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经济与法律责任进行了更为严厉的处罚规定。如《刑法》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安全生产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另外国务院相关条例又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安全事故终身追究制”,只要发生了重特大事故,企业负责人在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终身不能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另外,对于特别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情节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乃至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国家规定又进一步提高了相关的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国发[2010]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明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经测算,按2009年度全国平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的水平,全国平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4.35万元,比原规定翻一番还多,加上同时实行的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供养2位亲属测算),三项合计约为61.8万元。其中前两项为一次性支出,后一项按工亡职工供养人口长期、按月发放。【4】
随着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成本的提高有利于地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促进煤矿企业重视对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3、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促使地方煤矿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工作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的前提条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质量好坏与落实效果有着重要的直接联系。所以,制度的制定需要适合煤矿企业实际情况,做到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明确性。在制定过程中,首先要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煤矿企业的每个员工身上。同时,分别制定各级领导岗位的安全职责,确定企业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的责任以及主管领导对于其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其次,对于一些具有安全管理职能的管理机构与岗位,按照岗位专业需要制定相关的岗位安全职责,按照专业部门类别制定岗位职责的做法,既能保证职责的稳定性,又避免了因为定岗位定职责的做法导致人员变动后职责需要重新明确的现象。另外,由于各种岗位操作人员,他们是具体进行井下现场作业的第一线,也是最终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者,更是安全生产中最重要的一环,对于他们的职责制定一定要具体易于操作,并且做好岗位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训练工作。同时要做好责任制基础上的配套岗位制度,如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制度等,把工作做在平时,依靠防范措施的到位确保生产的安全。最后,对于企业的经营服务岗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岗位安全职责,促使他们遵守各种制度,熟悉各种安全常识,确保安全工作没有疏漏。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后,要加强制度的落实与学习,让煤矿企业所有的员工把落实安全制度作为基本的上岗标准,同时在后期制度的维护中,要随着煤矿企业的发展形势、行业标准与生产技术、设备的变化进行定期的调整和修订。
4、地方 政府监察部门要秉公执法,督促地方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煤矿企业履行责任主体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落实
政府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于地方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管理。逐层把地方煤矿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工作责任督促落实到每一个员工。把企业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主体,突出责任落实,严格安全问责制度。在日常安全管理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执法,杜绝一些腐败现象,预防地方煤矿企业与一些政府监管违纪人员沆瀣一气,将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当成权钱交易的筹码,最终损害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要经常进行一些联合性的执法检查,让具有较强专业知识的人士进入地方煤矿企业内部对企业的责任制度进行审核督查。对于企业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检查其处理结果,防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现象。
具有行政审批权的政府部门要加强地方煤矿企业安全标准的准入制度,使得一些不具备安全知识、设备、条件以及管理制度的企业失去生产经营的权利;建立地方煤矿安全技术人员的行业准入制度,确保地方煤矿企业岗位的工作人员符合要求。同时加强地方煤矿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溯工作,相关部门将建立严格的地方煤矿企业负责人信息、特种作业人员信息披露制度和证件吊销制度,这部分人员的资格证管理信息及诚信信息实现区域联网、全国联网,以便行政审批部门、监管监察部门检索、核查。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地方煤矿企业上述人员,任何地区、部门和煤矿企业都不得违规任用,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的落实。
政府要加大煤矿企业对于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的奖惩措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按责、权、利结合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通过专项条款把安全管理职责、管理目标、措施要求以及考核和奖罚规定具体化。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体系,通过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先进评比等形式。把事故作为考核的硬指标,同时把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评估纳入到评价之中,促使各项工作制度化、标准化。通过月检查、季考核,突出对安全生产过程的管理,保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职责的到位,促进地方煤矿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同时,政府要加大对煤矿企业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力度,改进监管监察方法,提高监管工作效能。督促和指导煤矿企业健全完善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促使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总之,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安全意识与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的保障线,责任是调动安全意识的基本手段,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责任制度对于保证安全工作的意义。但是,随着地方煤矿企业改革发展的新机遇,同时也面临着矿井安全管理难度大的挑战,强化安全管理,完善考核机制,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格监察,使企业的全体员工在安全管理观念上转变,思想上支持,行动上参与,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推进新形势下的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形成以制度管人,以责任约束人的安全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479/2011/0117/121266/content_121266.htm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479/2011/0411/128092/content_128092.htm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aqfx/aqfx_ndtjfx.htm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20549/2010/0723/102669/content_102669.htm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