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设计中有关标准问题的探讨
作者:寿比南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0日
4.最大允许工作压力问题
按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附录B中的B2.1条的定义,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指在设计温度下,容器顶部所允许承受的最大表压力,该压力是根据容器壳体的有效厚度计算所得,且取最小值”。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作用是设定容器超压限度的起始压力,充分利用容器的圆整厚度,尽量拉大工作压力与安全阀或爆破片泻放压力之间的压力差,使压力容器的工作更为平稳。当采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作为设定容器超压限度的起始压力时,在设计中应考虑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代替设计压力进行压力试验。对此,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附录B中的 B4.1条已经有了明确规定。本文讨论的是容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计算问题。
容器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应根据容器中包含的所有受压元件的设计条件和结构尺寸予以确定,原则上依据各受压元件的有效厚度计算得到。容器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的分别代表容器圆筒、封头、法兰、开孔补强等受压元件依据各自的设计条件和结构尺寸计算所得到的分别对应于该元件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对设计者而言,是否需要提高容器的超压限度,是决定是否采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进行压力试验前提条件。应该说,GB150中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定义不够准确,笔者在送审的标准提案中已经给出了修订方案,即“该压力是根据容器各承压元件的有效厚度计算所得,且取最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