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扶梯的位置
位置应该具有明确的识别性和易达性,如摆放在入口附近或者中庭等标志性空间附近。如果不在人的视线范围以内应有明确的引导设施。
扶梯位置基本上有两种方式:正对主入口或靠近景观点(中庭、玻璃外墙),前者的优点在于位置明显识别性好,但一般光环境较差;后者在于人在扶梯运行过程中视觉景观比较丰富,光环境良好,但需注意设计时,尽量不要离主入口位置过远。
2) 出入口区域设计
① 围合空间的色彩和图案应沉静稳定,如绿色或蓝色,不宜采用大红、明黄等过于刺激的色彩或者一些动势剧烈不安定的图案,以免人员在逃生过程中,加剧恐慌心情等。
② 地面采用摩擦系数大的材料,增加安全系数,避免在疏散过程中滑倒。
③ 购物区在地面材质或色彩上有所区分,造成一种空间层次的差异,使人进入交通空间有明确的心理暗示,在疏散时可以增加人员逃生的信心。
④ 在扶梯与购物区最好不要有高差和台阶,以免在疏散时,会造成意外。
3) 光环境的设计
① 尽量采用自然光线,在人员疏散时,即使有烟气或是无人工光源失效时,也可看清逃生路线。
② 在采用人工光源应保证照度均匀,没有眩光,还应考虑当有烟气存在时,有足够的穿透能力。
③ 设计中强调踏步口、扶手、楼梯的警戒线和其他部分的可见度,可采用重点照明,如楼梯的警戒线,可用荧光的线,即使在无光或有烟的情况下,仍可以看见,避免坠落、碾轧河绊倒等情况。
4) 安全防护措施设计
① 在发生火灾时,人员通常很恐慌,很容易碰到交叉处,所以需在楼层天花板下,在自动扶梯交叉处位置(包括与相邻自动扶梯的下部底板的交叉处),设置楔形护板,防止任何人或物碰到交叉处。
② 在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时,通常很拥挤,所以应在自动扶梯之间或同建筑楼板间有间隙,提供进入防止板及安全护栏以防坠落;在相邻两台自动扶梯之间的间隙或自动扶梯同楼板间隙超过2m,需提供防坠落安全网;扶梯的扶手外侧与围护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m。
5) 空间标识的设计
经过调查分析,商场中一般都是采用的图形标识,并且标识很少且与洗手间在一起,然而火灾初期,烟气较少,所以可以不用设置地面标识,只需多设一些指示电梯所在处的标识。标志的表面亮度和背景亮度的对比要鲜明,利用颜色对比也可提高易认性。扶梯的标志的位置要符合人的行为习惯、简明易懂、识别性强。
3.3防火卷帘的安全设计
自动扶梯设置的场所属于建筑物内的跨层空间,按照现行《建规》等有关规范中划分防火分区的要求,应在自动扶梯的四周或上下串通的开口处,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封隔,使之成为一个竖向的、独立的防火分区,在火灾时需降下来以实行防火分隔的。因此,自动扶梯可以作为建筑的辅助性疏散楼梯。
1) 防火卷帘系统是作为建筑物防火分隔或防火分区而设置的一种阻火设施,平时卷放在上方(或侧面)的转轴箱内,火灾时将其放下展开,用以阻止火势蔓延。防火卷帘主要由帘板、坐板、导轨、支座、卷轴、箱体、卷门机、限位器、控制箱、门楣、手动速放开关装置、按钮开关和保险装置等13部分组成,它们都有相应的安全要求。因此,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些要求。
2) 防火卷帘的自动控制
GB 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8条规定,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火卷帘的控制要求为,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自动控制下降:(1)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 m;(2)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4]。
我们如果采用延时自动控制,据初步估算,从发生火情到卷帘完全降到地面的这段时间过程,与自动扶梯在火灾初期阶段,可供人员进行安全疏散的时间(也即自动扶梯保持支持能力的时间)是相差无几基本吻合的。
因此,自动扶梯处防火卷帘应延时分两步下降到底,延时长短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并设感温、感烟火灾探测器。当此处感烟探测器报警后,将防火卷帘下降到1.80 m高度后停留几分钟,保障大楼内部分人员从此通过。当感温探测器报警后,再将防火卷帘下降到底部,此时大楼人员从另外的疏散楼梯口撤出。同时,防火卷帘降到1.80 m高度后,相当于挡烟设施,能有效地阻挡烟气进入自动扶梯所在空间内。
3) 防火卷帘的耐火性能
《高规》第5.4.4条规定: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 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 h。
自动扶梯开口部位设置的防火卷帘虽然是用作防火分区分隔,但自动扶梯处可燃物相对较少,火灾从自动扶梯向上或向下蔓延必须穿透两个楼层的两道防火卷帘,火灾才会发生蔓延。而且,《高规》第7.6.3.3条规定:自动扶梯底部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所以,其阻火可靠性较高,火灾穿透卷帘的可能性较小,应与同一平面楼层用作防火分区分隔的情况区别开来。因此,自动扶梯处的防火卷帘可以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0 h的防火卷帘,并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 防火卷帘的其他设计
① 防火卷帘下将要降伴到底时应设有声音警报的同时,还应增设灯光警报标识装置,警示人员禁止入内。
② 被防火卷帘封闭的自动扶梯空间内应设置火灾应急照明,防火卷帘靠自动扶梯一侧的控制盒应有灯光指示,以方便误入和滞留人员从内侧及时开启防火卷帘逃生。
3.4其他方面的设计
1) 在自动扶梯旁设有步行梯配伍,如两座自动扶梯中间夹有一座步行梯、一座自动扶梯旁配一部步行梯,或中庭式建筑的中庭内由步行梯和自动扶梯形成了自上而下贯通的螺旋形通道,成为人员上下的主要通道。即使当安全疏散时,防火卷帘已经放下,也可通过步行梯逃生。
2) 为了火灾时应全部停止运行或转为向下运行,这需要将自动扶梯的电源按消防电源设计。
3) 可在自动扶梯出入口处设置风幕,其电源按消防电源考虑,平时启动风幕可防止建筑内冷、暖气逸出,火灾时起到阻挡烟气进入自动扶梯空间的作用。
4) 基于作为安全疏散的潜在和辅助性措施的考虑,自动扶梯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定位不宜过高,我个人认为:只要考虑能够满足在火灾初期阶段,或者说在防火卷帘尚未降到地面以前的这段时间里,室内人员能够借助扶梯进行疏散逃生的较低要求就可以了。必要时甚至可以考虑在扶梯的底面和侧面,增加防火(材料)保护或自动喷洒设施等。
4 结束语
目前,大家对于自动扶梯在安全疏散方面的地位和作用问题的认识和看法,还不尽统一,一部分人还坚持自动扶梯不能作为安全疏散使用的观点;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原则上可以适当的突破和考虑。我个人的观点是接近后者的。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商场为“突破口”,先从商场建筑开始来摸索实际经验, 在商场建筑安全疏散方面的具体设计中,以“楼梯为主,扶梯为辅”的原则,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人员的安全疏散,还是应该由符合规范要求的楼梯来承担,而自动扶梯是属于发掘潜能的性质,严格地说,还受着一些条件的局限和制约,因此只宜放在“为辅”的地位和起到补充的作用。
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随着城市规划和建筑布局的不断完善,以及商业网络的不断丰富和充实,到那时我们商场内的人员密度,很可能会下降不少。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目前在商场建筑安全疏散方面,采取适当考虑其潜在功能和辅助作用的做法,也可以说是一种临时性的应急措施.
参考文献
[1]何永波.自动扶梯在安全疏散方向的潜在功能和辅助作用.土木建筑文,2007,8:533~534.
[2]何沛,陈在兵.商业建筑中部分自动扶梯兼作辅助疏散楼梯的可行性.四川建筑,2006,265):36~37.
[3]赵武征.商业建筑中自动扶梯交通空间设计.重庆建筑,2004,(5):65~67.
[4]张万宝.浅谈防火卷帘系统.山西建筑,2006,3(11):12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