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社会问题之一,我国的交通安全形势更加严峻。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我国交通运输量的不断加大,机动车辆大幅度增加,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1100多万辆。机动车流量的过速增长与社会对道路交通的投入不足形成反差,加之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环境和管理诸多方面,致使道路交通中的不安全因素增多,1997年我国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3万人,车祸在日益严重地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所以,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畅通,除了国家和社会加大投入,尽快改善道路交通硬件条件之外 ,当务之急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为达到这一目标,公安部门和各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是:
第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在防字上狠下功夫,坚持科学管理,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测,重点是照明、音响、信号系统,转向、刹车系统及传动系统,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检修后经检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对驾驶员进行身体生理检查,心理能力检查,技术技能测试。驾驶员是一项特殊的工作,要有健康的身体,才能适应驾驶工作。时下我们对驾驶员生理检查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规范,只是在初学驾驶时,到医院进行部分项目的身体检查。这种“一次体检定终身”的驾驶员体格检查制度亟待进行改革。一个人的生理因素是随着年龄的增加,环境的变化,疾病的侵蚀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有些人没有高血压病、冠心病,过了若干年后可能会有的。为此,国外不少国家已开始实施驾驶员定期体检制度,以监护司机的健康状况。检查项目有心理、嗜好、药物与发作性疾病(癫痫、低血糖等)检查;视觉系统的检查,如远近视力、视野、色觉、明暗适应和立体视觉等;心血管及呼吸等要做心电图、胸部检查等,这些措施值得我国借鉴。我国也应对驾驶员身体检查制订一个完整的规范,每隔三至五年对驾驶员身体状况进行一次复检。凡是患有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的驾驶员取消驾驶资格,调到其他岗位上去,以保证驾驶员队伍的生理素质符合条件。其次,我们要对驾驶员患有突发性、临时性疾病,劝其休息治病,不让他们驾车,驾驶员也应当引起注意,绝不能“要钱不要命”。
驾驶员不但要有健康的身体,而且还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心理能力主要包括:驾驶员对道路上人与车动态的注意能力、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的控制能力。
心理学家认为,目前我国驾驶员队伍中,大约有10%不适合做驾驶工作。对一些单位的行车状况调查发现,一个车队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就那么几个人,有的人一年内竟发生2~3起交通事故。分析一些特大交通事故原因,其中有不少是与驾驶心理素质有关,因此,我们必须重视驾驶员心理素质的培养。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有关部门已研究一种“驾驶适应性检测系统”,该系统将在交通管理部门逐步推广应用。建立筛检事故倾向性驾驶员的适应性检测系统,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机动车事故的发生。
对驾驶员进行驾驶技术、技能的测试不应只靠考驾驶证一次完成,驾驶技术和技能还应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提高,因技术不熟练,技能差,应付不了特殊情况造成交通事故的,也为数不少。因此对驾驶员技术、技能的测试也是日常交通安全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项目。
第二,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全民和驾驶员的现代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法规的自觉性。
进行交通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宣传教育应结合事故案例进行,力求生动活泼,印象深刻入脑入耳,警钟长鸣。
由于近几年来道路交通运输量猛增,机动车辆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导致驾驶员队伍新成份多,素质差,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成为艰巨而繁重的工作,这里面包括技能培训、快速反映培训和遇意外故障、事故紧急处理培训等,使驾驶员做到能干会防。
机动车是一种高速行驶的现代交通工具,驾驶员是掌握这个工具的主体。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法制观念,交通意识,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非常重要。据统计,因驾驶员违章超速行驶、强行会车、酒后驾车等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约占驾驶员责任事故的72%以上,机动车驾驶员普遍存在交通违章行为的问题,一方面说明了他们自身交通意识差,交通法制观念淡薄,缺乏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同时,还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道路交通参与者中的强者。有的驾驶员尽管有了一定的认识,但还没有将现代化的交通意识转变为良好的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
第三,严格执法,完善法规。最近几年全国机动车辆以每年两位数的比例在增加,有的地方年增长高达30%以上,交通需求与基础设施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主要干线和许多路段严重超负荷,不安全因素增多。特别是超载、超速、强行超车等违章现象突出,因此,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检查,重点取缔超速、超载、强行超车等违章行为,保证驾驶员的素质和机动车完好率。对事故处理要依法办案,不循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