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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段安全管理的探讨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21日

        四是专业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健全完善对本系统站段的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对标检查、掌握日常情况,每季进行排序,对安全管理失控、事故险情频发的站段,提出“安全警示(告)”建议,向路局安委会报告,并组织帮促。参加路局对站段年度安全管理的检查评估,并作为本系统安全优质站段评定、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是专业安全定期分析通报制度。每月对本部门运输安全专业管理工作、本系统运输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安全关键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强化安全薄弱环节控制的防范措施,按月编发《安全生产情况通报》,通报安全事故、险情及设备质量等问题。
        六是规章制度定期整顿制度。按照“直管”要求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结合专业特点,建立、修改、完善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其他有关安全措施;及时组织《站细》、《段细》和关键安全措施的修订、审批;加强规章释义与沟通,每半年召开行车规章制度管理专题会议;每年对本系统专业管理规章制度、办法、文电进行清理,编发文件汇编。
        七是技术标准管理制度。根据管内行车设备、运输组织等变化,及时细化、明确本专业的技术管理标准、设备质量标准和技术作业标准,健全完善各类设备设施的“管、用、修”制度;及时组织站段修订、完善职工岗位作业标准,深化岗位“学标、对标、达标”活动;落实对行车设备、监控检测设施和检修工装设备等基建、更新改造标准、工程质量的验收把关,强化行车设备质量源头控制。积极采用先进管理、技术标准,提高专业技术管理水平。
        八是事故调查分析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分析与本系统、本专业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安监部门,确定事故性质和损失,查明事故原因、教训,制定和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权限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失职责任追究建议意见。
        九是专项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本专业特点和不同时期安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本系统营业线施工、非正常情况下行车、道路交通和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关键安全问题的专项管理办法,细化和规范安全专项管理的工作重点、责任单位、技术标准、作业程序、检查监督方式等具体内容,落实对关键作业的现场控制措施。每年编制安全专项整治规划,组织安全专项攻关,逐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每季向路局安委会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
        十是安全信息管理和督查督办制度。建立本部门安全信息传递、处理、反馈制度,并做到及时、准确。对上级部门督办解决的、站段请求解决的、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问题,应指定专人研究、协调,限时解决,并及时反馈信息。应建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事督办、一抓到底的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控制。
        §2.2.4 专业部门应建立的基本管理台帐。根据路局直管站段新体制要求,结合专业安全管理特点,至少应建立以下10项基本台帐。
        一是本系统安全天台帐。各运输站段(包括中间站)的行车、劳动安全天数及各自的起始日期,并按月统计分析。
        二是生产安全事故台帐。本系统各单位(含合资铁路公司)负有安全责任的、上级通报的本专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重险情的概况、原因、教训、整改措施及处理结果。
        三是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台帐。本系统的各单位受路局及上级部门通报表彰、奖励的荣誉称号、日期及有关文电资料。
        四是安全生产检查考评台帐。本部门及路局以上单位、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竞赛、评比资料。
        五是技术设备设施台帐。本系统负责(含合资铁路公司)管理、使用、维修的各类主要行车设备、自轮运转设备、检测监控装置及主要检修工装设备等的基本情况。
        六是规章制度、标准管理台帐。本部门制定颁发与负责审查、审核、批准的各类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安全措施等资料。
        七是安全检查监督台帐。上级部门检查指出的、本部门检查发现的、其他部门横向反馈的,涉及本系统(含合资铁路公司)的重要安全问题、隐患的登记建档和跟踪整改资料。
        八是安全生产分析台帐。本部门定期(月度、季度、年度)分析会议,路局安委会、月度安全分析会、专题安全会议,铁道部、路局运输例会、事故分析会等原始记录资料;参加站段(含合资铁路公司)安委会、安全分析会记录等资料。
        九是重大危险源和安全关键点控制台帐。本系统运输安全关键点及重大危险源的名称、类别、等级、处所、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及定期继续检测、评估情况等资料。
        十是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台帐。路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单位因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进行的失职行为责任追究的相关资料。
        §2.2.5 专业部门应建立的基础管理资料。根据安全生产对专业管理的要求,专业部门至少应建立以下10项基础资料:
        一是通用规章制度。《技规》、《行规》、《事规》、《救规》、《调规》、《统规》、《机车统规》、《货规》、《客规》、《工规》、《信号维规》、《管规》、《货运事规》、《加规》、《超规》、《危规》等各自必备的、铁道部颁布的和路局制定的实施细则。
        二是专业技术标准。有关上级部门制定颁发的、本专业必备的通用、专业技术管理标准、规程、规范和路局细化制定的各类技术管理、作业标准等;各类设备设施的“管、用、修”制度。
        三是专业安全管理制度。路局及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文电、通知及安全措施。
        四是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资料。上级及本系统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反思、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工作部署、宣传发动、目标展开、推进实施、检查考核、工作总结等资料。
        五是站段专业安全管理基础资料。本系统各站段(含合资铁路公司)贯彻上级安全部署的重要文件、基本管理制度、长效管理办法等。
        六是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部门和本系统各单位制定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设备故障及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资料。对本部门各科和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定期检查考核和奖惩记录。
        八是日常安全信息管理资料。本部门、本系统的月度、季度、年度专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计划、检查、考核和总结资料。
        九是安全生产事故、问题举报查处资料。对口头、来信、来电举报反映或上级要求调查的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的受理、调查、处理、结论及整改、结案登记资料。
        十是其他专业安全管理资料。本部门需要建立、保留的其他运输专业安全管理文字、录音、影像及电子文档资料。
        §2.3 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按照部的要求要建立以领导检查监督、专业检查监督、安全监察部门检查监督、铁路办事处检查监督、站段检查监督的安全检查监督体系。五位一体的检查监督体系的着力点主要是站段安全工作及现场作业控制。为使五位一体的检查监督体系有效运转,需有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全方位地抓好安全工作。同时,需要发挥安监部门的监督作用,通过外力促进各安全检查监督层认真履行职责。另外,安监系统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履行好职能。因此,根据五位一体的检查监督体系结构的实际,对安全管理工作有以下一些要求:一形成安全监督检查合力、二强化外力作用、三加强安监部门自身建设。
        ·§3  新体制下安全管理应重点改进的几个方面
        新体制的优点是缩短了上下距离,密切了上下关系,信息纵向流通快;管理人员大幅度减少,管理费用降低;基层管理人员有较大的自主权,有利于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缺点是管理层次减少,跨度加大地存在对人员素质要求高、相互沟通联络的难度加大和不能严密监督下级等问题。因此,必须在某些方面进行改进。
        §3.1 提高主管人员及其下属的能力
        素质和能力均较强的主管人员,能够在不降低效率的前提下,比在相同层次、担负类似工作的其他主管人员管辖较多的人员。同样,受过良好训练的下属,所需的监督比较少,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利于增大管理跨度。因此,铁路局要大力培养掌握现代铁路管理知识的人才,给各级领导干部有“充电”的机会,及时更新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站段要优化干部队伍,加强职工培训,通过激励手段大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把车间、班组建设成主动学习,自我完善,不断提高的学习型组织,以适应新体制对人员素质的要求。
        §3.2 改善组织沟通状况
        管理跨度加大,要求组织沟通渠道畅通,信息传递迅速、准确,以加强控制。为适应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要强化信息管理和分析制度,真正做到安全信息传递、收集分析,处理快速高效,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暴露的问题。路局要健全安全信息网络,站段要建立与车间之间的信息渠道,充分利用现有的铁路办公网等进行信息传递。同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大力推进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实现各专业安全监测信息的资源共享。
        §3.3 加强监管力度
        新体制要注意解决好由于管理跨度加大,不能严密地监督下级,上下级协调差的问题。结合安全管理实际,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大安全监察力度,保证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帮助。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做到管理重心下移。
        §3.4 增强自我管理能力
        一是适当充分地授权。不授权、授权不足、授权不当或授权不明确,都需主管人员进行大量的指导和监督,效率不会高,跨度也不会大。因此,要赋予基层相应的安全管理权责,特别是随着站段管理范围的扩大,在加大车间安全责任的同时。要授予相应的管理权力,不但适应新体制对安全管理的需要,而且还可以锻炼下属的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积极性。二是提高站段自我管理能力。在充分授权的基础上,站段、车间、班组要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完善的能力,努力创建安全自控型班组。站段领导要在提高决策能力、组织领导水平和具体操作能力上下功夫。
        §3.5 减少非管理事务
        非管理事务的多少也是影响管理跨度的因素。铁路运输站段作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运输安全生产的任务十分繁重,责任十分重大。主要领导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生产上,路局要为站段集中精力抓安全生产创造条件,牢固树立为基层、为现场服务的意识,减少非安全生产事务对站段造成的干扰。
        参考文献:
        1. 宾任祥.《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概论》.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
        2. 王成林.《中国铁路运输安全探索与实践》.中国工人出版社.2003年10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5. 铁道部《关于发挥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优势加强运输专业管理的指导意见》.2005年7月。
        6. 《铁道安全》.2006年第二期。
        中文摘要
        在多年的实践中我们清楚地看到,铁路局和分局两级法人,以同一方式经营同一资产,对铁路发展形成了严重的制约。在原有管理体制下,基层站段作为执行层和落实层,安全管理的职责相对“狭隘”,的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职责不明晰、标准不明确、量化不到位的情况。提高主管人员及其下属的能力,加强职工训练,通过激励手段大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把车间、班组建设成主动学习,自我完善,不断提高的学习型组织,以适应新体制对人员素质的要求,改善组织沟通状态,坚强监管力度,增强自我管理能力,减少非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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