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做法如下:首先,强化防排烟设施监督。确保设计到位、施工到位,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强化自动消防设施监督。一方面,建设部门要在地下车辆停靠处增加雨淋冷却系统和考虑残疾人的安全疏散问题;另一方面,在地铁建成运营后,要督促管理部门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发生火灾后完好有效。强化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其次,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审核监督安全疏散出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的设计,确保火灾情况下人员的逃生疏散。最后,强化火灾负荷的监督。严格控制车站出口、站台站厅、商业网点和广告牌匾的设置,尽量减少地铁内的火灾荷载量。强化地铁车辆本身的监督。车内的广告牌、车厢、地板、座椅等设施应为非燃材料,电器设备和线路为难燃材料。
只有严格把关地铁的建设的各类问题,才能够从最底层降低风险,更大程度上保证公众的安全。
3. 加强各类安全设施建设,完善硬件系统基础保障
地铁的建设施工应解决五项设施的建设: 安全检查设施、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增加疏散逃生通道范围。具体做法可以参考下述方案:
首先,应在每个车站的进站口,按照铁路安检标准建立安检门等检查设施,以加大对各类枪支弹药和易燃易爆、毒气、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的检查,严防各类可能危害地铁安全的物品和人员进站、上车。
其次,整个地铁设施应建立以每个派出所或公交分局指挥室为中心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各站装配监控探头,对地铁全线和车厢进行全方位监控,使地铁内的所有公共场所均在控制范围之内,以及时发现情况,及时指挥处警。公安指挥与地铁客运调度相互连接,保障两部门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时相互配合、有力协调,共同采取应急措施。
最后,在地铁车厢内应安装与控制室连通的报警装置,保证发生警情时,方便乘客报警,并迅速反馈到控制调度室,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应保证地铁车站内的疏散逃生通道的足够空间,一旦发生紧急事件,便于疏散人员,避免人员重大伤亡。应配齐警务电话天线和地线,开通地铁内外部电话,以保证地铁派出所能及时与上级部门和各站民警值班室保持通讯畅通。应铺设计算机网络光缆并预留宽带网接口等设施,实现各派出所、民警值班室微机与公安网络连通,及时沟通情报信息,完成信息报送、收集和网上追逃等工作。
4. 建立突发应急事故机制,加强针对性的训练和演习,提高反恐怖和处置地铁灾害事故的攻坚能力
首先制定初步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以及纵毒、爆炸、生化袭击等恐怖破坏事件,制定完善人员紧急疏散、现场处置和跨区域增援预案,做到一旦发生问题,能迅速、有效地实施救人、灭火和其他抢险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这次英国政府应对伦敦连环爆炸事件处置工作果断及时,善后工作井然有序,其在演习训练方面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英方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是以救援为先,在此基础上确保获得证据,及早破案。要制定系统的、长远的演习规划。不断研究和改进演练的水平,贴近实战,从难入手,以随机演练为主,以发现问题为目的,把演习工作有序地开展起来。
5. 拥有专门的公安管理机构和专业的救援队伍
我们是不能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但是面对恐怖袭击或者火灾的发生等情况时,如果及时的得到很好的救治,也就是做好快速有效的善后,那么灾难也会在人们的心理上有所减轻。作为政府部门,要加大警力投入,在每个进站口布置足够警力,加强治安盘查和检查,防止可疑人、可疑物品和各类危险品进站、上车。与此同时,采取公密结合的方法,组织民警跟车巡逻,及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嫌疑分子,把治安隐患减少到最低程度。要发挥公安机关的优势,广泛搜集情报信息,对针对地铁制造爆炸、纵火等恐怖事件的信息要及时预警,提前工作,防止形成。全民都动员起来,加上专业队伍的指导,最终将损失伤亡降到最低。
6. 监督地铁管理部门落实责任,提高地铁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强化对乘客的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及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亟需加强对
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宣传的范围应该不仅仅局限于城市轨道交通,可以扩展到社区和学校;宣传方式上也应该不仅仅以法律法规等流于形式,可以渗透进社区的各类活动中,融入学校的讲座中,以灵活多变方式进行宣传(关于地铁法制宣传更多的内容请参考文献 [9])。宣传的内容可以拿慎重选择后的事故案例来激发人们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意识,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并根据不定期的问卷调查来检验宣传的效果,必要时可以采用奖惩结合来激励乘客掌握安全意识的意愿,并在该过程中不断改善和优化宣传的范围、方式和内容。
要防止地铁灾害事故及遭受恐怖袭击后能将损失最大限度降低,除了必要的技防设施外,关键是要提高全民的自身素质,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要通过新闻媒体、车站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民众介绍地铁遇到火灾等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后自救和逃生的方法。要在地铁车厢、站台等处用最简明的语言标明紧急情况下车门打开方法及安全出口方向,使乘客熟记于心,一旦发生事故能用得上、逃得出。要让广大乘客能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乘车行为,熟悉掌握报警、处置和自救逃生的基本方法、技能,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 地铁安全在管理上的应对之策
安全防护的硬件措施固然重要,加强安全管理则是更为有效的安全保障。加强地铁安全文化建设,“抓小防大”,防患于未然,强化事故应急管理,这些必要的培训和练习是很重要的。
公众是城市安全建设的主体,虽然政府在地铁建设中起主导作用,但是必须有公众的参与,才能把地铁安全保障落到实处。地铁运营的初衷本来就是给公众带来方便的,如果政府单方把安全置于最高利益,实施某些安全保障措施而影响到公众的出行方便,那就事与愿违了。相关部门制定的城市安全政策,必须建立在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之上。只有充分反映人民的需要,政策才有说服力和影响力,才能使公众在参与中形成维护城市安全的。在文献 [5] 中,针对公众参与的问题也做了详细的介绍,本文将通过案例来说明公众如何更好地参与到地铁安全建设中。
遇到突发状况时,地铁中都会及时安排救援人员,安全妥善的将乘客脱离危险地带。设想,如果这时救助人员能够适当的和有经验的乘客配合,正确的指导他们,从而就可以救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案例一:2014年7月,在杭州地铁经过湘湖站时,一位28岁的孕妇突然临产,紧急情况下,乘客、站务工作人员、保安用雨伞、屏风等搭建了一个临时“产房”,10多名保安背对孕妇围起人墙。大家齐心协力,最终帮助女子顺利产女,并被送往医院。
案例二:2014年12月12日,同样是发正在杭州地铁上,有个20多岁的孕妇,坐地铁1号线去临平,路过闸弄口的时候,突然肚子痛,接着就在车厢内晕倒了。车上的热心乘客在地铁到闸弄口站时,将孕妇扶到了站台上,地铁工作人员马上拨打了120,并用小推车将孕妇送出站,两位工作人员一起陪着孕妇去了医院,直到孕妇家属赶到。
类似于上述案例,之前国内也发生过因乘客在地铁上发病晕倒,吓到其他乘客造成慌乱出逃的事件。坐地铁时,如果出了类似意外情况,需要寻求帮助,应该怎么办?一方面,乘客如果在站台或者大厅感到不适,可以就近向工作人员求助,或拨打地铁公司的服务热线,地铁工作人员会向乘客提供相应服务;另一方面,乘客如果在车厢内感觉不舒服,也可以拨打热线求助。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如发生了可能危害全车厢乘客安全的危急事件时,可以直接按车厢门边上的紧急通话按钮(每节车厢都有),和司机通话,说明相应情况。
在制定地铁安全交通规划的过程中,难免有不足和技术误差,主要表现为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主要表现在个人的出行自由和个人财产安全)冲突问题。个人权利享受有隐私权,不受他人侵犯,但这也并不是意味着完全忽略公共利益。当两者并存时,很难保证不发生冲突。主要表现在:
首先,安检。为了保证地铁的安全,防患于未然,每个地铁口都会设置安检程序。可能由于技术上的操作失误,使得乘客在安检时无法顺利通过,就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查。重复的检查可能会耽误乘客很长的时间,因此矛盾就呈现出来了。我们要做的是,首先作为公民,应该积极配合检查;其次,遵照检查的结果,如果是乘客确实违反了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如果是因为检查部门的失误,应该立刻向乘客道歉,并做出相应的物质及精神赔偿,并且完善相应的设备,严格杜绝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其次,突发情况。在地铁发生安全事件时,由于紧急事件具有的特点,不可能各方面都考虑到,结果就会造成公众受到一定的人身财产损失。遇到这类问题,如果公众不能接受最终的处理结果,加上相关部门的处理不当,就和可能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定。这时,就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受害者或申诉人进行妥善的安抚和补偿,最终达到双方基本满意。要细化事故应急管理方案,有效地保证一旦有乘客进入轨道,能够及时的采取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此外,还应该加大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确保现场乘客了解事故应急救援,能够更好地配合救援工作或是达到自救。
最后,合作演习。它在维护地铁安全方面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进行地铁车站级的应急演练,可以让地铁员工熟悉应急情况下需要采取的措施,也可以帮助乘客掌握一定的应急逃生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生命财产损失。为了培养公众在面对一些困难时的自救能力,我们会在平时模拟一些场景。演习的形式可能有很多种,比如突击演习、日常演习等等如果在演习时,工作人员没有与公众沟通好,没有说清楚演习的目的及流程安排,结果对公众的人生安全或者个人财产造成伤害,使得他们对演习产生敌意,曲解演习的目的,甚至对政府失去信任和误解。因此,在演习前,加大宣传,并且宣传语要更加平民化,让更多的参与、了解,才能在遇到问题时理智的处理,并欣然接受。
同时,当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公众也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咨询,进而更大程度上使得自己的权利不受伤害。关于申诉渠道和申诉程序如下:
申诉渠道有:地铁站台警务室设置投诉登记站,可以接待、调查、处理公众对于地铁安全方面的一般申诉;依法设立各级处理地铁申诉办公室,从分局到各个站台派出所逐级有监督下级依法进行申诉处理的职权,可接待、处理公众对于地铁安全方面或对警务方面的申诉事宜;国家、省、市、县各级均设有行政监察、审计、纪检、司法、检察等法律部门,可受理公众申诉的有关违法、违纪案件。
申诉程序有:公众有任何关于地铁安全方面的意见或问题,可向站台警务室反映。一般申诉可以由站台警务室直接处理。公众也可直接到站台派出所进行申诉,亦可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上级公安机关接到申诉后,将记录在案,并在7个工作日以内与该站台派出所及申诉人一起协商解决。如遇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申诉人则可根据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6,按照诉讼渠道逐级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诉;如仍然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站台派出所要负责将所有的申诉问题及解决过程记录存档。
五、 结束语
总之,地铁工程建设的施工是一项复杂的过程,由于地铁建于地下、环境封闭、人员密集、情况复杂、流动性大,施工条件困难、技术含量高、建设要求强,存在大量不安全因素,其通风排烟和人员疏散受到很大制约,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造成不良政治后果,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大不良影响。
地铁建设在各大城市进行得如火如荼,随之引发的安全事故越来越多。关注地铁安全,做好车站演练,能有效预防地铁事故发生。地铁车站演练需从目标的确立、方案的设计、演练的部署、正式演练以及演练总结五部分着手。本文通过对地铁车站级应急演练工作的分析讨论,希望能为将来地铁演练工作的改进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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