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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修订版)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7日
评价程序

1自评,企事业单位成立专业评价小组,实施设备、设施100%自评,填写报告书,上报主管部门并提出安评认证申请。

2 安评认证,安全级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业主管部门组织安评认证和审批后报部备案,部定期公布。特级安全级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业主管部门推荐,部和省区市联合组织安评认证,由部审批。

3 安全级、特级安全级企业每五年复查一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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