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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和事故肇发过程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19日

  (1)事故隐患分直接隐患和间接隐患。

  事故直接隐患就是人机环境系统本质安全文化面的缺陷,归结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状态(物指机与环境),即人与物之间没有做到安全匹配。事故间接隐患就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缺陷。隐患后果:A肇发事故;B扩大灾害。

  (2)事故肇发过程

  单纯物的不安全状态肇发事故极为少见,如“汽车掉了轮子而翻”(不超载、不超速),锅炉不缺水超压的情况下爆炸等。当前机器可靠性、安全性均较好,强度设计安全系统较完善,安全系数也较高,机具自身达到肇发事故极限的可能性很少,概率较低,一般不到事故总数的10%。

  与人的不安全行为相关的事故(包括单纯是人安全行为造成的及不安全行为,人的管理不善引发的)占事故总数的80% - 90%。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触发条件,造成机具或环境中的能量失控而引发事故,产生损害,事故损失大小还取决于事故减灾管理的水平,而减灾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对人的减灾行为管理,所以如何正确分析人的行为,并加以管理,找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措施,是杜绝、减少事故发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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